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ground joint component for footwear products includes: (a) a peripheral boundary edge, which at least partially defines the peripheral edge of the ground joint component and an open space at least at the forefoot support area, in which the peripheral boundary edge defines an upward-facing surface and a relative surface facing the ground; and (b) The forefoot edge support extends along at least a portion of the first forefoot edge of the ground engagement component and defines at least a portion of the first forefoot edge of the ground engagement component. The bottom surface of the forefoot edge support (which can engage the ground) inclines outward and downward from the position adjacent to the open space towards the first forefoot edge. In some shoe pairs, the forefoot edge support can be set on the lateral forefoot edge of one shoe (such as the right shoe) and on the inner forefoot edge of another shoe (such as the left shoe). Ground joints can also have directional grip characteristics designed to support landing and rotation of different feet while running along curves (e.g., on curved or inclined runway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鞋类制品的地面接合结构相关申请数据本申请要求2016年2月23日提交的名称为“用于鞋类制品的地面接合结构(Ground-EngagingStructuresforArticlesofFootwear)”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第62/298,613号的优先权。本申请也要求名称为“用于鞋类制品的地面接合结构(Ground-EngagingStructuresforArticlesofFootwear)”并于2017年2月20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第15/436,952号的优先权。上述申请的全部内容通过引用并入本文。2015年5月22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第62/165,659号和2016年5月20日提交的国际申请PCT/US2016/033557的全部内容也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本专利技术涉及鞋类领域。更具体地,本专利技术的方面涉及运动鞋类制品和/或用于鞋类制品的地面接合结构,例如,用于田径项目和/或短距离到中距离径赛项目(例如,200m,400m,800m,1500m等)和/或用于弯曲和/或倾斜跑道上的跑步比赛的跑鞋。术语/一般信息首先,提供一些通用术语和信息,其将有助于理解本说明书和本文所述的专利技术的各个部分。如上所述,本专利技术涉及鞋类领域。“鞋类”表示用于脚的任何类型的服装,该术语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类型的鞋,靴子,运动鞋,凉鞋,夹脚拖鞋,人字拖,拖鞋,睡鞋,便鞋,运动专用鞋(如跑鞋,高尔夫球鞋,网球鞋,棒球鞋,足球鞋,滑雪靴,篮球鞋,交叉训练鞋等)等。图1也提供了可用于解释和理解本专利技术的说明书和/或方面的信息。更具体地,图1提供了鞋类部件100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鞋类制品的地面接合部件,其包括:外周边界边缘,所述外周边界边缘至少部分地限定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外周边,其中所述外周边界边缘限定面向上的表面和与所述面向上的表面相对的面向地面的表面,并且其中所述外周边界边缘限定至少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前足支撑区域处的开放空间;以及前足边缘支撑件,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沿着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第一前足边缘的至少一部分延伸并且限定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第一前足边缘的至少一部分,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的底表面在向外和向下方向上从邻近所述开放空间的位置朝着所述第一前足边缘倾斜。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02.23 US 62/298,613;2017.02.20 US 15/436,9521.一种用于鞋类制品的地面接合部件,其包括:外周边界边缘,所述外周边界边缘至少部分地限定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外周边,其中所述外周边界边缘限定面向上的表面和与所述面向上的表面相对的面向地面的表面,并且其中所述外周边界边缘限定至少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前足支撑区域处的开放空间;以及前足边缘支撑件,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沿着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第一前足边缘的至少一部分延伸并且限定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第一前足边缘的至少一部分,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的底表面在向外和向下方向上从邻近所述开放空间的位置朝着所述第一前足边缘倾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设置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外侧前足侧边缘上。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设置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内侧前足侧边缘上。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仅设置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外侧前足侧边缘上。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仅设置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内侧前足侧边缘上。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地面接合部件构成右鞋地面接合部件,并且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设置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外侧前足侧边缘上。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地面接合部件构成右脚地面接合部件,并且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仅设置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外侧前足侧边缘上。8.根据权利要求6或权利要求7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内侧前足侧边缘包括三个防滑钉支撑构件。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地面接合部件构成左鞋地面接合部件,并且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设置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内侧前足侧边缘上。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地面接合部件构成左脚地面接合部件,并且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仅设置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内侧前足侧边缘上。11.根据权利要求9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外侧前足侧边缘包括一个防滑钉支撑构件,并且其中所述内侧前足侧边缘包括两个防滑钉支撑构件。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包括限定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的自由外边缘的多个边缘支撑部件。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包括基部区域,并且其中所述多个边缘支撑部件中的至少一些从所述基部区域延伸到所述自由外边缘。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权利要求13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在所述自由外边缘处,所述多个边缘支撑部件中的至少一些与至少一个相应的相邻边缘支撑部件分离小于3mm的间隙。15.根据权利要求12或权利要求13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在所述自由外边缘处,所述多个边缘支撑部件中的至少一些与至少一个相应的相邻边缘支撑部件分离小于8mm的间隙。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从所述外周边界边缘的所述面向地面的表面向下延伸。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外周边界边缘还限定内周边缘,并且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从所述开放空间从所述内周边缘内侧的位置延伸。1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外周边界边缘还限定外周边缘,并且其中所述前足边缘支撑件向外延伸超出所述外周边界边缘的所述外周边缘。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还包括:基质结构,所述基质结构从所述面向地面的表面延伸并至少部分地穿越至少在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处的所述开放空间以限定穿越至少在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处的所述开放空间的具有多个开放孔室的开放孔室构造。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开放孔室构造的开放孔室的至少大部分具有没有明显拐角的弯曲周边。21.根据权利要求19或权利要求20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基质结构还限定在所述外周边界边缘的所述面向地面的表面处或至少部分在其内的第一防滑钉支撑区域。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第一防滑钉支撑区域是位于所述外周边界边缘的外侧的所述面向地面的表面处或至少部分在其内的主要防滑钉安装区域。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第一防滑钉支撑区域是位于所述外周边界边缘的外侧的所述面向地面的表面处或至少部分在其内的鞋底主要防滑钉安装区域。24.根据权利要求19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基质结构限定分散在所述开放孔室构造的多个单独的开放孔室周围的次要抓地元件,其具有没有明显拐角的弯曲周边,其中所述多个单独的开放孔室中的至少一些包括分散在它们周围的至少四个次要抓地元件。25.根据权利要求19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基质结构限定分散在所述开放孔室构造的多个单独的开放孔室周围的次要抓地元件,其中所述多个单独的开放孔室中的至少一些包括分散在它们周围的六个次要抓地元件。26.根据权利要求24或权利要求25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包括分散在它们周围的次要抓地元件的所述多个单独的开放孔室中的至少一些位于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内侧前足支撑区域处。27.根据权利要求24或权利要求25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包括分散在它们周围的次要抓地元件的所述多个单独的开放孔室中的至少一些位于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第一跖骨头支撑区域处。28.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内侧前足侧支撑区域上由所述基质结构限定的平均开放孔室尺寸小于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外侧前足侧支撑区域上由所述基质结构限定的平均开放孔室尺寸。29.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第一跖骨头支撑区域处由所述基质结构限定的平均开放孔室尺寸小于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第四和第五跖骨头支撑区域处由所述基质结构限定的平均开放孔室尺寸。3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纵向中心线的内侧上由所述基质结构限定的平均开放孔室尺寸小于在所述纵向中心线的外侧上由所述基质结构限定的平均开放孔室尺寸。31.根据权利要求19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在所述前足支撑区域中,所述基质结构限定第一开放孔室,相邻的第二开放孔室和相邻的第三开放孔室,其中所述第一开放孔室具有的横截面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开放孔室的横截面面积的50%并且小于所述第三开放孔室的横截面面积的50%,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开放孔室的地理中心定位成比所述第二开放孔室的地理中心更接近内侧边缘并且比所述第三开放孔室的地理中心更接近内侧边缘。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第一开放孔室在前后方向上伸长。33.根据权利要求31或权利要求32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在所述前足支撑区域中,所述基质结构还限定与所述第三开放孔室和第五开放孔室相邻的第四开放孔室,其中所述第四开放孔室具有的横截面面积小于所述第三开放孔室的横截面面积的50%并且小于所述第五开放孔室的横截面面积的50%,并且其中所述第四开放孔室的地理中心定位成比所述第三开放孔室的地理中心更接近内侧边缘并且比所述第五开放孔室的地理中心更接近内侧边缘。34.根据权利要求31或权利要求32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在所述前足支撑区域中,所述基质结构还限定与第五开放孔室和第六开放孔室相邻的第四开放孔室,其中所述第四开放孔室具有的横截面面积小于所述第五开放孔室的横截面面积的50%并且小于所述第六开放孔室的横截面面积的50%,并且其中所述第四开放孔室的地理中心定位成比所述第五开放孔室的地理中心更接近内侧边缘并且比所述第六开放孔室的地理中心更接近内侧边缘。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第一开放孔室通过第七开放孔室与所述第四开放孔室分离。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第七开放孔室与所述第三开放孔室和所述第五开放孔室相邻。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地面接合部件,其中所述第七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托马斯·G·贝尔,赖山德尔·福莱特,约翰·赫德,特洛伊·C·林德纳,罗庚,亚当·萨斯,
申请(专利权)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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