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和包含所述材料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1040516 阅读:26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5-04 09:16
本公开涉及包含至少两种类型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和包含所述材料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通过包含本公开化合物的特定组合,可以提供具有比常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更好的色纯度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Organic electroluminescent materials and organic electroluminescent devices containing the material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和包含所述材料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本公开涉及包含至少两种类型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和包含所述材料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技术介绍
电致发光器件(EL器件)是一种自发光显示器件,其优点在于其提供更宽的视角,更大的对比度和更快的响应时间。第一种有机EL器件是由EastmanKodak于1987年,通过使用小的芳族二胺分子和铝络合物作为形成发光层的材料开发的(参见Appl.Phys.Lett.51,913,1987)。有机EL器件(OLED)通过向有机电致发光材料供电而将电能转换为光,并且通常包括阳极、阴极和形成在两个电极之间的有机层。有机EL器件的有机层可包括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空穴辅助层、发光辅助层、电子阻挡层、发光层(含有主体和掺杂剂材料)、电子缓冲层、空穴阻挡层、电子传输层、电子注入层等(如果需要)。有机层中使用的材料可分为空穴注入材料、空穴传输材料、空穴辅助材料、发光辅助材料、电子阻挡材料、发光材料、电子缓冲材料、空穴阻挡材料、电子传输材料、电子注入材料等,这取决于他们的功能。在有机EL器件中,来自阳极的空穴和来自阴极的电子通过施加电压被注入到发光层中,并且具有高能量的激子通过空穴和电子的重组产生。有机发光化合物通过能量移动到激发态并当有机发光化合物从激发态返回到基态时,由能量发射光。决定有机EL器件中发光效率的最重要因素是发光材料。发光材料需要具有以下特征:高量子效率、电子和空穴的高迁移率、以及所形成的发光材料层的均匀性和稳定性。发光材料根据发光颜色被分为蓝色、绿色和红色发光材料,并且还包括黄色或橙色发光材料。此外,在功能方面,发光材料被分为主体材料和掺杂剂材料。通常,具有优异EL特性的器件具有包括通过将掺杂剂掺杂到主体而制成的发光层的结构。当仅使用一种材料作为发光材料时,出现的问题是最大发射波长移向长波长并且色纯度由于分子间力而劣化。铱(III)络合物是广为人知的磷光发光材料,包括分别作为红色、绿色和蓝色发光材料的双(2-(2'-苯并噻吩基)-吡啶根合-N,C-3')铱(乙酰丙酮)[(acac)Ir(btp)2]、三(2-苯基吡啶)铱[Ir(ppy)3]和双(4,6-二氟苯基吡啶根合-N,C2)吡啶甲酸根合铱(Firpic)。此外,4,4'-N,N'-二咔唑-联苯(CBP)是最广为人知的磷光材料的主体材料。最近,Pioneer(日本)等人开发了一种高性能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使用浴铜灵(BCP)和铝(III)双(2-甲基-8-喹啉)(4-苯基苯酚)(BAlq)等作为主体材料,其被称为空穴阻挡材料。然而,尽管这些常规的磷光主体材料提供良好的发光特性,但他们的缺点在于,由于低玻璃化转变温度和低热稳定性,因此当在真空下进行高温沉积工艺时材料发生变化。因此,器件的色纯度仍然不令人满意。最近,许多电子面板公司正在使用蓝色,绿色和红色三种颜色制造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并且这三种颜色组合以实现当前使用的各种颜色的显示器。可以在显示器上实现的颜色可以仅表示可以在蓝色,绿色和红色的三个顶点处彼此组合的颜色。因此,对于更加丰富多彩的实现,这三个颜色顶点必须尽可能地达到他们各自的颜色波长。韩国专利号1082144公开了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包含吲哚并咔唑衍生物,或其中结合二苯并吲哚并咔唑和萘啶基的化合物作为主体。此外,韩国专利申请公开号2016-0039561公开了包含吲哚并咔唑衍生物作为主体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然而,上述文献没有具体公开包含苯并吲哚并咔唑作为主体的器件。
技术实现思路
需要解决的问题本公开的目的是提供用于制造具有比常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更好的色纯度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问题的解决方案作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深入研究的结果,本专利技术人发现,通过将波段拉向红光发射中的最长波长,可以增加颜色再现范围。尽管主体和掺杂剂材料的掺杂剂材料的特性更多地影响波段,但是可以通过使用适合于掺杂剂材料的主体材料来进一步优化发光特性。在红光发射的情况下,可以预期到掺杂剂材料的能带隙是窄的,因为其具有长波长。本公开中使用的主体材料具有窄的能带隙,其适合于具有长波长的掺杂剂材料。因此,认为该组合适合于将能量从主体转移到掺杂剂的目的。具体地,上述目的可以通过包含由下式1表示的化合物和由下式2表示的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来实现。可以包括由式1表示的化合物作为掺杂剂,并且可以包括由式2表示的化合物作为主体。其中,R1至R3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10)烯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可与相邻取代基连接以形成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或多环(C3-C30)脂环或芳环,或其组合,其碳原子可以被至少一个选自氮、氧和硫的杂原子取代,R4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R5至R7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a和b各自独立地表示1至4的整数,其中如果a和b各自独立地是2或更大的整数,则R1和R2中的每一个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其中,A环和B环各自独立地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环,或取代或未取代的萘环,条件是A环和B环中的至少一个是取代或未取代的萘环,Ar1和Ar2各自独立地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含氮(8元至30元)杂芳基,L1和L2各自独立地表示单键、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亚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亚杂芳基,以及(亚)杂芳基含有至少一个选自B、N、O、S、Si和P的杂原子。本专利技术的效果根据本公开,可以提供具有优异色纯度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附图说明图1示出了本公开的表1的NTSC色空间作为CIE1931色度图。具体实施方式在下文中,将详细描述本公开。然而,以下描述旨在解释本公开,并不意味着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公开的范围。本公开中的术语“有机电致发光材料”是指可以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并且可以包含至少一种化合物的材料。如果需要,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可以包含在构成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任何层中。例如,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可以是空穴注入材料、空穴传输材料、空穴辅助材料、发光辅助材料、电子阻挡材料、发光材料、电子缓冲材料、空穴阻挡材料、电子传输材料、电子注入材料等。本公开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可包含至少一种由式1表示的化合物和至少一种由式2表示的化合物。尽管不限于此,但式1化合物和式2化合物可包括在发光层中。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包括式1化合物作为掺杂剂,并且可以包括式2化合物作为主体。在式1中,R1至R3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10)烯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可连接到相邻的取代基以形成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或多环(C3-C30)脂环或芳环,或其组合,其碳原子可以被至少一个选自氮、氧和硫的杂原子取代;作为一个实施例,氢、取代或未取代的(C1-C8)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25)芳基、或可连接到相邻取代基以形成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或多环(C5-C25)脂环或芳环,或其组合,其碳原子可被至少一个选自氮、氧和硫的杂原子取代;以及作为另一个实施例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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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其包含至少一种由下式1表示的化合物: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09.30 KR 10-2016-0126226;2016.10.10 KR 10-201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其包含至少一种由下式1表示的化合物:其中R1至R3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10)烯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可与相邻取代基连接以形成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或多环的(C3-C30)脂环或芳环,或其组合,其碳原子可以被至少一个选自氮、氧和硫的杂原子取代,R4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R5至R7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以及a和b各自独立地表示1至4的整数,其中如果a和b各自独立地是2或更大的整数,则R1和R2中的每一个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以及至少一种由下式2表示的化合物:其中,A环和B环各自独立地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环,或取代或未取代的萘环,条件是A环和B环中的至少一个是取代或未取代的萘环,Ar1和Ar2各自独立地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含氮(8元至30元)杂芳基,L1和L2各自独立地表示单键、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亚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亚杂芳基,以及所述(亚)杂芳基含有至少一个选自B、N、O、S、Si和P的杂原子。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其中式1由下式3至6中的任一种表示:其中Y表示CR13R14、O或S,R8和R12至R14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R9至R11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烷基,c表示1至4的整数,d表示1至5的整数,其中如果c和d各自独立地为2或更大的整数,则R8和R12中的每一个可以相同或不同,以及R2至R7和b如权利要求1中所定义。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其中式2由下式7表示:其中A环和B环中的任一个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萘环,且另一个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环,X1至X3各自独立地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金宾瑞金炫D·H·李
申请(专利权)人:罗门哈斯电子材料韩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韩国,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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