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9752600 阅读:32 留言:0更新日期:2018-12-12 06:00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电子装置,所述电子装置包括液晶显示屏、中框及摄像头,所述液晶显示屏包括显示区,所述中框与所述液晶显示屏层叠设置,所述中框包括对应所述显示区设置的第一通孔,所述摄像头固定在所述中框远离所述液晶显示屏的一侧,且部分收容在所述第一通孔内,所述第一通孔用于限制所述摄像头在第一通孔径向上的自由度。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子装置
本申请涉及电子产品
,尤其涉及一种电子装置。
技术介绍
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装置在人们的工作、生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消费者不仅关注电子装置的功能,还对电子装置的外观要求也越来越高。全面屏设计以极高的屏占比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冲击,深受用户的喜爱和追捧。传统技术中,前置摄像头等电子组件会占用电子装置的显示面的空间,从而影响了屏占比。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提供一种电子装置,所述电子装置包括液晶显示屏、中框及摄像头,所述液晶显示屏包括显示区,所述中框与所述液晶显示屏层叠设置,所述中框包括对应所述显示区设置的第一通孔,所述摄像头固定在所述中框远离所述液晶显示屏的一侧,且部分收容在所述第一通孔内,所述第一通孔用于限制所述摄像头在第一通孔径向上的自由度。相较于摄像头对应液晶显示屏的非显示区而言,本申请的摄像头对应液晶显示屏的显示区设置,可以使得所述液晶显示屏的显示区尽可能的做大,有利于提升液晶显示屏的屏占比。另外,本申请的电子装置在中框上开设第一通孔,将摄像头固定在中框远离液晶显示屏的一侧,且部分收容于第一通孔内,第一通孔限制了摄像头在第一通孔径向上的自由度,可以使得所述摄像头通过中框固定。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申请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申请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子装置的示意图。图2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子装置的正视图。图3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子装置的爆炸结构示意图。图4为图2中A-A截面示意图。图5为图4中B处放大结构示意图。图6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提供的液晶显示屏的结构示意图。图7为本申请另一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子装置的正视图。图8为本申请另一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子装置的爆炸结构示意图。图9为图7中C-C截面示意图。图10为图9中D处放大结构示意图。图11为本申请另一实施方式提供的液晶显示屏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请参阅图1,图1为本申请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子装置的正视图。本申请实施方式提供的屏幕组件应用于电子装置1,具体地,电子装置1包括但不仅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具有拍照功能的装置。请一并参阅图2至图5,图2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子装置的正视图;图3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子装置的爆炸结构示意图;图4为图2中A-A截面示意图;图5为图4中B处放大结构示意图。所述电子装置1包括液晶显示屏100、中框200及摄像头300。所述液晶显示屏100包括显示区100a,所述中框200与所述液晶显示屏100层叠设置,所述中框200包括对应所述显示区100a设置的第一通孔200a,所述摄像头300固定在所述中框200远离所述液晶显示屏100的一侧,且部分收容在所述第一通孔200a内,所述第一通孔200a用于限制所述摄像头300在第一通孔200a径向上的自由度。进一步地,所述中框200包括框体本体210以及自所述框体本体210面对所述液晶显示屏100的表面凸出延伸的延伸部220,所述第一通孔200a贯穿所述框体本体210及所述延伸部220。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框体本体210大致呈矩形,所述中框200包括框体本体210及自所述框体本体210面对所述液晶显示屏100的表面凸出延伸的延伸部220,第一通孔200a贯穿所述框体本体210及所述延伸部220可以增强所述中框200的结构强度,以便对所述摄像头300进行在第一通孔200a径向上进行固定。所述中框200又称为前壳,所述中框200的材质通常为金属的,所述中框200构成所述电子装置1中最大的地极。所述液晶显示屏100具有显示区100a以及非显示区100b。所述显示区100a为所述液晶显示屏100显示文字、图片、视频等的区域,所述非显示区100b邻近所述显示区100a设置,所述非显示区100b通常为不透光的,所述非显示区100b通常用于遮蔽所述液晶显示屏100中的金属走线,比如,数据线,扫描线等。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显示区100a包括第一区域100c及第二区域100d,所述第一区域100c围绕所述第二区域100d。请一并参阅图6,图6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提供的液晶显示屏的结构示意图。所述液晶显示屏100包括第一基板110、第二基板120、液晶层130及密封件140。所述第一基板110及所述第二基板120相对且间隔设置,所述液晶层130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110及所述第二基板120之间且所述液晶层130设置在所述第一区域100c内。所述密封件140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110及所述第二基板120之间且设置在所述第一区域100c内,所述密封件140用于防止所述液晶层130中的液晶分子进入所述第二区域100d,所述第二区域100d为透光的,所述摄像头300位于所述第一基板110背离所述第二基板120的一侧,且对应所述第二区域100d设置。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液晶层130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110及所述第二基板120之间且位于所述第一区域100c内,所述密封件140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110及所述第二基板120之间,且设置在所述第一区域100c内,所述密封件140可以防止所述液晶层130中的液晶分子进入到所述第二区域100d内,使得所述第二区域100d为透光的。所述第二区域100d为透光的,可以使得外界光线透过第一基板110以及第二基板120进入到摄像头300内,所述摄像头300根据外界的光线进行成像。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基板110对应所述显示区100a未开设通孔,且所述所述第二基板120对应所述显示区100a也未开设通孔。即,在所述第二区域100d对应的第一基板110及第二基板120之间没有液晶,但是并不存在对应所述第二区域100d的且贯穿第一基板110及第二基板120的通孔。液晶显示屏100不开设通孔,可以提高液晶显示屏100的结构强度。相较于摄像头300对应液晶显示屏100的非显示区100b而言,本申请的摄像头300对应液晶显示屏100的显示区100a设置,可以使得所述液晶显示屏100的显示区100a尽可能的做大,有利于提升液晶显示屏100的屏占比。另外,本申请的电子装置1在中框200上开设第一通孔200a,将摄像头300固定在中框200远离液晶显示屏100的一侧,且部分收容于第一通孔200a内,第一通孔200a限制了摄像头300在第一通孔200a径向上的自由度,可以使得所述摄像头300通过中框200固定。进一步地,另外,本申请的液晶显示屏100中的密封件140设置在第一基板110及所述第二基板120之间且设置在第一区域100c,使得液晶层130被限制在所述第一基板110及所述第二基板120之间对应显示区100a的第一区域100c中。由于密封件140的作用,液晶层130中的液晶分子被隔离,而不能够进入到第二区域100d内,使得第二区域100d为透光的,使得液晶显示屏100对应显示区100a不需要开设开孔,可以提升液晶显示屏100的结构强度。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密封件140形成在所述第一基板110的表面,所述密封件140与所述第二基板120上的对位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装置包括液晶显示屏、中框及摄像头,所述液晶显示屏包括显示区,所述中框与所述液晶显示屏层叠设置,所述中框包括对应所述显示区设置的第一通孔,所述摄像头固定在所述中框远离所述液晶显示屏的一侧,且部分收容在所述第一通孔内,所述第一通孔用于限制所述摄像头在第一通孔径向上的自由度。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装置包括液晶显示屏、中框及摄像头,所述液晶显示屏包括显示区,所述中框与所述液晶显示屏层叠设置,所述中框包括对应所述显示区设置的第一通孔,所述摄像头固定在所述中框远离所述液晶显示屏的一侧,且部分收容在所述第一通孔内,所述第一通孔用于限制所述摄像头在第一通孔径向上的自由度。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框包括框体本体以及自所述框体本体面对所述液晶显示屏的表面凸出延伸的延伸部,所述第一通孔贯穿所述框体本体及所述延伸部。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包括相连的镜头和底座,所述镜头收容在所述第一通孔内,所述底座设置在所述框体本体背离所述液晶显示屏的一侧,所述电子装置还包括定位支架,所述定位支架用于将所述底座固定至所述框体本体,以限制所述摄像头轴向位移。4.如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装置还包背光模组,所述背光模组夹设在液晶显示屏与所述中框之间,所述背光模组开设正对所述第一通孔的第二通孔,所述摄像头部分收容在所述第二通孔内。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装置还包括塑胶圈,所述塑胶圈收容在所述第二通孔内且套设在所述摄像头的外围。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装置还包括金属框,所述金属框包括支撑环,所述支撑环收容于所述第二通孔内,且所述支撑环夹设在所述塑胶圈与所述背光模组之间。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唐义梅成蛟刘敏欧阳志斌
申请(专利权)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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