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灯具及车辆用灯具的控制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9419565 阅读:30 留言:0更新日期:2018-11-14 09:05
一种车辆用灯具(1),具备能够射出激光(B2)的激光光源(7),并且将激光光源(7)所产生的激光(B2)从射出端(32a)向前方射出。车辆用灯具(1)具备遮光部件(34),该遮光部件(34)对从射出端(32a)的上方至少到射出端(32a)的前方的水平位置进行遮光。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车辆用灯具及车辆用灯具的控制系统本申请是2015年2月23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题为“车辆用灯具及车辆用灯具的控制系统”、申请号为201580012062.7的中国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本专利技术涉及车辆用灯具以及车辆用灯具的控制系统,该车辆用灯具具备向车辆周边照射激光的激光光源。
技术介绍
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通过利用激光在车辆行驶方向的路面描绘表示道路状况的规定的警告标记,来提醒车辆驾驶员注意的激光描绘装置。专利文献1的描绘系统的激光描绘装置使照射激光的激光头驱动而在路面上描绘标记。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国特开2008-45870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专利文献1所示的激光描绘装置中,从使驾驶员强烈地意识到“警告”这一观点出发,利用表示警告的红色激光而将警告标记描绘在车辆前方的路面上。但是,射出到车辆前方的红色等的激光存在被错误地视为构成前照灯一部分的光的情况,有可能被误认为尾灯等或有可能与法规所规定的“前照灯的颜色为白色”相冲突。另外,在车辆用灯具中,希望可以通过照射装置的结构、所照射的描绘的形状、描绘的控制等使描绘的形态提高,进而使车辆周边道路状况的可见性提高,从而使驾驶员更容易地把握道路状况。因此,在专利文献1所示的激光描绘装置中,需要进一步提高色彩等的激光照射的自由度,并描绘可见性更高的线或标记而使驾驶员容易地识别道路状况。本申请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车辆用灯具,使在车辆前方描绘警告标记等的白色之外的红色光等不会被从车辆前方看到的人认为是构成车辆前照灯的光。另外,本申请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车辆用灯具及车辆用灯具的控制系统,能够提高彩色等的激光照射的自由度,能够描绘使驾驶员更容易识别道路状况的线或标记等。用于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本专利技术一实施方式的车辆用灯具,(1)在具备能够射出激光的第一光源,将由所述第一光源产生的激光从射出端向前方射出的车辆用前照灯中,设置有对从所述射出端的上方至少到所述射出端的前方的水平位置进行遮光的遮光部件。(作用)射出激光的射出端隐蔽在遮光部件的后方,因此即使射出端以红色等发光,从前方也不会被看到。(2)如(1)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具备:第二光源,其产生白色或黄色的配光图案形成光;透光部件,其使所述配光图案形成光透过;所述射出端配置为,朝向所述透光部件中的配光图案形成光的透光区域,向斜下方射出所述激光。在描绘警告标记等图形的红色等的激光透过透光部件而向前方射出的情况下,有可能由于附着在车辆用灯具的透光部件上的污渍或划痕而产生漫反射。漫反射的红色等的激光有可能被从车辆用前方观察的行人等认成是前照灯的一部分。(作用)但是,在(2)的车辆用灯具中,在透光部件的透光区域,即在透光部件中的白色等的配光图案的光束通过的区域中,朝向斜下方的红色等的激光与亮度更高的白色等的配光图案形成光的光束交叉。其结果是,即使在透光部件上由于红色等的激光产生漫反射,漫反射的红色等的光也由于白色光等被掩盖,因此不会从前方看到红色的漫反射光。(3)如上述(2)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具有:灯体,其在前方具有开口部,并且在内侧收纳所述光源及射出端;作为所述透光部件的前面罩,其安装在灯体上,以封闭所述开口部。(作用)在(3)的车辆用灯具中,在前面罩的透光区域中,红色等的激光与亮度更高的白色的配光图案形成光的光束交叉。其结果是,即使在前面罩上由于红色等的激光产生漫反射,漫反射的红色等的光也会由于白色光等被掩盖,因此不会从前方看到红色的漫反射光。根据(3)的车辆用灯具,从前方看到车辆用灯具的对向车辆的驾驶员或行人等不会在前面罩中看到白色之外的红色等的漫反射光,因此不会意识到前照灯由红色等的白色之外的激光构成。(4)如上述(2)或(3)所述的车辆用灯具,所述射出端配置在所述第二光源的上方。(作用)从射出端射出的激光从第二光源的上方入射到斜下方的透光部件等的透光区域,在所述透光区域中与亮度更高的白色的配光图案形成光的光束交叉。即使红色等的激光在前面罩上产生漫反射,漫反射的红色等的光也由于白色光等被掩盖而不会从前方被看到。(5)如上述(1)~(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灯具,所述遮光部件为扩展反光器,所述射出端配置在所述扩展反光器的后方。(作用)射出激光的射出端隐蔽在扩展反光器的后方,因此即使射出端以红色等发光,也不会从前方被看到。(6)如上述(1)~(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灯具,所述激光的颜色为红色。(作用)射出用于形成表示警告的标记等的红色激光的射出端隐蔽在遮光部件的后方,即使射出端以红色发光,也不会从前方被看到。本专利技术的另一实施方式的车辆用灯具,(7)具有:光源,其能够射出多种颜色的激光,并且能够改变照射光的颜色;光学机构,其接收到所述激光而在照射对象上描绘图形。(作用)通过多种颜色的激光的混色,所照射的激光的色彩具体变更为多种色彩,在照射对象上描绘的线或形状等的图形对于驾驶员的可见性得以提高。(8)如上述(7)所述的车辆用灯具的控制系统,所述光源及所述光学机构通过以下机构进行动作:第一控制机构,其将多种颜色的激光合成而以白光进行照射;第二控制机构,其对所述多种颜色的激光中的至少一部分颜色的激光进行减光而在照射对象上描绘暗部;第三控制机构,其通过所述多种颜色的激光来照射白色之外的光而在暗部的内侧描绘亮部。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激光的减光包括熄灭激光、以及使激光的亮度降低地点亮而形成暗部这两者。(作用)除了在由激光所描绘的图形上对暗部进行描绘之外,还在暗部的内侧对希望明示的亮部进行描绘,从而可以更清晰地描绘亮部,提高所描绘图形的可见性。本专利技术的另一实施方式的车辆用灯具,(9)具备:日间行车灯或示廓灯,其利用多个白色LED光源形成发光区域;激光光源,其能够射出白色之外的激光;将所述激光从射出端向前方射出,在该车辆用灯具中,所述射出端与所述发光区域的内侧重叠地配置。(作用)通过射出激光,以红色等发光的射出端与由多个白色LED以白色发光的发光区域的内侧重叠地配置,从而可以掩盖发光颜色,因此从前方不会看到以白色之外发光的射出端。(10)如上述(9)所述的车辆用灯具,所述发光区域形成在分别反射所述白色LED光源的射出光的多个反光器上,所述射出端与在所述多个反光器之间形成的插入部的内侧重叠地配置。(作用)通过射出激光,以红色等发光的射出端从在反光器之间形成的插入孔在前方露出。但是,插入孔与通过反射多个白色LED光源的光而在反光器上形成的发光区域的内侧重叠地配置,射出端周围被反光器的发光区域包围。其结果是,利用激光以红色等发光的射出端的发光颜色被多个白色LED光源的白色反射光掩盖,因此不会从前方看到以白色之外发光的射出端。(11)如上述(9)或(10)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光源形成顶部信号灯。(作用)通过形成顶部信号灯的激光发出的红色等的光的射出端利用由多个白色LED光源而发光的发光区域的白色光来掩盖发光色,因此以白光之外发光的射出端不会从前方被观察到。(12)如上述(9)~(11)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光源在车辆周边描绘图形。(作用)利用在车辆周边描绘图形的激光以红色等发光的射出端的发光色被多个白色LED光源所发出的光的发光区域的白色光掩盖,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车辆用灯具,具备:日间行车灯或示廓灯,其利用多个白色LED光源形成发光区域;激光光源,其能够射出白色之外的激光;将所述激光从射出端向前方射出,该车辆用灯具的特征在于,所述射出端与所述发光区域的内侧重叠地配置。

【技术特征摘要】
2014.03.03 JP 2014-040193;2014.04.02 JP 2014-076421.一种车辆用灯具,具备:日间行车灯或示廓灯,其利用多个白色LED光源形成发光区域;激光光源,其能够射出白色之外的激光;将所述激光从射出端向前方射出,该车辆用灯具的特征在于,所述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市川知幸津田俊明佐藤典子水野正宣久保山治增田刚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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