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利查询>清华大学专利>正文

广告竞价方法、系统以及广告投放方法、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9636052 阅读:109 留言:0更新日期:2018-12-01 16:38
本申请提供一种广告竞价方法、系统以及广告投放方法、系统。广告竞价方法包括:依据一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以及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确定一虚拟定价;依据虚拟定价确定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出价策略;以及在至少一个互联网平台进行广告投放时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依据出价策略进行竞价处理。本申请通过计算虚拟定价确定品牌广告的出价策略,使得在实时竞价时品牌广告依据出价策略自动出价以与效果广告进行竞价处理,在充分考虑效果广告主出价以及保证品牌广告展现量的基础上实现展示方案的优化,并最大化平台收入。

Advertising Bidding Method, System and Advertising Playing Method and System

This application provides an advertisement bidding method, a system, and an advertisement delivery method and a system. Advertising bidding methods include: determining a virtual pricing based on the total number of exhibitions of the first and second advertisements in a period of time, the presupposed number of exhibitions of the second advertisement of at least the second advertiser, and the distribution function of the maximum virtual value in the historical bid of at least the first advertiser; and determining a virtual pricing based on the virtual pricing. At least one second advertiser's bidding strategy for the second type of advertisement; and at least one second advertiser's bidding strategy for the second type of advertisement when the advertisement is put on at least one Internet platform. This application determines the bidding strategy of brand advertisement by calculating the virtual pricing, which enables the brand advertisement to bid automatically according to the bidding strategy in real-time bidding to process the bidding with the effect advertisement. On the basis of fully considering the effect advertiser's bidding and guaranteeing the display quantity of the brand advertisement, the display scheme is optimized and maximized. Platform revenu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广告竞价方法、系统以及广告投放方法、系统
本申请涉及数据处理
,特别是涉及一种广告竞价方法、系统以及广告投放方法、系统。
技术介绍
互联网广告平台的广告售卖方式主要分为拍卖与合同两种。一般而言,第一类广告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售卖,第一广告主实时出价,广告位被分配给出价最高的第一广告主,用户点击广告时,对应的第一广告主才需要付费给广告平台;第二类广告则主要是通过定额的合同售卖,所述定额合同主要是广告平台承诺给予第二广告主一定次数的广告展现,第二广告主则为这些第二类广告的展示次数支付定额的费用。对通过合同售卖的第二类广告的广告主而言,现有的自动出价方案主要包括按流量曲线为第二类广告进行自动出价,即保证第二类广告展现量完成比例与线上流量占平台预测总流量的比例一致。例如,合同中规定今日0时至明日0时的24小时内分配1000次展现给某第二广告主,假设今日0时至早上8时这个时间段总的线上流量占全天24小时预测流量的40%,则互联网广告平台需保证在这8个小时的时间段内分配给某第二广告主的展示次数为1000×40%=400次,这种较常用的技术手段是采用比例积分微分(PID)方式来自动调整第二广告主出价。为保证第二类广告的展现量,互联网广告平台一般采用手动设置分配规则,也有广告平台为第二类广告进行自动出价,根据展现量完成情况动态调整分配规则。这些方法虽能保证第二类广告展现量,但无法在此基础上优化广告平台收入,例如前述的采用PID算法的自动出价方案中,展现量完成比例与流量曲线一致,而不同时刻的流量对第一广告主而言则是价值是不同的,较好的做法应该是,当流量对第一广告主价值较高时,避免出高价与之竞争,而当流量对第一广告主价值较低时,以较低出价赢得流量。以上方案无法优化广告平台收益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这些方法未能充分考虑第一广告主的出价,并且无法较为精确地给出方案对广告平台收入的影响,因此也很难实现广告展示方案的优化。
技术实现思路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相关的缺点,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广告竞价方法、系统以及广告投放方法、系统,用于解决上述难以实现广告展示方案的优化的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申请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广告竞价方法,包括以下步骤:依据一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以及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确定一虚拟定价;依据所述虚拟定价确定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出价策略;以及在至少一个互联网平台进行广告投放时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依据所述出价策略进行竞价处理。在本申请的第一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一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是通过对至少一第一广告主的第一类广告以及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在所述时间段内的历史拍卖数据并进行统计而获取的;所述历史拍卖数据是从一个或多个广告系统的数据库中获取的。在本申请的第一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是藉由计算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每次出价对应的虚拟价值确定的。在本申请的第一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每次出价对应的虚拟价值是藉由分析所述时间段内的历史拍卖数据中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出价的累积分布函数确定的。在本申请的第一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确定所述虚拟定价的步骤为依据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与所述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的比值确定的。本申请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广告竞价系统,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一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以及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虚拟定价模块,用于依据所述总展示次数、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以及所述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确定一虚拟定价;策略生成模块,用于依据所述虚拟定价确定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出价策略。在本申请的第二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模块用于通过获取至少一第一广告主的第一类广告以及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在所述时间段内的历史拍卖数据并进行统计以获取所述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所述历史拍卖数据是从一个或多个广告系统的数据库中获取的。在本申请的第二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模块用于通过计算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每次出价对应的虚拟价值获取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在本申请的第二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虚拟价值是分析所述时间段内的历史拍卖数据中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出价的累积分布函数确定的。在本申请的第二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虚拟定价模块用于依据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与所述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的比值确定所述虚拟定价。在本申请的第二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广告竞价系统还包括:竞价模块,用于在至少一个互联网平台进行广告投放时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依据所述出价策略进行竞价处理。本申请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服务器,包括: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代码;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其中,所述处理器用于调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程序代码来执行上述中任一项所述的广告竞价方法。本申请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广告竞价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执行时实现上述中任一项所述的广告竞价方法。本申请的第五方面提供一种广告投放方法,包括以下步骤:依据一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以及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确定一虚拟定价;依据所述虚拟定价确定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出价策略;以及令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基于所述出价策略与第一广告主的第一类广告进行竞价以在至少一个互联网平台上投放。在本申请的第五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为多个第二广告主时,所述令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基于所述出价策略与第一广告主的第一类广告进行竞价以在至少一个互联网平台上投放的步骤为:令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基于所述出价策略与第一广告主的第一类广告进行竞价并根据预设的广告投放配额投放各所述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其中,所述广告投放配额是依据所述多个第二广告主的预设展示次数确定的。在本申请的第五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一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是通过对至少一第一广告主的第一类广告以及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在所述时间段内的历史拍卖数据并进行统计而获取的;所述历史拍卖数据是从一个或多个广告系统的数据库中获取的。在本申请的第五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是通过计算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每次出价对应的虚拟价值确定的。在本申请的第五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每次出价对应的虚拟价值是分析所述时间段内的历史拍卖数据中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出价的累积分布函数确定的。在本申请的第五方面的某些实施方式中,至少一第一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广告竞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依据一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以及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确定一虚拟定价;依据所述虚拟定价确定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出价策略;以及在至少一个互联网平台进行广告投放时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依据所述出价策略进行竞价处理。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广告竞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依据一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以及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确定一虚拟定价;依据所述虚拟定价确定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出价策略;以及在至少一个互联网平台进行广告投放时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依据所述出价策略进行竞价处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竞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是通过对至少一第一广告主的第一类广告以及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在所述时间段内的历史拍卖数据并进行统计而获取的;所述历史拍卖数据是从一个或多个广告系统的数据库中获取的。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竞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是藉由计算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每次出价对应的虚拟价值确定的。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广告竞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每次出价对应的虚拟价值是藉由分析所述时间段内的历史拍卖数据中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出价的累积分布函数确定的。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竞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确定所述虚拟定价的步骤为依据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与所述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的比值确定的。6.一种广告竞价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一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以及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虚拟定价模块,用于依据所述总展示次数、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以及所述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确定一虚拟定价;策略生成模块,用于依据所述虚拟定价确定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出价策略。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广告竞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用于通过获取至少一第一广告主的第一类广告以及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在所述时间段内的历史拍卖数据并进行统计以获取所述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所述历史拍卖数据是从一个或多个广告系统的数据库中获取的。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广告竞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用于通过计算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每次出价对应的虚拟价值获取所述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广告竞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价值是分析所述时间段内的历史拍卖数据中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出价的累积分布函数确定的。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广告竞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定价模块用于依据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与所述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的比值确定所述虚拟定价。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广告竞价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竞价模块,用于在至少一个互联网平台进行广告投放时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依据所述出价策略进行竞价处理。12.一种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代码;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其中,所述处理器用于调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程序代码来执行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广告竞价方法。13.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广告竞价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广告竞价方法。14.一种广告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依据一时间段内第一类广告及第二类广告的总展示次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预设展示次数、以及至少一第一广告主历史出价中的最大虚拟价值的分布函数确定一虚拟定价;依据所述虚拟定价确定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的出价策略;以及令所述至少一第二广告主的第二类广告基于所述出价策略与第一广告主的第一类广告进行竞价以在至少一个互联...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唐平中沈蔚然
申请(专利权)人:清华大学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