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0003871 阅读:231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1-05 17:08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电梯装置,其中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的高度和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不同。本发明专利技术可以有效降低电梯系统对于建筑物土建顶层高度、底坑深度的要求,提高电梯的应对能力,避免客户土建浪费,提高土建空间利用率。针对电梯标准GB7588的修订,特别是关于轿顶防护栏高度一项提出的更高要求,使得电梯系统在贯标设计时,容易实现土建尺寸要求不增加。与其它针对降低电梯系统对于土建顶层高度、底坑深度要求的方法相比,本发明专利技术结构简单、通用性强、可行性高,并且在应对土建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方面非常灵活,特别有利于应对旧楼电梯改造项目。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梯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梯领域,具体属于一种可有效降低对于建筑物土建要求的电梯装置。
技术介绍
为了满足电梯部件的安装空间,同时为了保护工作人员所需的安全空间和安全距离,升降电梯对于电梯升降通道的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有垂直高度的要求,具体详见我国现行电梯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其中的5.7.1明确记载了对电梯顶层高度的相关规定,同时5.7.3.3记载了对电梯底坑深度的相关规定。为了避免在轿顶上进行操作的工作人员发生跌落至电梯升降通道的危险,电梯轿顶通常配置有轿顶防护栏。对于电梯系统,最为普遍的情况是计算电梯升降通道的最小顶层高度时采用的限制条件为轿顶防护栏与升降通道顶部天花板之间的距离,即最小顶层高度和轿顶防护栏高度直接相关。GB7588-2003中对于轿顶防护栏的高度也有明确的规定,参见8.13.3.2,根据轿顶防护栏扶手外缘到升降通道壁的水平自由距离,轿顶防护栏扶手的高度为:1)当水平自由距离不大于0.85m时,不应小于0.7m;2)当水平自由距离大于0.85m时,不应小于1.1m。在最新的欧洲标准EN81-20:2014中,对于轿顶防护栏的防坠落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将以上判断条件中“水平自由距离”从0.85m减小到了0.5m,并且将测量位置从轿顶防护栏扶手外缘改为了扶手内缘。目前,中国标准GB7588正在参照EN81-20:2014进行修订,预计近期会公布生效,其中对于轿顶防护栏高度的规定同EN81-20:2014。若按照EN81-20:2014或GB7588的新标准要求,将使得大量原本只需要配置0.7m高轿顶防护栏的电梯,现在必须配置1.1m高的轿顶防护栏。尤其对于无机房电梯,驱动装置布置在升降通道内,一般位于升降通道壁和轿厢之间,此时上述“水平自由距离”在设计上难以控制在0.5m之内,即必须使用1.1m高度轿顶防护栏。轿顶防护栏高度从0.7m增加为1.1m,对于最小顶层高度由轿顶防护栏高度限制的电梯,将直接造成最小顶层高度要求增加0.4m。可以预见的是,这就可能造成大量电梯对于建筑物的顶层高度要求需要增加,电梯的土建应对能力变差,限制了电梯的使用场合。一种比较尴尬的情况是,针对旧楼电梯改造项目,如果旧梯顶层高度按照GB7588-2003计算可行,而改造时按照GB7588新标准要求,即使考虑用同样的梯种进行应对,可能由于新老标准规定的差异,轿顶防护栏高度须由0.7m增加为1.1m也会造成土建顶层高度不够而无法实现。在底坑深度要求方面,对于电梯系统,最为普遍的情况是,计算最小底坑深度的限制条件为轿厢最低部件(一般为轿底或安全钳)与升降通道底坑地面或底坑内固定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距离。由于底坑深度计算的决定项,其高度等尺寸比较死板,灵活性差,造成最小底坑深度要求难以降低。而对于电梯项目,由于建筑物的限制,很多项目底坑深度难以做大,且底坑是建筑物最先建造完成的部分,对于很多建设中的项目,要求整改底坑的可能性很小。如果电梯系统对于土建底坑深度的要求不能减小,也将造成电梯土建应对能力变差,限制了电梯的使用场合。目前已经公开的一项专利中(公告号CN102910516B,公告日2015年7月22日)公布了一种旋转式的轿顶护栏,其通过上下分段设置竖杆和活动杆,使得护栏的活动杆通过旋转带动第二横杆一起收拢至与第一横杆重合,以降低护栏高度,从而适应无机房电梯在顶层停靠时轿顶与主机之间间距偏小的情况,这样满足轿顶上方空间较小的布置情况,不影响轿厢正常运行。护栏的活动杆还能旋转打开至竖杆的上方,提高护栏高度,以满足标准中对于护栏高度的要求,同时限位开关禁止电梯轿厢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在电梯轿顶进行检修或其他操作的安全。该专利的原理是提供一种旋转式的轿顶防护栏,该轿顶防护栏的高度可以变化,从而实现降低对于电梯土建顶层高度的要求。但是这种轿顶防护栏的高度变化并不是自动进行,而需要人工操作。易知,当工作人员位于轿顶时,可能由于疏忽或故意,未提高轿顶防护栏高度而电梯仍可以正常运行,此时一方面轿顶防护栏高度不满足国标要求,另一方面在实际使用上,也存在着由于轿顶防护栏高度不足而人员可能跌落电梯升降通道的风险。可见,上述专利并不是一种可靠的降低电梯土建顶层高度要求的方案。另外,该专利的方案并不能降低对于电梯土建底坑深度的要求。已经公开的另一项专利中(公告号CN201309784Y,公告日2009年9月16日)公布了一种电梯缓冲装置,其包括:一缓冲器,固定布置在活塞顶板的上面;一能带动活塞和活塞顶板上的缓冲器作上下伸缩的液压驱动系统,所述液压驱动系统包括:下油腔和一与下油腔连接的液控单向阀I,上油腔和一与上油腔连接的液控单向阀II,电磁换向阀、液压泵、溢流阀、油箱和一活塞构成,所述活塞布置在上下油腔的中间,活塞在油腔中上下活动。该装置具有使缓冲器上下伸缩的结构,能自动控制缓冲器停在所需的高度,有利于底坑中进行检修作业,且保护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可以减少底坑深度和顶层高度。该专利的原理是提供一套装置,可以改变缓冲器在底坑中的高度位置,从而实现降低对于电梯土建顶层高度、底坑深度的要求。但存在的问题是:1)装置采用液压机构及控制,结构复杂,成本高;2)体积较大,在底坑内难以布置,还可能占用底坑内避险空间,反而增大底坑深度要求;3)复杂的液压系统可能存在响应慢、漏油污染等问题。另外,新增的这套液压系统还需要能够承受轿厢或配重沉底时的冲击力要求,设计上要求较高。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电梯装置,不但结构简单,易于实现,而且可以有效地降低电梯系统对于土建顶层高度和底坑深度的要求。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提供的一种电梯装置,包括轿厢、配重、牵引绳、驱动装置、轿厢导轨、配重导轨、轿厢侧缓冲器、配重侧缓冲器;所述轿厢和配重通过牵引绳连接,所述驱动装置通过牵引绳驱动轿厢沿轿厢导轨竖向移动,同时驱动配重沿配重导轨竖向移动;所述轿厢侧缓冲器和配重侧缓冲器分别设置在轿厢移动路线和配重移动路线的终端位置附近,且轿厢和配重分别设置有与轿厢侧缓冲器和配重侧缓冲器相配合的撞块;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的高度和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不同。在上述装置中,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大于电梯处于正常状态时的高度。更佳的,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比电梯处于正常状态时的高度大至少400mm。在上述装置中,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在电梯处于正常状态和电梯可能冲顶或沉底时均处于自锁状态。在上述装置中,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作动器的驱动下变化高度,且该作动器接收一触发信号驱动撞块变化高度。其中,所述作动器接收的触发信号为电梯的控制装置发出的电信号或者为机械信号。其中,所述作动器接收的触发信号采集的信号源为轿厢或配重的速度、轿厢或配重在升降通道的位置。其中,所述作动器的驱动方式为弹簧式、拉索式、电机式、电磁铁式。较佳的,所述轿厢或配重上设置有若干打板,所述升降通道中及升降通道的上下终端位置设有与打板配合的开关,且开关均与电梯的控制装置电性连接,而电梯的控制装置与作动器电性连接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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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梯装置,包括轿厢、配重、牵引绳、驱动装置、轿厢导轨、配重导轨、轿厢侧缓冲器、配重侧缓冲器;所述轿厢和配重通过牵引绳连接,所述驱动装置通过牵引绳驱动轿厢沿轿厢导轨竖向移动,同时驱动配重沿配重导轨竖向移动;所述轿厢侧缓冲器和配重侧缓冲器分别设置在轿厢移动路线和配重移动路线的终端位置附近,且轿厢和配重分别设置有与轿厢侧缓冲器和配重侧缓冲器相配合的撞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的高度和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不同。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梯装置,包括轿厢、配重、牵引绳、驱动装置、轿厢导轨、配重导轨、轿厢侧缓冲器、配重侧缓冲器;所述轿厢和配重通过牵引绳连接,所述驱动装置通过牵引绳驱动轿厢沿轿厢导轨竖向移动,同时驱动配重沿配重导轨竖向移动;所述轿厢侧缓冲器和配重侧缓冲器分别设置在轿厢移动路线和配重移动路线的终端位置附近,且轿厢和配重分别设置有与轿厢侧缓冲器和配重侧缓冲器相配合的撞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的高度和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不同。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大于电梯处于正常状态时的高度。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比电梯处于正常状态时的高度大至少400mm。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在电梯处于正常状态和电梯可能冲顶或沉底时均处于自锁状态。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作动器的驱动下变化高度,且该作动器接收一触发...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丰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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