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462688 阅读:36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7-18 14:21
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包括可旋转的切割轮、承载的壳体件(36)、可围绕从动轴线(40)转动地支承的从动轴(20)、驱动马达、连接驱动马达与从动轴(20)的传动装置(19)、法兰(41)和防护罩(24),防护罩在遮盖区域(25)上遮盖切割轮。切割轮借助法兰(41)不可相对转动地安装在从动轴(20)上且通过防护罩(24)包围。防护罩(24)可围绕摆动轴线摆动,其中,摆动轴线相对于从动轴(20)的从动轴线(40)移动了一定距离。

Portable handheld grinding wheel cutter

Portable handheld grinding wheel cutter, including rotatable cutting wheel, bearing shell part (36), driven shaft (20), driving motor, driving motor, driving motor and driven shaft (20), driving motor (19), flange (41), and protective cover (24), covering the cutting wheel on the cover area (25), which can be rotated around the driven axis (40). . The cutting wheel is mounted on the driven shaft (20) with the help of flange (41) and can not be relatively rotated, and is surrounded by a protective cover (24). The protective cover (24) can swing around the swing axis, wherein the swing axis moves a certain distance relative to the driven axis (40) of the driven shaft (20).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
本专利技术涉及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
技术介绍
砂轮切割机是具有加工工具的可携带的手持式工具设备,该加工工具构造成可旋转的切割轮的形式。砂轮切割机的主要构件除了切割轮以外包括承载的壳体件、可围绕从动轴线转动地支承的从动轴、驱动马达、连接驱动马达与从动轴的传动装置、法兰和在遮盖区域上覆盖切割轮的防护罩。切割轮借助法兰不可相对转动地安装在从动轴上且通过防护罩包围,防护罩可围绕摆动轴线摆动地支承。对此,防护罩的摆动轴线与从动轴线同轴布置,从动轴线相应于切割轮的转动轴线。DE102005049766B4公开了这种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欧洲标准ENISO19432:2012和美国标准ANSIB175.4-2013确定了用于检验具有装入内燃机的单人作业用的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的结构构造的安全要求和措施,该砂轮切割机用于切割建筑材料,例如沥青、混凝土、石头和金属,且这两个标准适用于使用具有旋转的切割轮的砂轮切割机,该切割轮具有包括结合的磨料的切割体和/或具有金刚石和CBN磨料的研磨工具,该切割体和/或研磨工具安装在螺杆轴的中间上且通过该螺杆轴驱动,其中,切割轮的正面沿背离使用者的方向转动。该标准根据切割轮的类型和轮直径定义用于法兰的最小法兰直径。切割轮的类型区分为金刚石切割轮和磨切性切割轮,并且切割轮的切割直径D区分为四个区域(D≤250mm、250mm<D≤300mm、300mm<D≤350mm和350mm<D)。欧洲标准ENISO19432:2012适用于具有最大切割直径为400mm的切割轮,美国标准ANSIB175.4-2013适用于具有最大切割直径为406mm的切割轮。欧洲标准ENIEC60745-2-22:2011和美国标准ANSI/UL60745-2-22-2012适用于以这种砂轮切割机形式的马达驱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该砂轮切割机用于用可旋转的切割轮切割如金属、混凝土、砖石、玻璃和面砖这样的材料,该切割轮的切割直径为55mm至410mm。这些标准根据切割轮的类型、切割直径D和钻孔直径定义用于法兰的最小法兰直径。切割轮的类型区分为金刚石切割轮和类型为41或42的结合的增强的切割轮。对于轮直径D为55mm≤D≤410mm的金刚石切割轮,最小法兰直径dmin为dmin=0.15*D。对于类型为41或42的结合的增强的切割轮,轮直径D区分为四个区域(55mm≤D<80mm、80mm≤D<105mm、105mm≤D≤230mm和230mm<D≤410mm),且对于轮直径D为80mm≤D<105mm,钻孔直径分为10mm和16mm。切割轮可在工件中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通过切割轮的轮直径和法兰的对应的最小法兰直径的差的一半确定。在实际中,在具有内燃机的砂轮切割机中尤其使用轮直径为300mm和350mm的金刚石切割轮。轮直径为300mm的金刚石切割轮可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为127.5mm且轮直径为350mm的金刚石切割轮可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为148.75mm。已知的砂轮切割机在工件中实现的实际切割深度小于通过切割直径和最小法兰直径的差的一半确定的所述最大切割深度。设备制造商Stihl提供具有内燃机的不同砂轮切割机,尤其砂轮切割机TS400、TS410和TS420。TS400砂轮切割机用于金刚石切割轮且可以不同的轮直径300mm和350mm工作。根据制造商说明,轮直径为300mm的TS40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切割深度为100mm,根据制造商说明,轮直径为350mm的TS40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为125mm。TS410砂轮切割机用于轮直径为300mm的金刚石切割轮且TS420砂轮切割机用于轮直径为350mm的金刚石切割轮。根据制造商说明,TS41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为100mm,根据制造商说明,TS42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为125mm。轮直径为300mm的TS400砂轮切割机和TS41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切割深度比最大切割深度127.5mm小20%,且轮直径为350mm的TS400砂轮切割机和TS42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切割深度比最大切割深度148.75mm小约16%。Stihl在砂轮切割机TS400、TS410和TS420中使用的法兰具有的法兰直径至少为103mm。可通过不同的300mm和350mm的轮直径工作的TS400砂轮切割机对于不同的轮直径设置相同的至少为103mm的法兰直径。使用的法兰直径比欧洲标准ENISO19432:2012和美国标准ANSIB175.4-2013对轮直径为300mm的金刚石切割轮所所要求的最小法兰直径dmin(dmin≥45mm)和对轮直径为350mm的金刚石切割轮所要求的最小法兰直径dmin(dmin≥52.5mm)大得多。这些标准适用于在这些标准公开日或之后制造的砂轮切割机并且不适用于在这些标准公开日之前制造的砂轮切割机。这些标准的先前版本也已经为轮直径为300mm和350mm的金刚石切割轮确定了相同的45mm和52.5mm的最小法兰直径。
技术实现思路
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按如下方式改进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即,相对于已知的砂轮切割机增大可借助切割轮在工件中实现的切割深度且尽可能实现通过切割轮的轮直径和法兰的最小法兰直径的差的一半确定的最大切割深度。根据本专利技术,该目的在开头所述的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中通过独立权利要求1的特征实现。有利的扩展方案在从属权利要求中给出。根据本专利技术,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的特征在于,防护罩的摆动轴线相对于从动轴的从动轴线移动一定距离。在构造成可围绕摆动轴线摆动的防护罩中需要用于可摆动地支承防护罩的另一轴承元件。通过使摆动轴线相对于从动轴线移动,砂轮切割机的布置在从动轴的区域中的构件更好地分布在可用的空间中且由此增加切割深度。布置在从动轴的区域中的构件包括用于从动轴的轴承、防护罩、承载的壳体件和传动装置。切割轮可在工件中实现的切割深度通过使用的切割轮的轮直径和使用的法兰的法兰直径的差的一半确定,其中,仅在没有砂轮切割机的构件额外地限定切割深度时实现该切割深度。防护罩由遮盖区域和加工区域构成,遮盖区域遮盖切割轮,加工区域开放切割轮用于加工工件。在防护罩的加工区域中,通过具有法兰直径的法兰限定容纳区域,该容纳区域可供布置和支承构件(防护罩、承载的壳体件和传动装置)。在砂轮切割机应实现通过使用的切割轮的轮直径和使用的法兰的法兰直径的差的一半确定的切割深度时,砂轮切割机的所有构件必须在受限的角度范围上设置在容纳区域中。为了增加切割轮的切割深度,使用法兰直径尽可能小的法兰。法兰直径选择得越小,用于布置和支承构件的容纳区域越小。因此,在应使用尽可能更小的法兰直径时,构件的最佳布置特别重要。防护罩的支承特别关键。防护罩具有附装法兰,附装法兰与防护罩的侧壁连接。附装法兰套置到承载的壳体件的适合的配合轮廓上且构造成可相对于配合轮廓围绕摆动轴线调节。如果防护罩的摆动轴线与从动轴的从动轴线重合,附装法兰的直径通过法兰直径限定。通过移动摆动轴线可将附装法兰的直径选择成大于法兰直径。特别优选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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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10),具有:承载的壳体件(36);具有轮直径(D)的切割轮(11);从动轴(20),所述从动轴借助轴承元件(45)能围绕从动轴线(40)转动地支承在所述壳体件(36)上;驱动马达(17)和传动装置(19),所述传动装置连接所述驱动马达(17)和所述从动轴(20),其中,所述传动装置(19)布置在所述壳体件(36)上;具有法兰直径(df)的法兰(41),其中,所述切割轮(11)借助所述法兰(41)不可相对转动地布置在所述从动轴(20)上,以及具有遮盖区域(25)和加工区域(26)的防护罩(24),所述遮盖区域至少部分地遮盖所述切割轮(11),所述加工区域开放所述切割轮(11),其中,所述防护罩(24)能围绕摆动轴线(27)摆动地支承在所述壳体件(36)上,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24)的摆动轴线(27)相对所述从动轴(20)的从动轴线(40)移动一间距(Δ)。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1.25 EP 15196161.21.一种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10),具有:承载的壳体件(36);具有轮直径(D)的切割轮(11);从动轴(20),所述从动轴借助轴承元件(45)能围绕从动轴线(40)转动地支承在所述壳体件(36)上;驱动马达(17)和传动装置(19),所述传动装置连接所述驱动马达(17)和所述从动轴(20),其中,所述传动装置(19)布置在所述壳体件(36)上;具有法兰直径(df)的法兰(41),其中,所述切割轮(11)借助所述法兰(41)不可相对转动地布置在所述从动轴(20)上,以及具有遮盖区域(25)和加工区域(26)的防护罩(24),所述遮盖区域至少部分地遮盖所述切割轮(11),所述加工区域开放所述切割轮(11),其中,所述防护罩(24)能围绕摆动轴线(27)摆动地支承在所述壳体件(36)上,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24)的摆动轴线(27)相对所述从动轴(20)的从动轴线(40)移动一间距(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砂轮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轴线(27)相对于所述从动轴线(40)移动到所述防护罩(24)的遮盖区域(25)中。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砂轮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24)具有附装法兰(42),所述附装法兰具有直径(dx),在所述摆动轴线(27)和所述从动轴线(40)之间的间距(Δ)大于或等于所述附装法兰(42)的直径(dx)和所述法兰直径(df)的差的一半。4....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R·格雷特曼G·韦克H·施佩希特
申请(专利权)人:喜利得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列支敦士登,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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