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仪保持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0881602 阅读:30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4-17 13:06
一种装置(100)以及对应的制造方法,该装置包括:主体(102);以及投影仪,其至少部分地设置在主体(102)内,该投影仪能够用于将可见光投射到表面上;其中,主体(102)包括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104),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被布置成被操纵并且从第一配置变形为第二配置,以用于将装置安装到物体外部或将装置放置在物体外部。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主体(102)被形成为动物的形状。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投影仪保持架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于2016年12月12日提交的题为“PROJECTORHOLDER”的美国申请第15/376,518号的优先权,美国申请第15/376,518号根据35U.S.C.§119(e)要求于2016年6月17日提交的题为“PROJECTORHOLDER”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351,527号的优先权。上面列出的每篇文献的全部内容都通过引用并入本文中。
所公开的实施方式通常涉及投影仪保持架,更具体地涉及还可用作投影仪支架的投影仪保持架。
技术介绍
通常,保护性投影仪保持架包括具有衬垫(例如,泡沫(foam))的袋子或刚性壳体,以保护投影仪免受损坏。通常的投影仪支架包括用于对投影仪定向以在期望高度处显示投影图像的三脚架或其他平台。投影仪也可以具有内置支架。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一个方面,一种装置包括:主体;以及投影仪,其至少部分地设置在主体内,该投影仪能够用于将可见光投射到表面上。主体包括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pliable)附件,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被布置成被操纵并且从第一配置变形为第二配置,以用于将装置安装到物体外部或将装置放置在物体外部。根据另一方面,一种制造装置的方法包括:形成具有主体和投影仪的装置,该主体具有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该投影仪至少部分地设置在主体内。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被布置成被操纵并且从第一配置变形为第二配置,以用于将装置放置在物体外部或将装置安装到物体外部。应当理解的是,前述概念和下面讨论的另外的概念可以以任何合适的组合来安排,因为本公开内容在该方面不进行限制。结合附图从以下描述可以更全面地理解本教导的前述的和其他的方面、实施方式和特征。附图说明附图不意在按比例绘制。在附图中,在各个附图中示出的每个相同或几乎相同的部件由相似的附图标记表示。为了清楚起见,并非每个部件都在每幅附图中进行了标注。在附图中:图1是根据一个实施方式的投影仪保持架的透视图;图2是根据另一实施方式的投影仪保持架的前视图;图3是根据一个实施方式的放置在物体外部的投影仪保持架的侧视图;图4是根据另一实施方式的安装到物体外部的投影仪保持架的透视图;图5是图1的投影仪保持架的顶视图;图6是图1的投影仪保持架的前视图;图7是图1的投影仪保持架的后视图;图8示出了根据一个实施方式的连接至电池充电器的投影仪保持架;图9是根据一个实施方式的投影仪的电子部件的说明性布置;图10是使用投影仪保持架的说明性方法的流程图;以及图11至图12是制造投影仪保持架的说明性方法的流程图。具体实施方式众所周知,投影仪保持架通常包括保护袋或刚性壳体,其将投影仪保持在衬垫(例如,泡沫)中,以保护投影仪免受损坏。这样的保持架通常很笨重并且不能用作投影仪支架。因此,必须将投影仪从保持架上移除,将其放置在支架或表面上,并且将其定向成在允许图像被一人或多人观看的期望高度将可见光投射到表面(例如,墙壁或屏幕)上。例如,可以将投影仪从保持架上移除,放置在桌子上,并且可以使投影仪的前部升高,使得可见光被投射到处于桌子上方的高度的墙壁上。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因为投影仪不再被容纳在保护性保持架中,所以投影仪可能在使用时损坏。例如,如果儿童意外将投影仪撞到地板上,则投影仪可能会摔坏。如果液体溅到投影仪上,则投影仪也可能损坏。已知各种工具,其用于定向投影仪,使得可见光在期望的高度被投射到表面上。例如,一些投影仪具有内置支架,该内置支架通常包括能够从投影仪的底部延伸的一个或更多个支脚。投影仪还可以由将投影仪或投影仪的至少前部抬离表面(例如,桌子或地面)以用于定向投影仪的各种框架、三脚架或其他平台来支承。还可以使用合适的安装座(mount)将投影仪安装在墙壁或天花板上。然而,这些已知的工具仅限于将投影仪放置在平坦表面上,并且靠近电源插座。此外,用相应的安装座固定在天花板和/或墙壁上的投影仪更永久地如此,其中投影仪仅针对维修或更换可拆卸。申请人已经认识到,通过提供既用作保护性壳体又用作定向投影仪以朝向表面投射光的仪器的投影仪保持架,可以实现各种优点。为此,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方式包括具有主体的保持架,投影仪至少部分地设置在该主体内。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保持架由防震材料形成。保持架还可以由防水或耐水(waterresistant)的材料形成,或者由经过防水或耐水处理的材料形成。申请人还认识到,可以通过提供不需要由电源插座供电的保持架来实现优点。例如,保持架可以包括电源(例如,电池),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电源可以是可再充电的(例如,经由电池组和/或电源插座)。申请人还认识到,可以通过提供可以被放置、安装、跨立、固定到或者被定位到任何物体的外部的投影仪保持架来实现优点,而不管物体是平坦的还是基本水平方向的。为此,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方式包括具有主体的投影仪保持架,该主体具有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所述易曲折的附件被布置成通过操纵(例如,通过弯折(bending)、卷曲、扭曲、拉直等)附件而变形,以将保持架放置、安装到物体的外部或者将保持架定位在物体的外部。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一个或更多个附件可以从第一配置变形为不同的第二配置,以用于将保持架放置在物体上。例如,附件可以从直型配置变形为弯曲配置(例如,通过弯折),以用于将保持架放置在物体上。可以理解的是,对于要放置在物体上的保持架而言,不需要将所有附件都变形为相同的第二配置。例如,第一附件可以变形为弯曲配置,第二附件可以变形为扭曲配置,并且第三附件可以完全不变形以将保持架放置在物体上,以便将光投射到表面上。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附件可以由易曲折的材料形成,该易曲折的材料有的足够柔性,使得附件可以变形而不会破裂或者折断。用于形成附件的材料也可以是充分保持形状(shaperetaining)的,使得附件保持第一配置和/或第二配置,除非并且直到附件被操纵为止。可以理解的是,通过使保持架能够被放置、安装在或者位于任何物体上而不管物体的形状或是否靠近电源插座并且使保持架能够防震、防水和/或耐水,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可以提供一种保持架,该保持架可以在室内和室外的任何环境或设置中使用并且可以由任何用户(例如,儿童)使用。例如,可以将保持架放置在书架上以在青少年卧室的墙壁上显示图像。保持架还可以在露营地上使用、被安装在折叠椅或树枝上以在树的一侧上显示图像,而不用担心在投影仪掉落或突然开始下雨时投影仪会损坏。出于本文中的目的,将保持架安装到物体外部可以意味着易曲折的附件被操纵并且变形为使保持架保持抵靠物体外部的第二配置。例如,可以操纵附件并且使附件变形为卷曲或扭曲的配置,使得保持架悬挂和/或抓固在物体外部。可以理解的是,保持架可以可拆卸地安装在物体外部。例如,保持架可以安装在椅子扶手的外部,而投影仪用于在表面上显示图像,之后从椅子扶手上移除以便存放。出于本文中的目的,将保持架放置在物体外部可以意味着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被操纵并变形为第二配置并且被放置在物体上。例如,一个或更多个后附件可以被操纵并变形为弯曲配置,并且一个或更多个前附件可以被操纵成拉直配置,以放置在桌子上。可以理解的是,在将保持架放置在表面上之前,不一定需要操纵和使一个或更多个附件变形。例如,在附件已经处于拉直配置的实施方式中,可以简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装置,包括:主体;以及投影仪,其至少部分地设置在所述主体内,所述投影仪能够用于将可见光投射到表面上;其中,所述主体包括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被布置成被操纵并且从第一配置变形为第二配置,以用于将所述装置安装到物体的外部或将所述装置放置在物体的外部。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06.17 US 62/351,527;2016.12.12 US 15/376,5181.一种装置,包括:主体;以及投影仪,其至少部分地设置在所述主体内,所述投影仪能够用于将可见光投射到表面上;其中,所述主体包括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被布置成被操纵并且从第一配置变形为第二配置,以用于将所述装置安装到物体的外部或将所述装置放置在物体的外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易曲折的附件适于经由弯折、扭曲、缠绕、弯曲和拉直中的一个或更多个操作被操纵。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配置与所述第二配置不同。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主体由硅树脂和橡胶材料中的至少一个形成。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主体内的一个或更多个铜线,所述一个或更多个铜线是散热器。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个铜线绕所述投影仪延伸并且延伸到所述一个或更多个附件中。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主体被形成为动物的形状。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动物是猴子、长颈鹿、老虎、狮子、恐龙、鱼和章鱼中的至少一个。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主体由防水或耐水材料形成,或者由经过防水或耐水处理的材料形成。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主体由防震材料形成。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还包括用于向所述投影仪供电的电池。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电池是能再充电的。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约瑟夫·克里斯蒂安·罗塞尔
申请(专利权)人:米莫诺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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