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深度相机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及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9122590 阅读:42 留言:0更新日期:2018-10-10 05:27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出一种基于深度相机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包括:显示器,显示信息;深度相机,获取目标空间中的人脸图像;处理器,通过图像特征提取算法,比对所述人脸图像与预先训练的授权人的人脸图像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的差异,判断目标空间中是否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并根据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确定非授权人存在窥探显示器的倾向时,执行防窥探操作。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提出一种基于深度相机显示的方法及智能移动终端,也能够判断周围是否有旁人在窥探显示器,当发现确实有旁人在窥探显示器时,执行防窥探操作,避免因显示器所显示的重要内容被旁人窥探而导致的信息泄露,保证信息的安全显示。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基于深度相机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及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可计算机
,特别涉及一种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方法及系统。
技术介绍
随着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的功能日益强大,其所处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比如远程办公、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等。为了便于处理个人事务或者公司事务,人们往往会将重要的信息存储在智能移动终端中,尤其是智能手机。当人们在公共场所,例如餐厅、公交、地铁或者电梯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区域使用智能移动终端时,显示器所显示的内容很容易被旁人所窥探。如果不能及时发现旁人的刻意窥探,必然导致隐私信息、重要机密、支付密码等信息的泄露,甚至有可能因信息泄露而遭受诈骗,造成经济损失。目前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缺乏一种合理的防窥探机制,信息显示的安全问题急需解决。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信息安全显示的问题,提出一种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方法及系统。本专利技术基于深度相机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包括:显示器,显示信息;深度相机,获取目标空间中的人脸图像;处理器,通过图像特征提取算法,比对所述人脸图像与授权人的人脸图像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的差异,判断目标空间中是否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当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时,分析所述人脸图像中的授权人、非授权人的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确定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当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超过预设临界值时,认定所述非授权人存在窥探显示器的倾向,并执行防窥探操作。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图像特征提取算法包括,主元分析算法、独立分量分析算法、线性判别分析算法、Gabor小波算法、图像层叠算法、特征点标记算法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组合。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脸部特征信息包括人脸轮廓信息、深度信息、彩色信息、人脸器官信息、肌肉纹理信息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组合。在更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脸部特征信息还包括由所述图像特征提取算法标定在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脸部器官或褶皱部位的全部或部分特征点信息;以及将所述全部或部分特征点连接或拟合后,获得的特征点骨架信息。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处理器通过计算、分析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面部全部或部分特征点之间的距离差异或者特征点所在曲线的曲率差异,确定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处理器通过计算、比对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面部的特征点骨架信息之间的趋势或差异,确定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防窥探操作包括显示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发出提醒警报、输出提醒标识或者关闭所述显示器中的一种或任意组合。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处理器通过所述图像特征提取算法,连续或间歇比对至少两幅所述人脸图像,获取所述人脸图像中的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确定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本专利技术还提出一种基于深度相机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获取目标空间中的人脸图像;通过图像特征提取算法,比对所述人脸图像与预先训练的授权人的人脸图像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的差异,判断目标空间中是否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当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时,分析所述人脸图像中的授权人、非授权人的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确定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当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超过预设临界值时,认定所述非授权人存在窥探显示器的倾向,并执行防窥探操作。本专利技术还提出一种含有信息安全显示系统的智能移动终端,包括:显示屏,显示信息;深度相机,获取目标空间的人脸图像;智能移动终端的中央处理器,通过图像特征提取算法,比对所述人脸图像与预先训练的授权人的人脸图像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的差异,判断目标空间中是否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当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时,分析所述人脸图像中的授权人、非授权人的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确定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当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超过预设临界值时,认定所述非授权人存在窥探显示器的倾向,并执行防窥探操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有:本专利技术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方法及系统,通过获取目标空间中的人脸图像;并通过图像特征提取算法,对比所述人脸图像与预先训练的授权人的人脸图像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的差异,判断目标空间中是否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并根据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能够精准判断周围是否有旁人在窥探显示器,当发现确实有旁人在窥探显示器时,执行防窥探操作,避免因显示器所显示的重要内容被旁人窥探而导致的信息泄露,保证信息的安全显示。附图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中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及应用场景示意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中搭载信息安全显示系统的智能移动终端的硬件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中基于眼球追踪判定窥探的方法流程图。图4是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中基于人脸表情特征判定窥探的方法流程图。图5是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中人脸表情特征点分布示意图。图6是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中具有防窥探功能的智能手机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使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其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的部件,除非另外特别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专利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专利技术。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间接在该另一个元件上。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间接连接至该另一个元件上。另外,连接即可以是用于固定作用也可以是用于电路连通作用。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专利技术实施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技术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该特征。在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专利技术的
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专利技术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专利技术。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基于深度相机的人脸识别系统,可被应用于安检、监控、解锁、支付等领域。相比于传统的RGB相机(彩色相机),深度相机及其软、硬设备不仅能够获取目标人脸的轮廓信息,还可以提取目标人脸的深度信息;借助于计算机或处理器的逻辑运算(比如,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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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深度相机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及方法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于深度相机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器,显示信息;深度相机,获取目标空间中的人脸图像;处理器,通过图像特征提取算法,比对所述人脸图像与授权人的人脸图像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的差异,判断目标空间中是否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当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时,分析所述人脸图像中的授权人、非授权人的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确定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当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超过预设临界值时,认定所述非授权人存在窥探显示器的倾向,并执行防窥探操作。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深度相机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器,显示信息;深度相机,获取目标空间中的人脸图像;处理器,通过图像特征提取算法,比对所述人脸图像与授权人的人脸图像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的差异,判断目标空间中是否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当存在非授权人的人脸信息时,分析所述人脸图像中的授权人、非授权人的全部或部分脸部特征信息,确定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当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超过预设临界值时,认定所述非授权人存在窥探显示器的倾向,并执行防窥探操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特征提取算法包括,主元分析算法、独立分量分析算法、线性判别分析算法、Gabor小波算法、图像层叠算法、特征点标记算法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组合。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脸部特征信息包括人脸轮廓信息、深度信息、彩色信息、人脸器官信息、肌肉纹理信息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组合。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脸部特征信息还包括由所述图像特征提取算法标定在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脸部器官或褶皱部位的全部或部分特征点信息;以及将所述全部或部分特征点连接或拟合后,获得的特征点骨架信息。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通过计算、分析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面部全部或部分特征点之间的距离差异或者特征点所在曲线的曲率差异,确定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的表情特征匹配相似度。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信息安全显示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通过计算、比对所述授权人、非授权人面部的特征点骨架信息之间的趋势或差异,...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邓想全许星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奥比中光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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