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9822315 阅读:31 留言:0更新日期:2018-12-19 14:53
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包括,共享体验平台,用户线上交流的主体;用户模块,共享体验平台上注册用户的总数;所述的用户模块分为发起模块、响应模块和旅行体验模块;发起模块,用户通过平台以自己所拥有的资源进行项目发布;响应模块,用户在平台上搜索适合的项目并进行参与;旅行体验模块,响应模块组成的一部分,对项目进行测评推广以及监督。本发明专利技术构建一种改变国内大众出行方式以及出行理念的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使共享资源保有其本身价值的同时开展体验之旅,达到共享与体验的结合。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计算机以及网络技术的运用
,特别涉及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
技术介绍
体验式旅游在国外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但由于国内外长久以来的文化差异以及国内经济发展上的限制,体验式旅游在国内一直属于小众的旅行方式。现如今,中国在经济体量上已经排名世界第二,人民的精神文化在需求在物质资源的保障下日益上涨,普通的旅行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大众的出行需求。“自由行”作为比较代表性的一个解决方案,极大满足了大众的自由度需求,但依然有着计划不合理,出行难度大等缺点,不适合普通大众,难以成为旅游业的主流模式。体验式旅游则拥有显著特征区别于传统跟团出游,而且中国拥有庞大的中层收入群体,他们拥有足够的收入保障,有较高的生活品质诉求,是体验式旅游完美的契合者。在经济不断上涨,产业升级如火如荼的现实环境下,国内体验式旅游正迎来全面爆发的战略机遇期。体验式旅游作为旅游模式,策划、品质要求高,吸取流量有限,降低成本难度高,成为体验式经济难以在国内流行的重要因素。而依托互联网下的共享经济的高流量,高传播度优势下,能够在宣传成本、项目建立成本上做到资源的更优化,使普通人也能成为体验式旅游的发起者,也能让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大众认识到体验式旅游,以及参与到体验式旅游中。所以,在共享式经济的合理包装之下,高流量的带动之下,体验式旅游迎来一个非常合适的契合者,在国内旅游业的产业升中理应占有一席之地。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以解决技术背景中提到的体验式旅游在中国推广的问题,以及体验式旅游的产业升级。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包括:共享体验平台1,用户线上交流的主体;用户模块2,分为发起用户模块7、响应用户模块8和旅行体验用户模块9,用户以自己所拥有的资源在发起用户模块7进行项目发布;通过响应用户模块8在共享体验平台1上搜索适合的项目并进行参与;通过旅行体验用户模块9受雇于共享体验平台1,对项目进行测评推广以及监督;数据模块3,用于用户信息数据、评价数据、投诉数据、收付款数据以及发布任务数据的存储;评价模块4,评价机制建立;交互模块5,数据传输界面的建立;安全模块6,数据、用户人身安全的构架建立。所述的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包括首页(精品线路推广、新闻推送、活动展示)、项目(线路)发布查询(发起模块7线路发布、体验模块8线路查询)、用户界面(用户登入与注册、个人信息展示与修改、历史信息);所述的共享体验平台1提供评级算法支持,制定评级规则,核准验证材料,处理投诉信息,推送优秀项目,提供一站式接送服务,共享体验平台1严格把控材料审批环节,同时雇佣旅行体验模块5用户,进行随机的线路体验,形成体验报告,上传共享体验平台1,确保项目体验品质、安全性、合理性,并成为项目评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述的发起模块7下的用户为行程主办方,拥有计划的制定安排权,以及对响应模块8的用户接待义务,发起模块7用户通过共享体验平台1上传证明材料注册账号,通过平台1审核,上交押金,成为发起模块7用户,之后,制定行程计划书上传平台1,通过平台1审核后进行任务发布,并对响应模块8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反馈。所述的发起模块7,该模块下的用户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存在:1)个人以及个人为主体的家庭;2)个体户;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政府机构;4)企业、公司、社会福利机构等社会团体。所述的响应模块8下的用户为行程的感受者,拥有行程结束后的评级权,行程不真实、不合理情况的投诉权,以及对发起模块7用户的配合义务,响应模块8用户通过共享体验平台1上传证明材料注册账号,通过共享体验平台1审核,成为响应模块8用户,最后,按照精细化导航查找项目,与发起模块7、响应模块8以及旅行体验模块9用户进行线上沟通,并对行程进行确认线上付款,响应模块8用户主要以个人形式存在。所述的旅行体验模块9的用户拥有线下的监管权,对体验后的项目的文案推广以及改进意见建议报告的撰写,旅行体验模块9作为响应模块8的一部分,其用户有着与响应模块8用户相同的体验项目的权利,同时,它也是项目完整性的补充、延伸,并会与产品的评价系统进行深度的交叉结合。所述的旅行体验模块9的用户的招募分为两部分存在:1)社会上招聘的具有相旅游业专业知识,有良好写作水平的长期工作人员;2)通过共享体验平台1自身,为响应模块8发布并招募的以体验旅行体验工作为体验项目的短期兼职人员;两种旅行体验模块9的用户必须完成平台规定的任务,包括:1)线路短评、长篇游记、体验报告;2)意见与建议反馈包括;3)在平台评级系统下进行评分。所述的评价模块4包括发起模块7、响应模块8、旅行体验模块9的评价。所述的交互模块5包括发起模块7与响应模块8、发起模块7与共享体验平台1、响应模块8与共享体验平台1以及旅行体验模块9与共享体验平台1之间的数据传输界面的建立。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本专利技术构建一种改变国内大众出行方式以及出行理念的共享体验式旅游方法及系统。本专利技术整合国内具有体验式内核的项目(场所),在国内推广体验式旅游的旅游理念,让普通大众都能感受体验式旅行的魅力,以及成为体验式项目(线路)的制定者。提出旅游中的共享概念,重新利用现有资源,把原本没有旅游意义的资源体验化,发起者为共享资源进行任务上的定义,使共享资源保有其本身价值的同时开展体验之旅,达到共享与体验的结合。附图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的旅游系统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专利技术作进一步详细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包括共享体验平台1、用户模块2、数据模块3、评价模块4、交互模块5以及安全模块6。所述共享体验平台1包括:首页(精品线路推广、新闻推送、活动展示)、项目(线路)发布查询(发起模块7线路发布、体验模块8线路查询)、用户界面(用户登入与注册、个人信息展示与修改、历史信息);所述用户模块2包括:发起模块7、响应模块8和旅行体验模块9;所述数据模块3包括:用户信息数据、评价数据、投诉数据、收付款数据以及发布任务数据的存储;所述评价模块4:评价界面的建立,包括响应模块、旅行体验模块用户对线路、发起模块用户的评价,发起模块7用户对响应模块8用户的评价;所述交互模块5:数据传输界面的建立,包括发起模块7与响应模块8、发起模块7与共享体验平台1、响应模块8与共享体验平台1以及旅行体验模块9与共享体验平台1之间的数据传输界面的建立;所述安全模块6:数据、用户人身安全的构架建立,包括用户评价、投诉,旅行体验模块9对项目(线路)的举报监督机制建立,共享体验平台1对用户数据监督机制的建立。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与终端设备配套使用,终端设备为手机、平板、手提电脑以及台式电脑的任意一种。所述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步骤一,通过终端设备连接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用户可直接进入系统进行访问浏览,当需要交互、交易等进一步操作时,系统要求其进行账户登入操作,用户进行注册或输入登入信息进入用户界面,选择成为发起模块7用户、响应模块8用户。步骤二,根据步骤一,用户选择了发起模块7用户,用户可以参与项目(线路)解答,留言回复等事务,并可以选择项目(线路)发布以及撤销,对已参与项目(线路)的响应模块8用户进行评分、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共享体验平台(1),用户线上交流的主体;用户模块(2),分为发起用户模块(7)、响应用户模块(8)和旅行体验用户模块(9),用户以自己所拥有的资源在发起用户模块(7)进行项目发布;通过响应用户模块(8)在共享体验平台(1)上搜索适合的项目并进行参与;通过旅行体验用户模块(9)受雇于共享体验平台(1),对项目进行测评推广以及监督;数据模块(3),用于用户信息数据、评价数据、投诉数据、收付款数据以及发布任务数据的存储;评价模块(4),评价机制建立;交互模块(5),数据传输界面的建立;安全模块(6),数据、用户人身安全的构架建立。

【技术特征摘要】
1.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共享体验平台(1),用户线上交流的主体;用户模块(2),分为发起用户模块(7)、响应用户模块(8)和旅行体验用户模块(9),用户以自己所拥有的资源在发起用户模块(7)进行项目发布;通过响应用户模块(8)在共享体验平台(1)上搜索适合的项目并进行参与;通过旅行体验用户模块(9)受雇于共享体验平台(1),对项目进行测评推广以及监督;数据模块(3),用于用户信息数据、评价数据、投诉数据、收付款数据以及发布任务数据的存储;评价模块(4),评价机制建立;交互模块(5),数据传输界面的建立;安全模块(6),数据、用户人身安全的构架建立。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首页、项目发布查询和用户界面;项目发布查询分为发起模块(7)线路发布、体验模块(8)线路查询;所述的共享体验平台(1)提供评级算法支持,制定评级规则,核准验证材料,处理投诉信息,推送优秀项目,提供一站式接送服务,共享体验平台(1)严格把控材料审批环节,同时雇佣旅行体验模块(9)用户,进行随机的线路体验,形成体验报告,上传共享体验平台(1),确保项目体验品质、安全性、合理性,并成为项目评级的重要组成部分。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其特征在于,发起模块(7)下的用户为行程主办方,拥有计划的制定安排权,以及对响应模块(8)的用户接待义务,发起模块(7)用户通过共享体验平台(1)上传证明材料注册账号,通过平台(1)审核,上交押金,成为发起模块(7)用户,之后,制定行程计划书上传平台(1),通过平台(1)审核后进行任务发布,并对响应模块(8)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反馈。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共享体验式旅游系统,其特征在于,发起模块(3)下的用户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存在:1)个人以及个人为主体的家庭;2)个体户;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政府机构;4)企业、公司、社会福...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开生张伟盛
申请(专利权)人:陕西科技大学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陕西,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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