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智能的高速公路-灯光信号器的机动车前照灯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463098 阅读:39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7-18 14:33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10)的照明装置,所述机动车具有一个或者优选两个这样的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设立用于产生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其中所述照明装置配设有控制装置,并且其中,在激活所述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时,所述控制装置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照明装置:尤其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在机动车(10)前面的区域中由所述照明装置产生特别是形式为远光分布(LHV)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规定,在下述情况下:机动车位于仅仅朝一个方向(R)能行车的多车道的行车道(FB)上,并且在机动车(10)的车道(FS1)上机动车(20)行驶在前面,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设立用于根据所述控制装置(7)的控制指令产生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在所述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中,能够由未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照亮的区域(LHV)的仅仅一个部分区域(LHV’)被照亮。

Motor vehicle headlights with intelligent highway signalling device

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lighting device for a motor vehicle (10). The motor vehicle has one or preferably two such lighting devices, which are set up to produce a light signal transmitter signal transmission function, wherein the lighting device is equipped with a control device, and in which the light signal is activated. During the signal transmission function, the control device controls the lighting device in the following manner: in particular in a limited time period, the lighting device in the area in front of the motor vehicle (10) is produced, especially the light signal distribution of a light signal in the form of a far light distribution (LHV). In the following case, the motor vehicle is located on a multi Lane Lane (FB) that can drive only in one direction (R), and runs in front of the motor vehicle (20) on the vehicle (10) Lane (FS1), and the at least one lighting device is established for production of a control instruction according to the control device (7). The normal distribution of light signal light is illuminated in only one part of the area (LHV ') of the area (LHV) that is illuminated by the uncorrected light signalling light distribution light distribution in the corrected light signal distribution light distributio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带有智能的高速公路-灯光信号器的机动车前照灯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操控机动车用的至少一个照明装置或者用于操控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的控制装置,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具有至少一个这样的照明装置,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设立至少用于产生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Lichthupen-Signalisierungsfunktion),其中,在激活所述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时,所述控制装置以下述方式操控至少一个照明装置或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尤其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在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前面的区域中或者在机动车前面的区域中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产生特别是形式为远光分布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此外,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或用于机动车前照灯的照明装置,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设立至少用于产生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并且其中,所述照明装置配设有控制装置,或者所述照明装置包括控制装置,并且其中,在激活所述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时,所述控制装置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尤其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在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前面的区域中或者在机动车前面的区域中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产生特别是形式为远光分布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此外,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前照灯,该机动车前照灯包括至少一个上面所描述的照明装置;以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系统,其中所述照明装置系统包括两个上面所提到的机动车前照灯:一个左边的和一个右边的机动车前照灯。最后,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机动车,该机动车具有至少一个上面所提到的、尤其是两个这样的机动车前照灯,或具有一上面所提到的照明装置系统;以及一种用于操控至少一个照明装置或者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或者至少一个照明装置系统的方法。
技术介绍
机动车具有所谓的“灯光信号器-功能”。在这种灯光信号器-功能中,通常通过由机动车驾驶员操纵相应的操纵元件(灯开关),由机动车的前照灯在短时间内产生(“打开(Aufblenden)”)灯光信号器-光分布。具体地,在此通常在短的时间段内激活远光,与此相对应地,灯光信号器-光分布通常是在短的时间段内被激活的远光分布。灯光信号器用于能够将信号传送给其他交通参与者,例如以便能够引起对某些危险、交通状况等的关注。例如,在此也公开了所谓的“闪光通过(Flash-to-pass)”,其中特别是在双车道或多车道的、仅仅朝一个行驶方向能行车的行车道上,通过激活灯光信号器要向在车道上行驶在前面的、通常更缓慢的机动车(驾驶员)表明希望清理用于超车的行车道,以便能够超车。这种仅仅朝一个方向能行车的行车道具有“慢”车道(在靠右行驶规则的情况下该车道在最右侧,在靠左行驶规则的情况下该车道在最左侧)以及一个或多个超车道,其中最左侧的车道(在靠右行驶规则的情况下)或最右侧的车道(在靠左行驶规则的情况下)是所谓的“最快的”车道。例如,高速公路通常具有两个能沿相反的行驶方向行车的行车道,其中每个行车道具有两个或更多个车道。关于上面所描述的“闪光通过”,当行驶在前面的机动车位于超车道上、尤其是位于最快的车道上时,通常使用灯光信号器。然而,在尤其是结合“闪光通过”使用灯光信号器时的缺点在此在于,通过所产生的远光分布也会使交通参与者、即乘员、特别是在行车道的其他车道上的机动车的驾驶员眩目,由此可能激怒他们和/或使他们分心。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任务是解决上面所提到的问题。所述任务利用开篇所提到的控制装置以下述方式来解决,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控制装置从行车道识别装置处接收行车道信息,所述行车道信息-至少包含关于下述内容的信息:由机动车驶过的行车道是否仅能朝一个行驶方向行车,并且所述行车道是具有一个还是具有多个车道,并且/或者-至少包含关于下述内容的信息:由机动车驶过的一行车道或所述行车道是否仅能朝一个行驶方向行车,并且所述行车道具有多少数量的车道,并且其中,所述控制装置从至少一个对象识别系统处接收对象信息,该对象识别系统对处于照明装置或机动车前面的环境进行观测,其中,所述对象信息至少包含下述信息:-在由机动车驶过的同一车道上,车辆对象、特别是机动车对象是否尤其直接位于机动车的前面,并且优选地,所述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位于何距离处,并且/或者-在所述行车道上沿行驶方向从机动车观察,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位于什么地方,并且优选地,所述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位于距离所述机动车的何种间距处,并且其中,在激活所述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时,在下述情况下:-机动车位于朝一个方向能行车的、具有两个或更多个车道的行车道上,并且-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尤其直接行驶在机动车前面地位于该机动车的车道上,控制装置以下述方式操控至少一个照明装置或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优选在限定的时间段内,产生如此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如此修正的远光分布,使得基本上仅仅照亮在机动车的车道上尤其直接行驶在前面的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设立用于产生至少一个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在所述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中,能够由(未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远光分布照亮的区域的仅仅一个或多个部分区域被照亮。根据本专利技术,已知的远光分布在空间上被限制到直接行驶在前面的堵塞车道的交通参与者上。为此,确定机动车(其灯光信号器应当被操纵)是位于例如在高速公路上的双车道的还是多车道的行车道上。如果尤其在一定的角度范围和距离范围内识别到行驶在前面的机动车,那么在操纵灯光信号器-功能时,仅仅照亮被行驶在前面的车辆所占据的角度范围。在其他道路上的车辆被隐没(ausblenden)或不被照亮,由此使该车辆的乘员、尤其是在更慢的和尤其是最慢的车道上的车辆的乘员不会分心。控制装置的有利的设计方案在下面给出,其中这些设计方案每一种都可以本身单独地或以任何组合来实现:-在一照明装置中,该照明装置由各个光部段(Lichtsegment)、例如水平并排的和/或垂直叠置的光部段建立灯光信号器-光分布、优选是远光分布,所述控制装置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照明装置:为了产生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不产生光部段,也就是说相应的区域不被照亮。例如能够利用矩阵式前照灯/照明装置、像素精简版前照灯(Pixel-Lite-Scheinwerfer)、激光扫描光束前照灯、基于数字光处理(DLP-技术)的前照灯、包含微镜阵列的前照灯等来产生部段化的光分布、例如远光分布;-由所述对象识别系统获取的对象信息此外包含对象角度范围,该对象角度范围被在同一车道上尤其直接行驶在前面的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所占据或者取决于它,其中在后一种情况下,例如设置附加的侧向偏移量(Offset),以便被照亮的区域比行驶在前面的区域的车辆宽度稍宽;-由所述对象识别系统获取的对象信息此外包含一间距,在同一车道上尤其直接行驶在前面的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位于该间距处;-在车辆、尤其是机动车位于一限定的角度范围内的情况下,在激活所述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时,所述控制装置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或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优选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如此产生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使得基本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

【技术保护点】
1.用于操控机动车(10)用的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或者用于操控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2、4)的控制装置(7),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具有至少一个这样的照明装置(3、5),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设立至少用于产生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其中,在激活所述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时,所述控制装置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或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2、4):尤其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在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前面的区域中或者在机动车(10)前面的区域中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产生特别是形式为远光分布(LHV)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7)从行车道识别装置(6、6’)处接收行车道信息,所述行车道信息‑ 至少包含关于下述内容的信息:由机动车(10)驶过的行车道(FB)是否仅能朝一个行驶方向(R)行车,并且所述行车道(FB)是具有一个还是具有多个车道(FS1、FS2、FS3),并且/或者‑ 至少包含关于下述内容的信息:由机动车(10)驶过的一行车道(FB)或所述行车道(FB)是否仅能朝一个行驶方向(R)行车,并且所述行车道(FB)具有多少数量的车道(FS1、FS2、FS3),并且其中,所述控制装置(7)从至少一个对象识别系统(6)处接收对象信息,该对象识别系统对处于照明装置(3、5)或机动车(10)前面的环境进行观测,其中,所述对象信息至少包含下述信息:‑ 在由机动车(10)驶过的同一车道(FS1)上,车辆对象、特别是机动车对象(20)是否尤其直接位于机动车(10)的前面,并且优选地,所述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位于何距离处,并且/或者‑ 在所述行车道(FB)上沿行驶方向(R)从机动车(10)观察,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30、40)位于什么地方,并且优选地,所述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30、40)位于距离所述机动车(10)的何种间距(d)处,并且其中,在激活所述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时,在下述情况下:‑ 机动车(10)位于朝一个方向(R)能行车的、具有两个或更多个车道(FS1、FS2、FS3)的行车道(FB)上,并且‑ 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尤其直接行驶在机动车(10)前面地位于机动车(10)的车道(FS1)上,控制装置(7)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或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2、4):优选在限定的时间段内,产生如此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如此修正的远光分布(LHV’),使得基本上仅仅照亮在机动车(10)的车道(FS1)上尤其直接行驶在前面的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设立用于产生至少一个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LHV’),在所述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LHV’)中,由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未修正的远光分布(LHV)照亮的区域(LHV)的仅仅一个或多个部分区域(LHV’)被照亮。...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1.25 AT A51006/20151.用于操控机动车(10)用的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或者用于操控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2、4)的控制装置(7),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具有至少一个这样的照明装置(3、5),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设立至少用于产生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其中,在激活所述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时,所述控制装置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或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2、4):尤其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在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前面的区域中或者在机动车(10)前面的区域中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产生特别是形式为远光分布(LHV)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7)从行车道识别装置(6、6’)处接收行车道信息,所述行车道信息-至少包含关于下述内容的信息:由机动车(10)驶过的行车道(FB)是否仅能朝一个行驶方向(R)行车,并且所述行车道(FB)是具有一个还是具有多个车道(FS1、FS2、FS3),并且/或者-至少包含关于下述内容的信息:由机动车(10)驶过的一行车道(FB)或所述行车道(FB)是否仅能朝一个行驶方向(R)行车,并且所述行车道(FB)具有多少数量的车道(FS1、FS2、FS3),并且其中,所述控制装置(7)从至少一个对象识别系统(6)处接收对象信息,该对象识别系统对处于照明装置(3、5)或机动车(10)前面的环境进行观测,其中,所述对象信息至少包含下述信息:-在由机动车(10)驶过的同一车道(FS1)上,车辆对象、特别是机动车对象(20)是否尤其直接位于机动车(10)的前面,并且优选地,所述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位于何距离处,并且/或者-在所述行车道(FB)上沿行驶方向(R)从机动车(10)观察,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30、40)位于什么地方,并且优选地,所述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30、40)位于距离所述机动车(10)的何种间距(d)处,并且其中,在激活所述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时,在下述情况下:-机动车(10)位于朝一个方向(R)能行车的、具有两个或更多个车道(FS1、FS2、FS3)的行车道(FB)上,并且-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尤其直接行驶在机动车(10)前面地位于机动车(10)的车道(FS1)上,控制装置(7)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或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2、4):优选在限定的时间段内,产生如此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如此修正的远光分布(LHV’),使得基本上仅仅照亮在机动车(10)的车道(FS1)上尤其直接行驶在前面的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设立用于产生至少一个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LHV’),在所述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LHV’)中,由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未修正的远光分布(LHV)照亮的区域(LHV)的仅仅一个或多个部分区域(LHV’)被照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一照明装置中,该照明装置由各个光部段、例如水平并排的和/或垂直叠置的光部段建立灯光信号器-光分布、优选是远光分布(LHV),所述控制装置(7)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照明装置(3、5):为了产生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LHV),不产生光部段。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由所述对象识别系统(6)获取的对象信息此外包含对象角度范围(α),该对象角度范围被在同一车道(FS1)上尤其直接行驶在前面的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所占据或者取决于它。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由所述对象识别系统(6)获取的对象信息此外包含一间距,在同一车道(FS1)上尤其直接行驶在前面的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位于该间距处。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车辆、尤其是机动车(20)位于一限定的角度范围内的情况下,在激活所述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时,所述控制装置(6)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或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前照灯(2、4):优选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如此产生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LHV’),使得基本上仅仅照亮所述对象角度范围(α)。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仅仅当在同一车道(FS1)上直接行驶在前面的车辆对象、尤其是机动车对象(20)位于小于能预先给定的或预先给定的最小距离的间距处时,所述控制装置(7)才激活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优选是远光分布(LHV)。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仅仅当机动车(10)位于最快的车道(FS1)上时,所述控制装置(7)才激活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优选是远光分布(LHV)。8.用于机动车或用于机动车前照灯(2、4)的照明装置,至少一个所述照明装置(3、5)设立至少用于产生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并且其中,所述照明装置(3、5)配设有控制装置,或者所述照明装置包括控制装置,并且其中,在激活所述灯光信号器-信号传递功能时,所述控制装置以下述方式操控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尤其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在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前面的区域中或者在机动车(10)前面的区域中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产生特别是形式为远光分布(LHV)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被构造为按照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7),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5)设立用于,根据所述控制装置(7)的控制指令产生至少一个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LHV’),在所述修正的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修正的远光分布(LHV’)中,能够由灯光信号器-光分布、特别是远光分布(LHV)照亮的区域(LHV)的仅仅一个或多个部分区域(LHV’)被照亮。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3、5)包括至少一个对象识别系统(6)、例如光...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P马耶
申请(专利权)人:ZKW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奥地利,AT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