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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0179176 阅读:36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1-23 01:08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是对传统灯箱结构的发光标识中的箱体结构进行的改进和提升,用隐形的“箱体”代替了传统的灯箱箱体。其包括光源体、隐形箱体和发光体,光源体和发光体分别设置在隐形箱体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光源体发光由所述隐形箱体第一端进入所述隐形箱体内,再由所述隐形箱体第二端射出到所述发光体上,所述发光体接收从所述隐形箱体第二端射出的光线,所述发光体整体发光强度大于所述隐形箱体的发光强度,所述发光体具备立体悬浮的通体发光效果。本发明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为:用透明的隐形“箱体”代替了传统的围边箱体,隐形箱体不但充当灯箱箱体的角色,而且还因其隐形不吸光的特征使发光体相对光源体和隐形箱体具备很高的亮度对比,使得发光体具备悬浮效果,发光体发光均匀、通体发光。

Suspension general body luminous marking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suspended general body luminous marking, which improves and improves the box structure in the luminous marking of the traditional light box structure, and replaces the traditional light box body with an invisible \box body\. It includes a light source body, an invisible box body and a light emitting body, which are respectively arranged at the first and second ends of the invisible box body. The light emitting body enters the invisible box body from the first end of the invisible box body, and then emits light from the second end of the invisible box body to the light emitting body. The light emitting body receives light from the second end of the invisible box body, and the light emitting body emits light from the second end of the invisible box body. The overall luminous intensity of the body is greater than that of the invisible box, and the luminous body has the overall luminous effect of three-dimensional suspension. The beneficial effect of the invention is that the transparent invisible \box\ replaces the traditional surrounding box. The invisible box not only acts as the role of the light box, but also has a high brightness contrast with the light source and the invisible box due to its invisible non-absorption characteristics, which makes the luminous body have suspension effect, and the luminous body glows uniformly and glows through the body.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
本专利技术涉及广告发光标识和灯饰
,具体涉及一种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
技术介绍
传统玻璃管霓虹灯之所以一直受青睐的两大必备特质:悬空立体感线条及可360度通体均匀发光。要想有悬空效果,发光的线条周围不能其它可视感强物体或配件。现有发光线条普遍都是以平面发光线条或半立体(不是360度可视)发光的形式体现,其制作工艺也基本采用把光源和发线条通过箱体结构固定在一起,类似窄条状的灯箱结构,线条设置于灯箱顶部类似于灯箱的发光面板,光源设置于灯箱底部,光源发出的光通过灯箱围边侧壁反射到达灯箱顶部的线条并使其发光,若要以LED为光源的线条均匀发光,灯箱箱体必须有一定厚度,厚度越高,发光越均匀。但这种箱体式发光线条由于光源和线条都是通过箱体固定结合在一起,视觉上发光线条没有悬浮效果,更没有通体发光的立体感。作为传统玻璃管霓虹灯的升级换代产品,目前市场上主流的替代产品基本是基于柔性材料制作并且以LED为光源的“准霓虹”灯条(类似ZL200410032066.5技术方案所涉及的产品),之所以称为“准霓虹”,是因其制作工艺和结构的因素所限,灯条尺寸普遍偏宽偏厚,不能通体发光,对比与玻璃管霓虹灯有着天生的缺陷,并不能完全替代传统霓虹灯,不能算真正的替代产品。公告号CN201391796Y文件中涉及的一种可变色的LED霓虹灯,方案中提到的条状导光板如果是透明材料,则该方案涉及的霓虹灯肯定是以牺牲均匀发光效果且有严重光斑的霓虹灯;如果条状导光板是不透明的,正向设置的LED一样会有严重的光斑,此时导光板应该只是起到LED的发光媒介的作用。从现实中客户对发光标识普遍的品质需求角度看,此方案没有太多实用价值。公告号CN206637271U文件中涉及的一种LED集光霓虹灯条结构,明显属于窄条状灯箱结构,从文件中可以看到,技术方案中的固定外壳作为灯箱箱体部件,是把LED、集光条以及乳化光条三者结合并固定在一起不可缺失的重要部件,技术方案阐述其目的是利用透明材料的导光原理这一是公知的物理现象以及利用固定外壳的内壁与集光条配合一起把光反射到灯箱顶部的乳化光条,集光条在这里解决的是聚光和集光效果,也是利用这个物理现象。可以看到,上述的三种公开的技术方案从结构和效果来说,本质上都基本一样,都是利用下半部分外面有遮光层且内置有LED光源的电路的U型结构实现聚光和光反射使得封盖与U型结构顶部的透光材质发光。不是通体360°发光,而且要达到发光均匀效果,灯条的高度和厚度相应尺寸过大,使得在构建线条图案时,抗弯能力受限,构图能力不足。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用以解决现有柔性霓虹灯过于粗厚,无悬浮的立体视觉效果、发光效果不均匀以及不能通体发光的问题,又解决了非线条类的平面类箱体结构的发光标识的发光面无立体感的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包括光源体、隐形箱体和发光体,所述光源体和所述发光体分别设置在所述隐形箱体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光源体发光由所述隐形箱体第一端进入所述隐形箱体内,再由所述隐形箱体第二端射出并投射到所述发光体上,所述发光体接收从所述隐形箱体第二端射出的光线,所述发光体的发光强度大于所述隐形箱体发光强度,所述发光体具备立体悬浮的通体发光效果。其中,隐形箱体的第一端为与光源体对接的位置,一般为隐形箱体接收光源体发出的光的主要位置或连同周边一起的部位;第二端为与发光体对接的位置,一般为隐形箱体出光的主要位置或连同周边一起的部位;本方案中提到的发光强度指的是人眼视觉感受范畴的发光强度;隐形箱体的发光强度指的是其外露的侧壁以及其他外露部分在视觉上的发光强度。优选的,所述发光体的横截面为圆形;或圆环;或矩形环;或矩形;或下部为矩形上部为半圆形中的组合形;或底部带有缺口的圆形;或底部带有缺口的圆环形;或底部带有缺口的组合形;或底部的缺口与中部的空腔连通的组合形;或中空的组合形;或底部带有缺口的矩形环。优选的,所述隐形箱体横向截面的形状为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横向方向(即第一端到第二端延伸方向)平行延伸;或者所述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横向方向非平行延伸;所述隐形箱体的第一端为平面;或者台阶凸起的形状;或者弧面隆起曲面形状;或者内凹形状;或者可以内嵌所述光源体的凹槽形状;或者可以内嵌所述光源体的台阶凹陷形状;所述隐形箱体的第二端为平面或隆起的曲面;或者凸起的多边形;或者内凹的形状或表面带有散光功能的纹路结构;所述隐形箱体的第一端和第二端在纵向方向上平行延伸;或者所述第一端和第二端在纵向方向上非平行延伸;所述隐形箱体的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表面为光面;或者至少一所述侧壁表面为磨砂面;或者至少一所述侧壁表面设置有雕刻图案纹路;或者至少一所述侧壁表面覆有装饰用的薄膜或涂层。优选的,所述光源体为至少一个所述发光器件;或者,所述光源体为内置有至少一个所述发光器件的发光凹槽,所述发光器件固定于所述发光凹槽内,所述发光凹槽的开口朝向所述第一端;其中,所述发光凹槽为基于基板结构的板状发光凹槽(即由板材加工出的U型凹槽)或/和非板状发光凹槽4(即不是由板材加工的U型凹槽);或者,所述光源体为灯箱面板上的透光缝,所述透光缝(即透光图案)的开口朝向所述第一端,其中,所述透光缝包括镂空透光缝或/和底部垫衬有透光板的镂空透光缝。(下文中提到的出光槽包括发光凹槽或/和透光缝)。优选的,所述发光凹槽为板状发光凹槽;所述发光凹槽内设置有由透明材料或透光材料制成的散光体,或者,所述发光凹槽内的发光器件被防水的透光树脂材料灌封。优选的,所述发光器件设置在所述发光凹槽的底部;或者,所述发光器件设置在所述发光凹槽内的至少一个侧壁上;或者,所述发光器件设置在所述发光凹槽的内部空腔的中部。优选的,所述发光器件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发光器件沿所述发光凹槽的长度方向均匀布置;或者,所述发光器件为若干LED焊接在电路板上的带状LED光源,其中,所述电路板包括柔性电路板或/和硬质电路板。优选的,所述光源体设置在所述隐形箱体第一端的设置方式(即对接方式)为所述隐形箱体第一端全部嵌入所述出光槽内;或所述隐形箱体第一端全部嵌入所述出光槽槽口内,此出光槽为槽口处带有台阶的出光槽;或所述隐形箱体第一端带有凸起台阶,所述台阶部分嵌入所述出光槽内;或所述隐形箱体第一端直接封盖在所述出光槽的槽口之上;或所述隐形箱体与所述出光槽槽口之间加垫粘接有透明层;或所述发光器件直接嵌入设置在第一端带有的凹槽或台阶的凹陷处内;或所述发光器件直接设置在所述隐形箱体垂直的侧壁上,发光方向朝向所述隐形箱体内部;或所述发光器件直接设置在所述隐形箱体底部,发光方向朝向所述隐形箱体内部;其中,所述出光槽为所述内置有发光器件的发光凹槽或者所述灯箱的透光缝。所述发光体设置在所述隐形箱体第二端的设置方式(即对接方式)为所述隐形箱体第二端嵌入所述发光体底部凹槽;或所述隐形箱体和所述发光体通过卡夹固定;或所述隐形箱体缩颈的第二端嵌入并被夹环结构的所述发光体夹固住;或所述隐形箱体和所述发光体为一体结构;或所述发光体粘贴固定在所述隐形箱体第二端面。优选的,所述隐形箱体的高宽比大于1(高为隐形箱体第一端到第二端距离,宽为隐形箱体两侧壁之间的距离);并且/或者,所述第二端位于所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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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包括光源体、隐形箱体和发光体,所述光源体和所述发光体分别设置在所述隐形箱体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光源体发光由所述隐形箱体第一端进入所述隐形箱体内,再由所述隐形箱体第二端射出并投射到所述发光体上,所述发光体接收从所述隐形箱体第二端射出的光线,所述发光体的发光强度大于所述隐形箱体发光强度,所述发光体具备立体悬浮的通体发光效果。

【技术特征摘要】
2018.01.18 CN 20181004650641.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包括光源体、隐形箱体和发光体,所述光源体和所述发光体分别设置在所述隐形箱体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光源体发光由所述隐形箱体第一端进入所述隐形箱体内,再由所述隐形箱体第二端射出并投射到所述发光体上,所述发光体接收从所述隐形箱体第二端射出的光线,所述发光体的发光强度大于所述隐形箱体发光强度,所述发光体具备立体悬浮的通体发光效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的横截面为圆形:或圆环:或矩形环:或矩形:或下部为矩形上部为半圆形中的组合形:或底部带有缺口的圆形:或底部带有缺口的圆环形:或底部带有缺口的组合形:或底部的缺口与中部的空腔连通的组合形:或中空的组合形:或底部带有缺口的矩形环。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其特征在于,所述隐形箱体横向截面的形状为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横向方向平行延伸;或者所述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横向方向非平行延伸;所述隐形箱体的第一端为平面;或者台阶凸起的形状;或者弧面隆起曲面形状;或者内凹形状;或者可以内嵌所述光源体的凹槽形状;或者可以内嵌所述光源体的台阶凹陷形状;所述隐形箱体的第二端为平面或隆起的曲面;或者凸起的多边形;或者内凹的形状;或表面带有散光功能的纹路结构;所述隐形箱体的第一端和第二端在纵向方向上平行延伸;或者所述第一端和第二端在纵向方向上非平行延伸;所述隐形箱体的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表面为光面;或者至少一所述侧壁表面为磨砂面;或者至少一所述侧壁表面设置有雕刻图案纹路;或者至少一所述侧壁表面覆有装饰用的薄膜或涂层。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体为至少一个所述发光器件;或者,所述光源体为内置有至少一个所述发光器件的发光凹槽,所述发光器件固定于所述发光凹槽内,所述发光凹槽的开口朝向所述第一端;或者,所述光源体为灯箱面板上的透光缝,所述透光缝的开口朝向所述第一端。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悬浮式通体发光标识,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凹槽为板状发光凹槽;所述发光凹槽内设置有由透明材料或透光材料制成的散光体,或者,所述发光凹槽内的发光器件被防水的透光树脂材料灌封。6.根据权利要求5...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马飞
申请(专利权)人:马飞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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