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及应用该指示信号灯的道路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1894969 阅读:19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8-17 15:43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包括:主壳体、控制电路板、第一发光器件、第二发光器件和透光保护罩;主壳体的顶面上设置有用于容纳第一发光器件和第二发光器件的第一收容腔,第一发光器件固定在第一收容腔的第一侧壁,第二发光器件固定在第一收容腔的第二侧壁,第一侧壁与第二侧壁相对设置,透光保护罩罩盖于第一收容腔的开口面,第一发光器件和第二发光器件分别与控制电路板连接,第一发光器件和第二发光器件所发出的光信号能够部分或全部穿透透光保护罩。本申请还公开了一种道路,铺设有上述的指示信号灯。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指示信号灯铺设于人行横道上,通过发出指示光信号以提醒低头玩手机的行人安全过马路。

Indicator lights for pedestrian crossings and roads using them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及应用该指示信号灯的道路
本申请涉及交通电子
,尤其涉及一种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及应用该指示信号灯的道路。
技术介绍
随着诸如手机等智能终端的功能越来越强大,人们对手机的依赖性也日益增加。在城市街头、路口随处可见一些行人边走路边低头刷手机,这样的“手机低头族”已逐渐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新隐患。现有的交通信号灯大多采用架空设置,例如人行横道两侧的交通信号灯安装在灯杆上,对于只低头专注手机的行人,往往不注意抬头看交通信号灯,更有甚者,甚至一边过马路一边看手机,从而容易酿成交通事故的发生,甚至出现人员伤亡。基于上述问题,设计一种针对“手机低头族”的交通信号灯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及应用该指示信号灯的道路,通过指示信号灯发出指示光信号以提醒低头玩手机的行人过马路,有助于提高行人过马路的安全性。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包括:主壳体、控制电路板、第一发光器件、第二发光器件和透光保护罩;其中,所述主壳体的顶面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的第一收容腔,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固定在所述第一收容腔的第一侧壁,所述第二发光器件固定在所述第一收容腔的第二侧壁,所述第一侧壁与所述第二侧壁为两个相对设置的侧壁,所述透光保护罩罩盖于容纳了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的所述第一收容腔的开口面,所述第一收容腔的开口面与所述透光保护罩之间配合形成密封防水结构,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分别与所述控制电路板连接,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所发出的光信号能够部分或全部穿透所述透光保护罩;所述主壳体还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控制电路板的第二收容腔。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第二收容腔设置于所述主壳体的底面,所述指示信号灯还包括底板,其中,所述底板罩盖于容纳了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所述第二收容腔的开口面,所述第二收容腔的开口面与所述底板之间配合形成密封防水结构。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第一收容腔的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的长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收容腔的另外两个侧壁的长度。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或所述第二发光器件是由多个LED灯珠或者LED灯带或者石墨烯灯组合而成的发光体。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透光保护罩为钢化玻璃材料制成。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指示信号灯还包括反光板,所述反光板设置于所述第一收容腔的底部,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所发出的光信号能够经由所述反光板发射后穿透所述透光保护罩。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指示信号灯还包括第一遮光板和第二遮光板,所述第一遮光板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透光保护罩之间,所述第二遮光板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器件和所述透光保护罩之间,其中,所述第一遮光板的宽度和所述第二遮光板的宽度远小于所述透光保护罩的宽度。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透光保护罩位于所述第一发光器件正上方的区域和位于所述第二发光器件正上方的区域均设置有遮光涂层。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第一发光器件能够在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控制下发出允许通行光信号,所述第一发光器件还能够在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控制下发出禁止通行光信号;或者,所述第一发光器件能够在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控制下发出允许通行光信号,所述第一发光器件还能够在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控制下发出禁止通行光信号,所述第一发光器件还能够在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控制下发出警示通行光信号;所述第二发光器件能够在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控制下发出允许通行光信号,所述第二发光器件还能够在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控制下发出禁止通行光信号;或者,所述第二发光器件能够在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控制下发出允许通行光信号,所述第二发光器件还能够在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控制下发出禁止通行光信号,所述第二发光器件还能够在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控制下发出警示通行光信号。本申请实施例第二方面提供一种铺设有指示信号灯的道路,包括:路基和设置于所述路基上的路面,所述路面上设置有人行横道,所述人行横道上开设凹槽,所述凹槽内嵌入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的任一项所述的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其中,所述指示信号灯设置于所述凹槽内时,所述指示信号灯的主壳体被全部掩埋于所述人行横道的地面之下。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包括主壳体、控制电路板、第一发光器件、第二发光器件和透光保护罩,其中,主壳体的顶面上设置有用于容纳第一发光器件和第二发光器件的第一收容腔,第一发光器件和第二发光器件分别被固定在第一收容腔的两个相对的侧壁上,且第一发光器件和第二发光器件受控于控制电路板,使得第一发光器件和第二发光器件可受控发出相同或不同的指示信号,例如在同一时刻,第一发光器件和第二发光器件均发出允许通行光信号;或者在同一时刻,第一发光器件和第二发光器件均发出禁止通行光信号等。由于第一发光器件和第二发光器件分布于第一收容腔的两个相对的侧壁,将指示信号灯布置于人行横道处时,第一发光器件和第二发光器件可以分别向人行横道两端发出指示光信号,这样可以使得人行横道两端的行人等待区的行人能够直观地看到指示光信号,并根据指示光信号合理安排过马路;尤其对于低头玩手机的行人,能够在不抬头的情况下掌握人行横道的可通行状态,有助于提高行人过马路的安全性。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图1举例所示的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的结构爆炸示意图;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图1举例所示的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的主壳体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平面交叉路口处人行横道的分布示意图;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指示信号灯在人行横道处的分布示意图;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适用于图1举例所示的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的预埋件的结构示意图;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铺设有指示信号灯的道路的分布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本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中出现的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它们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未限定于已列出的步骤或单元,而是可选地还包括没有列出的步骤或单元,或可选地还包括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此外术语“第一”和“第二”等是用于区别不同对象,而并非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本申请实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其特征在于,包括:主壳体、控制电路板、第一发光器件、第二发光器件和透光保护罩;其中,所述主壳体的顶面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的第一收容腔,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固定在所述第一收容腔的第一侧壁,所述第二发光器件固定在所述第一收容腔的第二侧壁,所述第一侧壁与所述第二侧壁为两个相对设置的侧壁,所述透光保护罩罩盖于容纳了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的所述第一收容腔的开口面,所述第一收容腔的开口面与所述透光保护罩之间配合形成密封防水结构,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分别与所述控制电路板连接,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所发出的光信号能够部分或全部穿透所述透光保护罩;所述主壳体还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控制电路板的第二收容腔。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其特征在于,包括:主壳体、控制电路板、第一发光器件、第二发光器件和透光保护罩;其中,所述主壳体的顶面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的第一收容腔,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固定在所述第一收容腔的第一侧壁,所述第二发光器件固定在所述第一收容腔的第二侧壁,所述第一侧壁与所述第二侧壁为两个相对设置的侧壁,所述透光保护罩罩盖于容纳了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的所述第一收容腔的开口面,所述第一收容腔的开口面与所述透光保护罩之间配合形成密封防水结构,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分别与所述控制电路板连接,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所发出的光信号能够部分或全部穿透所述透光保护罩;所述主壳体还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控制电路板的第二收容腔。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收容腔设置于所述主壳体的底面,所述指示信号灯还包括底板,其中,所述底板罩盖于容纳了所述控制电路板的所述第二收容腔的开口面,所述第二收容腔的开口面与所述底板之间配合形成密封防水结构。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收容腔的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的长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收容腔的另外两个侧壁的长度。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或所述第二发光器件是由多个LED灯珠或者LED灯带或者石墨烯灯组合而成的发光体。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保护罩为钢化玻璃材料制成。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人行横道的指示信号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反光板,所述反光板设置于所述第一收容腔的底部,所述第一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器件所发出的光信号能够经由所述反光板...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苏晓峰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市以捷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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