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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0919991 阅读:36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4-20 10:25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它包括利用互联网网站、移动APP和移动终端组成的可以发行、销售、转让电子会员卡消费额的线上交易平台;利用体验门店和本地化商户组成的线下交易终端以及将两者功能通过软件开发、移动支付、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存储、传输、共享和汇总,从而实现全网无缝衔接,交易随时随地完成,快速导入会员,实现购物与消费。本发明专利技术不仅运营成本低、促进了商家产品与服务的多渠道展示预售、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吸引了更多不同消费渠道的客户、增加了用户多方面的互动体验,同时让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商家更多优惠、也避免了消费者因会员卡内的消费额过高消费不完而无法变现的损失,还可以获取额外收益。

An Effective Dealing Model of Discount Consumption Right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n effective discount consumption right trading mode, which includes an online trading platform composed of Internet website, mobile APP and mobile terminal for issuing, selling and transferring the consumption amount of electronic membership card, an off-line trading terminal composed of experience stores and local merchants, and software development, mobile payment and block chain technology for both functions. To store, transmit, share and aggregate data so as to realize seamless connection of the whole network, complete transactions anytime and anywhere, quickly import members, and realize shopping and consumption. The invention not only has low operating cost, promotes multi-channel display and pre-sale of merchant products and services, enhances brand influence, attracts more customers from different consumption channels, and increases user's multi-dimensional interactive experience, but also enables consumers to enjoy more preferential treatment from merchants and avoids the loss that consumers can not realize because of excessive consumption in the membership card. Additional benefits can also be obtained.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商业模式
,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
技术介绍
随着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成熟,人们越来越习惯网络购物,许多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的依赖电子交易和支付方式。发展到如今,B2C和B2B是比较成熟的电子商务模式,尤其针对个人消费者的B2C真正使社会民众体会到了网络交易的方便快捷,引领了网络消费的大潮,促进了电子商务。随着电商平台的繁荣发展,近年来流行的团购模式,更进一步团结组合消费者的个体消费力量,形成合力组织成订单,具备与供应商谈判和议价的能力,使普通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未来社会消费的趋势将是网络消费和电子交易占据主流,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直至真正实现从生产到消费的一对一操作,解决规模生产和个体消费的衔接问题,替代传统商业渠道,电子商务必不可少,并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面向未来全民网络消费时代的解决方案,我们需要一个完整的新的商业模式。消费权的定义:消费权是商家通过有形或者无形介质来体现和兑付自己对消费者承诺过的可以享有商家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一种权益。折扣消费权的定义:相比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价格有一定折扣的消费权。折扣消费权交易的定义:折扣消费权交易是个人或者法定主体之间通过市场流通的货币来兑换折扣消费权的一种活动。因此,如何提供一种既能解决实物会员卡消费额不易转让变现的难题,又能帮助商家降低了运营成本、促进了商家产品与服务的多渠道展示预售、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吸引了更多不同消费渠道的客户、增加了用户多方面的互动体验;同时让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商家更多优惠、也避免了消费者因会员卡内的消费额过高消费不完而无法变现的损失,更有甚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电子会员卡的消费额而获取额外收益,实现了全新的商业价值的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具有运营成本低、服务渠道和消费群体多元化、减少损失、还可以获得额外利益特点的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为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包括:利用互联网网站、移动APP和移动终端组成的可以发行、销售、转让电子会员卡消费额的线上交易平台;利用体验门店和本地化商户组成的线下交易终端以及将两者功能通过软件开发、移动支付、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存储、传输、共享和汇总,从而实现全网无缝衔接,交易随时随地完成,快速导入会员,实现购物与消费一体的模式核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核心包含有:商家和消费者、折扣消费权的转让、折扣消费权的金融属性、折扣消费权的限期、折扣消费权的价值、折扣消费权交易与股票交易、模式的实现和折扣消费权的交易介质;其中,对于所述商家:借助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发行、预售电子会员卡消费额,这样既可以实现资金迅速回笼,同时也可以解决商家的销售问题;对于所述消费者通过在线预购商家发行的电子会员卡享受消费折扣,同时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电子会员卡内的消费额,获取额外收益。优选的,在上述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中,折扣消费权的转让是模式的核心中的核心:目的是打造的一个折扣消费权交易市场,它是一种金融创新,是一种类证券交易创新,也是一种新创的通过移动互联网、移动支付技术实现和体现的与有价证券类似的物品价值媒介。优选的,在上述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中,所述折扣消费权的金融属性:消费者可以通过低买,高卖商家发行的电子会员卡消费额而从中获取收益。优选的,在上述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中,所述折扣消费权的限期:折扣消费权是有生命周期的,由商家售出的折扣消费权,在商家销售时会事先约定一个有效期,如果消费者持有的折扣消费权超过有效期,那这个折扣消费权就会作废,电子会员卡内的消费额会还原到商品与服务的无折扣状态,这样做既可以降低商家跑路的风险,同时也可以促进消费者进行消费或者转让折扣消费权的频次,一个高频次交易的市场就行成了。优选的,在上述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中,所述折扣消费权的价值:在折扣消费权的生命周期里,从商家发行完电子会员卡消费额生效起,消费者以最低折扣买进,这时候折扣的价值最高,随着时间的推移,折扣价值会根据市场因素逐渐走低,直到有效期的终结,此时折扣的价值递减到零。优选的,在上述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中,所述折扣消费权交易与股票交易:这种折扣消费权的发行与交易和我们现在的股票市场非常类似,每个商家定期发行、预售电子会员卡消费额的时候相当于股份公司在证券市场发行新股ipo,发行达到预期目标后,发行就会终止,消费者在线充值预购所得的折扣消费权,就如同新股发行完毕后会进入到股票的二级市场,消费者购得的折扣消费权就如同投资人持有的股票一样通过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平台搭建的交易系统随时买进,卖出,消费者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同时也可以获取到低价消费的好处。优选的,在上述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中,所述模式的实现:a.这个折扣消费权的发行与交易是通过互联网网站、移动APP和移动终端来实现;b.商家通过互联网网站、移动APP和移动终端发行折扣消费权,前提是需要商家在线注册成为线上平台的会员,并进行实名认证和银行卡绑定,并通过移动app中集成的移动支付模块或者商家的收银终端让消费者扫码完成消费额的支付;c.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对应的app来购买商家在平台发行的折扣消费权,并通过移动app中的支付模块去商家的店里通过扫码商家的收银系统进行折扣消费权的支付并享受消费,而且消费者可以通过折扣消费权交易平台进行各种折扣消费权的买进与卖出,同时消费者也可以把自己持有的折扣消费权以不同额度通过移动app赠与家人或者朋友消费使用,前提也需要用户先注册成为交易平台的会员,并进行实名认证与银行卡绑定。优选的,在上述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中,所述折扣消费权的交易介质:这种折扣消费权的交易可以通过人民币,也可以通过其它国家的法定货币以及比特币等新型数字货币来等值兑付。经由上述的技术方案可知,与现有技术相比,本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它涉及一种商业模式,它包括利用互联网网站、移动APP和移动终端组成的可以发行、销售、转让电子会员卡消费额的线上交易平台,另外利用体验门店和本地化商户组成的线下交易终端,将两者功能通过软件开发、移动支付、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存储、传输、共享和汇总,从而实现全网无缝衔接,交易随时随地完成,快速导入会员,实现购物与消费。本专利技术利用线上平台方式,解决了商家传统在线下发行、销售实物会员卡时,制作成本高、发行时效差、会员消费数据管理难的诸多问题,更主要的是解决了实物会员卡消费额不易转让变现的难题,这个模式不仅帮助商家降低了运营成本、促进了商家产品与服务的多渠道展示预售、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吸引了更多不同消费渠道的客户、增加了用户多方面的互动体验,同时让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商家更多优惠、也避免了消费者因会员卡内的消费额过高消费不完而无法变现的损失,更有甚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电子会员卡的消费额而获取额外收益,实现了全新的商业价值。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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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包括:利用互联网网站、移动APP和移动终端组成的可以发行、销售、转让电子会员卡消费额的线上交易平台;利用体验门店和本地化商户组成的线下交易终端以及将两者功能通过软件开发、移动支付、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存储、传输、共享和汇总,从而实现全网无缝衔接,交易随时随地完成,快速导入会员,实现购物与消费一体的模式核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核心包含有:商家和消费者、折扣消费权的转让、折扣消费权的金融属性、折扣消费权的限期、折扣消费权的价值、折扣消费权交易与股票交易、模式的实现和折扣消费权的交易介质;其中,对于所述商家:借助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发行、预售电子会员卡消费额,这样既可以实现资金迅速回笼,同时也可以解决商家的销售问题;对于所述消费者通过在线预购商家发行的电子会员卡享受消费折扣,同时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电子会员卡内的消费额,获取额外收益。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包括:利用互联网网站、移动APP和移动终端组成的可以发行、销售、转让电子会员卡消费额的线上交易平台;利用体验门店和本地化商户组成的线下交易终端以及将两者功能通过软件开发、移动支付、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存储、传输、共享和汇总,从而实现全网无缝衔接,交易随时随地完成,快速导入会员,实现购物与消费一体的模式核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核心包含有:商家和消费者、折扣消费权的转让、折扣消费权的金融属性、折扣消费权的限期、折扣消费权的价值、折扣消费权交易与股票交易、模式的实现和折扣消费权的交易介质;其中,对于所述商家:借助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发行、预售电子会员卡消费额,这样既可以实现资金迅速回笼,同时也可以解决商家的销售问题;对于所述消费者通过在线预购商家发行的电子会员卡享受消费折扣,同时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电子会员卡内的消费额,获取额外收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其特征在于,折扣消费权的转让是模式的核心中的核心:目的是打造的一个折扣消费权交易市场,它是一种金融创新,是一种类证券交易创新,也是一种新创的通过移动互联网、移动支付技术实现和体现的与有价证券类似的物品价值媒介。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折扣消费权的金融属性:消费者可以通过低买,高卖商家发行的电子会员卡消费额而从中获取收益。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折扣消费权的限期:折扣消费权是有生命周期的,由商家售出的折扣消费权,在商家销售时会事先约定一个有效期,如果消费者持有的折扣消费权超过有效期,那这个折扣消费权就会作废,电子会员卡内的消费额会还原到商品与服务的无折扣状态,这样做既可以降低商家跑路的风险,同时也可以促进消费者进行消费或者转让折扣消费权的频次,一个高频次交易的市场就行成了。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限期有效的折扣消费权交易模式,其特征在于,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勇
申请(专利权)人:张勇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山西,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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