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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给手机支付提供增值功能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8191215 阅读:148 留言:0更新日期:2013-01-10 02:04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给手机支付提供增值功能的方法,涉及服务云端、商家、消费者、银行以及工商、物价、质检、税务等职能部门,利用数字证书、手机支付、计算机程序及云计算等技术,让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在确认支付前插入了浏览和检查消费权益的处理过程,且该处理过程是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通过通信网络与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协同实现的,从而实现了手机移动支付的同时还帮消费者保护其消费权益,进一步,还可同时帮消费者索取电子发票,再进一步,还可同时帮消费者免输入进行个人记账。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数字证书、手机支付、计算机程序及云计算领域,确切地说涉及。
技术介绍
随着手机,特别是智能手机的发展和普及,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强大,比如用手机来实现支付的方法就很多,公知的在手机上利用非对称密钥加解密技术的移动支付方法就是一种先进的支付服务形式,它其实是数字证书在手机上的存储和应用,具体就是把支付信息用私钥进行签名,最后再把支付信息和签名提交给云支付平台(云端)进行资金划转。上述这种非对称密钥加解密技术有很多优点,比如私钥在手机端,云端只有公钥 便于密钥体系的建立和管理,签名后支付信息不能篡改,签名具有不可抵赖性和具备法律效应等。但现在的手机支付功能是单一为支付而实现的,而支付一般伴随某种具体消费,比如日常生活中的现场支付就是为了得到物有所值的商品和服务,但现实中有些消费者就很可能被无良卖家所欺骗,理想的情况应该是消费者先对卖家的资质以及账单、发票、商品真伪、商品质量、限价、保修等各种相关事宜和权益进行核对和检查,核对和检查后再进行支付,可现实中,相关事宜和应获得的权益对消费者来说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消费者无法凭人脑和意识来直接判断和处理,显而易见应该用电脑,特别是掌上电脑来帮消费者来完成此事,但在消费现场如何用电脑方便快捷的进行处理却没有好的公知方法,比如不可能叫消费者逐条输入消费项目然后再通过网络搜索的方式去求证,这既繁锁也很浪费时间,无法让消费者接受。另一方面,现实中伴随消费的纸质发票也有很多问题,比如有些商家会用发票已用完的借口变相拒绝给发票;消费者现场很难或无法识别假发票;很多地方的税务机关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而实施有奖发票活动;但为抽奖而不报销的消费者拿纸质发票是一种浪费,不符合低碳环保政策;被报销的一堆堆粘贴在一起的纸质发票给企业财务增加保存成本等等。另一方面,很多消费者对平时消费有跟踪记账的需求,因此已有一些公开的用于帮消费者记录消费记录的手机应用程序,比如《随手记》,这是一个十分便利的个人记账软件,但它是与手机支付功能分开的,不能联动,它的记账至少还是要用手工来输入每一次的消费金额,不能达到全自动。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之不足,提供,具体是利用实现手机移动支付的同时还帮消费者保护其消费权益,进一步,还可同时帮消费者索取电子发票,进一步,还可同时帮消费者免输入进行个人记账。本专利技术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包括建立一个服务于消费者和厂商的云端,云端内预置一云端服务程序,该云端服务程序负责给注册的消费者和厂商提供唯一注册ID、相应认证参数及算法并捆绑消费者和厂商的指定银行资金账户,当消费者和厂商之间有支付请求发生时,在通过认证参数及算法判断合法性后负责进行资金转移;在用于个人移动通信的移动终端内预置一手机应用程序,该手机应用程序能够基于注册ID的认证来与云端联合实现在线支付功能;在用于厂商进行销售活动的营业终端内预置一营业应用程序,该营业应用程序能够实现商品销售的计价,还能够基于注册ID的认证来与云端联合实现在线被支付功能;移动终端、营业终端和云端之间通过通信网络相连接; 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在确认支付前插入了浏览和检查消费权益的处理过程,该处理过程是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通过通信网络与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协同实现的,其包括以下步骤SI.厂商通过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或其它工具将要销售的商品或收费的服务作为计价项目提前报备给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由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生成相关消费权益方面的批注信息;S2.消费者通过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或其它手段在支付前把自己的消费者ID提交给厂商的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S3.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通过通信网络向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发送消费账单来请求支付,该消费账单里至少包含消费者ID、厂商ID、消费时间、消费金额及具体的含分项价格和数量的消费项目记录清单;S4.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对接收到的消费账单里的每一条消费项目根据报备的对应计价项目去补充相关消费权益方面的批注信息来形成批注账单;S5.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通过通信网络把所述批注账单传递给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S6.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得到批注账单后,在移动终端的显示界面上向消费者提供一个让消费者进入消费项目清单及相关消费权益信息的浏览和检查操作界面以供消费者查看每一个消费项目,每一个消费项目的显示中有用于保护消费权益的注解和警示信息,在消费者处理完消费权益的浏览和检查界面后,再向消费者提供一个让消费者进入支付的确认操作界面;S7.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通过通信网络给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返回消费者是否支付的指令;S8.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响应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发送的消费者是否支付的指令,如拒绝支付则结束,如同意支付,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在通过认证参数及算法判断合法性后进行资金转移的处理。所述步骤SI的厂商通过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或其它工具将要销售的商品或收费的服务作为计价项目提前报备给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由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生成相关消费权益方面的批注信息的处理过程,包括在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里预置有工商职能部门、物价职能部门和质检职能部门分别对应介入或控制的工商服务模块、物价服务模块和质检服务模块;厂商的计价项目需提前进行报备和批注,计价项目的针对对象分两种,一种是有型的实物商品,另一种是无形的收费服务;计价项目的报备类别也分二类,一类是报备厂商自己产控的商品或自己提供的服务,二类是报备厂商自己代理销售的非产控商品;报备和批注的计价项目在云端具体表现是一条数据库记录,计价项目的记录内至少包含项目编号、厂商ID、名称、价格上限、工商批注、物价批注、质检批注、进货数和出货数这些字段;一类报备商品至少需要提供厂商ID、名称这几个字段的值,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向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返回指派的唯一项目编号;二类报备商品需要提供厂商ID、项目编号和价格上限;一类报备商品在前产生项目编号,二类报备商品在后并引用包括项目 编号在内的一类报备商品已产生的共同信息;报备后,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分别通知或调用工商服务模块、物价服务模块和质检服务模块对计价项目进行检查、批注并将批注结果填入相关字段;二类报备商品的厂商在进货时,一类报备商品的产控厂家主动到云端修正代销厂商的进货数。所述步骤S2的消费者通过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或其它手段在支付前把自己的消费者ID提交给厂商的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是通过如下方式之一以非感应方式提交消费者操作移动终端及手机应用程序通过Wifi接口发送给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消费者操作移动终端及手机应用程序通过蓝牙接口发送给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消费者通过口头告知厂商的营业员并由营业员用手工在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里输入;消费者通过营业终端的键盘自行填入到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里。所述步骤S2的消费者在支付前把自己的消费者ID提交给厂商的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是通过如下方式之一以感应方式提交通过移动终端机身的射频接口感应刷手机并从手机上的相应记忆装置中读取;通过移动终端插接的射频Sim卡感应刷手机并从卡中读取;通过移动终端插接的射频Sd卡感应刷手机并从卡中读取;通过移动终端附贴的射频智能卡感应刷手机并从卡中读取;通过配对的独立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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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给手机支付提供增值功能的方法,包括:建立一个服务于消费者和厂商的云端,云端内预置一云端服务程序,该云端服务程序负责给注册的消费者和厂商提供唯一注册ID、相应认证参数及算法并捆绑消费者和厂商的指定银行资金账户,当消费者和厂商之间有支付请求发生时,在通过认证参数及算法判断合法性后负责进行资金转移;在用于个人移动通信的移动终端内预置一手机应用程序,该手机应用程序能够基于注册ID的认证来与云端联合实现在线支付功能;在用于厂商进行销售活动的营业终端内预置一营业应用程序,该营业应用程序能够实现商品销售的计价,还能够基于注册ID的认证来与云端联合实现在线被支付功能;移动终端、营业终端和云端之间通过通信网络相连接;其特征在于: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在确认支付前插入了浏览和检查消费权益的处理过程,该处理过程是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通过通信网络与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协同实现的,其包括以下步骤:S1.厂商将要销售的商品或收费的服务作为计价项目提前报备给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由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生成相关消费权益方面的批注信息;S2.消费者在支付前把自己的消费者ID提交给厂商的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S3.营业终端的营业应用程序通过通信网络向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发送消费账单来请求支付,该消费账单里至少包含消费者ID、厂商ID、消费时间、消费金额及具体的含分项价格和数量的消费项目记录清单;S4.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对接收到的消费账单里的每一条消费项目根据报备的对应计价项目去补充相关消费权益方面的批注信息来形成批注账单;S5.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通过通信网络把所述批注账单传递给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S6.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得到批注账单后,在移动终端的显示界面上向消 费者提供一个让消费者进入消费项目清单及相关消费权益信息的浏览和检查操作界面以供消费者查看每一个消费项目,每一个消费项目的显示中有用于保护消费权益的注解和警示信息,在消费者处理完消费权益的浏览和检查界面后,再向消费者提供一个让消费者进入支付的确认操作界面;S7.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通过通信网络给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返回消费者是否支付的指令;S8.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响应移动终端的手机应用程序发送的消费者是否支付的指令,如拒绝支付则结束,如同意支付,云端的云端服务程序在通过认证参数及算法判断合法性后进行资金转移的处理。...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凡陈伟
申请(专利权)人:李凡陈伟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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