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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在手机上供个人使用的房产中介技术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0789425 阅读:94 留言:1更新日期:2014-12-17 17:52
一种在手机上供个人使用的房产中介技术,包括步骤:(1)针对个人的房产交易平台,要求用户实名认证,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与手机持有者一致;(2)卖方或出租方(以下用A代替)通过该平台同一时间内只能发布一条房屋出售或租赁的信息;(3)A所发布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由系统审核后方可发布,房产信息必须与A的实名信息保持一致;(4)买房或承租方(以下用B代替)每天最多可以通过该平台申请三条(可以设置)房屋出售或租赁的信息,申请后由系统将B的联系方式发送给A;(5)与传统的房产中介不同,由于不涉及中间环节,需要由卖方主动与买方联系,在现场确认且价格谈拢后由买卖双方自行签订出售或出租合同。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专利摘要】一种在手机上供个人使用的房产中介技术,包括步骤:(1)针对个人的房产交易平台,要求用户实名认证,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与手机持有者一致;(2)卖方或出租方(以下用A代替)通过该平台同一时间内只能发布一条房屋出售或租赁的信息;(3)A所发布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由系统审核后方可发布,房产信息必须与A的实名信息保持一致;(4)买房或承租方(以下用B代替)每天最多可以通过该平台申请三条(可以设置)房屋出售或租赁的信息,申请后由系统将B的联系方式发送给A;(5)与传统的房产中介不同,由于不涉及中间环节,需要由卖方主动与买方联系,在现场确认且价格谈拢后由买卖双方自行签订出售或出租合同。【专利说明】一种在手机上供个人使用的房产中介技术
本专利涉及一种在手机上供个人使用的房产中介技术。
技术介绍
目前国内房产中介非常盛行,传统中介的做法是由各种房产中介公司 在门店中登记房源信息,同时将房屋出售、租赁的信息发布到各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平台上, 智能手机中也有类似的平台,但这些平台基本上都是服务于房产中介公司以赢利为导向的 商业平台,没有专门针对个人的相关平台。而目前二手房市场已经可以网签,规避了很多交 易风险,因此只要解决了房源信息则完全可以脱离中介公司进行房产的交易及租赁。本专 利基于此提供了一种非盈利性的以解决个人闲置房屋出售、租赁,服务于买卖双方的中介 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通过借助现有的智能手机(含智能终端如IPAD等)上的网络 平台,为个人提供一种基于该技术的房产出售、租赁的解决方案,使用户无需通过房产中介 即可获取房源信息,简化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本专利只涉及技术,不涉及具体的软件应 用,后续描述未特殊说明则表示需要依赖于使用该技术的手机应用。 【专利附图】【附图说明】 无 【具体实施方式】该技术包括:由于是针对个人的非盈利性交易平台,因此要求使 用该平台的用户必须实名认证,不支持公司性质的认证,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与手机持有 者一致(可以通过注册审核等多种方式实现);每一个用户(卖方或出租方用A代替)只能 通过该平台同时发布一条房屋出售或租赁的信息,考虑到个人隐私及安全等多重因素,卖 方的联系电话限制为不公开,只有系统可以获取;用户A所发布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 必须提交房产证的信息由系统审核后方可发布,房产证上的信息必须与用户A的实名信息 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发布,房屋的装修及质量不在系统审核之内,用户A可以通过发布的房 产信息中增加图片促进交易;每个用户(买房或承租方用B代替)每天最多可以通过该平 台申请三条(可以设置,需要可控,防止被传统中介利用)房屋出售或租赁的信息,申请后 由系统自动将用户B的联系方式发送给用户a ;与传统的房产中介不同,由于不涉及中间环 节,该技术要求由卖方承担主要的交易角色,由卖方主动与买方联系,在现场确认且价格谈 拢后由头卖双方自行签订出售或出租合同。【权利要求】1·本专利技术是一种在手机上供个人使用的房产中介技术,包括以下步骤:(1)只针对个 人。由于是只针对个人的非盈利性交易平台,因此要求使用该平台的用户必须实名认证,不 支持公司性质的认证,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与手机持有者一致(可以通过注册审核等多种 方式实现);(2)每一个用户(卖方或出租方用A代替)只能通过该平台同时发布一条房屋 出售或租赁的信息,考虑到个人隐私及安全等多重因素,卖方的联系电话限制为不公开,只 有系统可以获取;( 3)用户A所发布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必须提交房产证的信息由系 统审核后方可发布,房产证上的信息必须与用户A的实名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发布,房 屋的装修及质量不在系统审核之内,用户A可以通过发布的房产信息中增加图片的方式促 进交易;(4)每个用户(买房或承租方用B代替)每天最多可以通过该平台申请三条(可 以设置,需要可控,防止被传统中介利用)房屋出售或租赁的信息,申请后由系统自动将用 户B的联系方式发送给用户A ; (5)与传统的房产中介不同,由于不涉及中间环节,该技术要 求由卖方承担主要的交易角色,由卖方主动与买方联系,在现场确认且价格谈拢后由买卖 双方自行签订出售或出租合同。2. 本专利技术针对所有智能手机的操作系统平台,包括且不限于苹果I0S,安卓,Windows Mobile,还包括所有现在及以后可能会出现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平台。同时包括平板电脑 及其他智能终端,如IPAD等。3. 本专利技术通过在终端上使用基于该技术的应用软件,为供需双方提供一个房屋买卖、 租赁的信息中介平台。本专利技术由于资源有限无法判断信息发布者的虚假信息,只能尽量利 用现有技术去避免,若实际交易过程中出现法律问题,本专利技术不承担相应责任。【文档编号】G06Q50/16GK104217381SQ201310210153【公开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请日期:2013年5月31日 优先权日:2013年5月31日 【专利技术者】赵剑 申请人:赵剑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本专利技术是一种在手机上供个人使用的房产中介技术,包括以下步骤:(1)只针对个人。由于是只针对个人的非盈利性交易平台,因此要求使用该平台的用户必须实名认证,不支持公司性质的认证,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与手机持有者一致(可以通过注册审核等多种方式实现);(2)每一个用户(卖方或出租方用A代替)只能通过该平台同时发布一条房屋出售或租赁的信息,考虑到个人隐私及安全等多重因素,卖方的联系电话限制为不公开,只有系统可以获取;(3)用户A所发布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必须提交房产证的信息由系统审核后方可发布,房产证上的信息必须与用户A的实名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发布,房屋的装修及质量不在系统审核之内,用户A可以通过发布的房产信息中增加图片的方式促进交易;(4)每个用户(买房或承租方用B代替)每天最多可以通过该平台申请三条(可以设置,需要可控,防止被传统中介利用)房屋出售或租赁的信息,申请后由系统自动将用户B的联系方式发送给用户A;(5)与传统的房产中介不同,由于不涉及中间环节,该技术要求由卖方承担主要的交易角色,由卖方主动与买方联系,在现场确认且价格谈拢后由买卖双方自行签订出售或出租合同。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赵剑
申请(专利权)人:赵剑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江苏;3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1条评论
  • 来自[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山景市谷歌公司] 2015年01月14日 05:11
    [1]所谓房产,是指有墙面和立体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出处: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第九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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