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存储介质以及设备技术

技术编号:21159042 阅读:27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5-22 07:58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存储介质以及设备,至少包括第一级系统和第二级系统,方法包括:第一级系统获取由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二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其中,事项通用数据表具有与第二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第二级系统根据所述数据标识,从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选取对应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选定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第二级系统,且根据事项通用数据表生成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本发明专利技术确保了同一事项提交的材料的一致性,避免数据表不统一导致的各级主体不承认不接受的问题。

The Establishment Method, Storage Medium and Equipment of Common Events in E-Government

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method, storage medium and equipment for establishing general items of e-government, including at least a first-level system and a second-level system. The method includes: the first-level system obtains the general items data table of the second-level subjects defined by the first-level subjects, and stores the general items data table into the general e-government database; in which the general items data table has a first-level system and a second-level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data identification, the second level system selects the corresponding common data table from the general e-government database, stores the selected common data table to the second level system, and generates local e-government affairs according to the common data table. The invention ensures the consistency of the materials submitted in the same matter and avoids the problem of non-recognition and non-acceptance by the subjects at all levels caused by the non-uniformity of data table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存储介质以及设备
本专利技术涉及政务管理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存储介质以及设备。
技术介绍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政务已经逐步成为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电子政务是指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办公自动化技术等进行办公、管理、以及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一种的模式。专利技术人在实现本专利技术的过程中,发现:现有的电子政务系统中,对于同一事项,省、市、县等各部门间存在事项名称、办理条件、提交材料、设立依据多样化的情况,导致办事人不清楚所述同一事项需要提交怎样的材料,提交哪些材料,甚至出现在其中一个部门提供的资料,其他部门不承认不接受的问题,使办事人要重新办理或者需要额外提供证明资料等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基于此,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其具有统一事项管理、实现同一事项提交的材料的一致性,避免数据表不统一导致的各级主体不承认不接受的问题的优点。一种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至少包括第一级系统和第二级系统,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所述第一级系统由获取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二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其中,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具有与所述第二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包括多个电子政务事项要素项;所述第二级系统根据所述第二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从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选取对应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选定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所述第二级系统,且根据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生成所述第三级系统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本专利技术通过第一级系统将获取的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二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进而使第二级主体可通过第二级系统统一获取事项通用数据表,建立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通用数据表,从而实现同一事项提交的材料的一致性,避免数据表不统一导致的各级主体不承认不接受的问题。在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第三级系统;所述第一级系统获取由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其中,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具有与所述第三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所述第二级系统获取由第二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其中,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具有与所述第三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所述第三级系统根据所述第三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从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选取对应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选定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所述第三级系统,且根据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生成所述第三级系统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本专利技术通过第一级系统将获取的第一级主体规范第二级主体和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以及第二级系统获取的第二级主体规范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中,进而使第二级主体和第三级主体均可统一获取事项通用数据表,从而实现由上至下,每层的数据表都达到了统一,进而实现事项实施的规范化和一致性。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级系统还获取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一级主体的事项数据表,并将所述数据表存放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且生成第一级系统本地的事项数据表;和/或,所述第二级系统还获取第二级主体定义的第二级主体的事项数据表,并将所述数据表存放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且生成第二级系统本地的事项数据表;和/或,所述第三级系统还获取第三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数据表,并将所述数据表存放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且生成第三级系统本地的事项数据表,以解决有些事项在本级实施而且只需要本级筹定义的问题。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级系统还从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中选取需统一设置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选定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到第一级系统作为第一级事项垂管数据表,且在第一级实现垂管数据表中设置需统一垂管的要素项;且若所述第二级系统和/或第三级系统选取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同时也为第一级事项垂管数据表时,所述第二级系统和/或第三级系统将选取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内的数据同步为第一级事项垂管数据表数据,以实现第一级主体对第二级主体和/或第三级主体的事项的统筹管理。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级系统从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中选取需统一设置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选定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到第二级系统作为第二级事项垂管数据表,且在第二级事项垂管数据表中设置需统一设置的垂管要素项,且若所述第三级系统选取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同时也为第二级事项垂管数据表时,第三级系统将选取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内的数据同步为第一级事项垂管数据表数据,以实现第二级主体对第三级主体的事项的统筹管理。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级系统获取选定的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二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生成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时,还获取第二级主体添加的电子政务事项要素项,并将所述电子政务事项要素项存储至第二级事项通用数据表中,生成第二级系统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实施数据表;和/或,所述第三级系统获取选定的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或第二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生成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时,还获取第三级主体添加的电子政务事项要素项,并将所述电子政务事项要素项存储至第三级事项通用数据表中,生成第三级系统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实施数据表。在一个实施例中,将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二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与第二级系统本地对应的电子政务事项实施数据表建立关联,使第二级系统本地对应的电子政务事项实施数据表随着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二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的改变而改变;和/或,将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或第二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与第三级系统本地对应的电子政务事项实施数据表建立关联,使第三级系统本地对应的电子政务事项实施数据表随着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或第二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的改变而改变。通过建立数据表之间的关联,从而实现了同一事项的动态维护,提高事项管理效率,提高事项数据表的质量。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所述第一级系统建立第一级主体定义的事项通用数据表、第一级系统本地的事项数据表和第一级事项垂管数据表的索引;和/或,在所述第二级系统建立第一级主体定义的事项通用数据表、第二级主体定义的事项通用数据表、第二级系统本地的事项数据表、第二级事项垂管数据表以及第二级系统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实施数据表的索引;和/或,在所述第三系统建立第一级主体定义的事项通用数据表、第二级主体定义的事项通用数据表、第三级系统本地的事项数据表以及第三级系统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实施数据表的索引,从而方便各级主体在各级系统查看各自的数据表信息。本专利技术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储存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的步骤。本专利技术还提供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储存器、处理器以及储存在所述储存器中并可被所述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的步骤。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实施,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专利技术。附图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的流程图。图2为本专利技术注册事项的操作界面图;图3为本专利技术注册事项后审核时的操作界面图;图4为本专利技术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第一级系统和第二级系统,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所述第一级系统获取由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二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其中,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具有与所述第二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包括多个电子政务事项要素项;所述第二级系统根据所述第二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从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选取对应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选定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所述第二级系统,且根据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生成所述第二级系统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第一级系统和第二级系统,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所述第一级系统获取由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二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其中,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具有与所述第二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包括多个电子政务事项要素项;所述第二级系统根据所述第二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从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选取对应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选定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所述第二级系统,且根据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生成所述第二级系统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级系统;所述第一级系统获取由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其中,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具有与所述第三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所述第二级系统获取由第二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其中,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具有与所述第三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所述第三级系统根据所述第三级主体对应的数据标识,从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选取对应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选定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至所述第三级系统,且根据所述事项通用数据表生成所述第三级系统本地的电子政务事项。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级系统获取第一级主体定义的第一级主体的事项数据表,并将所述数据表存放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且生成第一级系统本地的事项数据表;和/或,所述第二级系统获取第二级主体定义的第二级主体的事项数据表,并将所述数据表存放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且生成第二级系统本地的事项数据表;和/或,所述第三级系统获取第三级主体定义的第三级主体的事项数据表,并将所述数据表存放至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且生成第三级系统本地的事项数据表。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级系统还从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中选取需统一设置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选定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到第一级系统作为第一级事项垂管数据表,且在第一级实现垂管数据表中设置需统一垂管的要素项;且若所述第二级系统和/或第三级系统选取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同时也为第一级事项垂管数据表时,所述第二级系统和/或第三级系统将选取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内的数据同步为第一级事项垂管数据表数据。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政务通用事项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级系统还从通用电子政务数据库中选取需统一设置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并将选定的事项通用数据表存储到第二级系统作为第二级事项垂管数据...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谢桢机邓韶勇林绍丰
申请(专利权)人:广州市中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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