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462685 阅读:43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7-18 14:21
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包括可旋转的切割轮、承载的壳体件(36)、可围绕从动轴线(40)转动地支承的从动轴、驱动马达、连接驱动马达与从动轴的传动装置(19)、法兰和防护罩(24),防护罩在遮盖区域上遮盖切割轮。切割轮借助法兰不可相对转动地安装在从动轴上且通过防护罩(24)包围,防护罩可围绕摆动轴线摆动。防护罩(24)、承载的壳体件(36)和传动装置(19)在切割角(θ)上具有与从动轴线(40)的最大间距,该最大间距小于或等于法兰的法兰直径的一半。

Portable handheld grinding wheel cutter

Portable handheld grinding wheel cutter, including a rotating cutting wheel, a bearing shell part (36), a driven shaft supported on a driven axis (40), a driving motor, a driving device connecting a driving motor and a driven shaft (19), a flange, and a protective cover (24). The protective cover covers the cutting wheel on the cover area. The cutting wheel can not be rotated relative to the driven shaft by the flange, and is surrounded by the protective cover (24). The shield can swing around the swing axis. The protective cover (24), the bearing shell part (36) and the transmission device (19) have the maximum distance from the driven axis (40) on the cutting angle (40), which is less than or equal to half of the flange diameter of the flang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
本专利技术涉及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
技术介绍
砂轮切割机是具有加工工具的可携带的手持式工具设备,该加工工具构造成可旋转的切割轮的形式。砂轮切割机的主要构件除了切割轮以外包括承载的壳体件、可围绕从动轴线转动地支承的从动轴、驱动马达、连接驱动马达与从动轴的传动装置、法兰和在遮盖区域上覆盖切割轮的防护罩。切割轮借助法兰不可相对转动地安装在从动轴上且通过防护罩包围,防护罩可围绕摆动轴线摆动地支承。对此,防护罩的摆动轴线与从动轴线同轴布置,从动轴线相应于切割轮的转动轴线。DE102005049766B4公开了这种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欧洲标准ENISO19432:2012和美国标准ANSIB175.4-2013确定了用于检验具有装入内燃机的单人作业的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的结构构造的安全要求和措施,该砂轮切割机用于切割建筑材料,例如沥青、混凝土、石头和金属,且这两个标准适用于使用具有旋转的切割轮的砂轮切割机,该切割轮具有包括结合的磨料的切割体和/或具有金刚石和CBN磨料的研磨工具,该切割体和/或研磨工具安装在螺杆轴的中间上且通过该螺杆轴驱动,其中,切割轮的正面沿背离使用者的方向转动。该标准根据切割轮的类型和轮直径定义用于法兰的最小法兰直径。切割轮的类型区分为金刚石切割轮和磨切性切割轮,并且切割轮的切割直径D区分为四个区域(D≤250mm、250mm<D≤300mm、300mm<D≤350mm和350mm<D)。欧洲标准ENISO19432:2012适用于具有最大切割直径为400mm的切割轮,美国标准ANSIB175.4-2013适用于具有最大切割直径为406mm的切割轮。欧洲标准ENIEC60745-2-22:2011和美国标准ANSI/UL60745-2-22-2012适用于以这种砂轮切割机形式的马达驱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该砂轮切割机用于用可旋转的切割轮切割如金属、混凝土、砖石、玻璃和面砖这样的材料,该切割轮的切割直径为55mm至410mm。这些标准根据切割轮的类型、切割直径D和钻孔直径定义用于法兰的最小法兰直径。切割轮的类型区分为金刚石切割轮和类型为41或42的结合的增强的切割轮。对于轮直径D为55mm≤D≤410mm的金刚石切割轮,最小法兰直径dmin为dmin=0.15*D。对于类型为41或42的结合的增强的切割轮,轮直径D区分为四个区域(55mm≤D<80mm、80mm≤D<105mm、105mm≤D≤230mm和230mm<D≤410mm),且对于轮直径D为80mm≤D<105mm,钻孔直径分为10mm和16mm。切割轮可在工件中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通过切割轮的轮直径和法兰的对应的最小法兰直径的差的一半确定。在实际中,在具有内燃机的砂轮切割机中尤其使用轮直径为300mm和350mm的金刚石切割轮。轮直径为300mm的金刚石切割轮可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为127.5mm且轮直径为350mm的金刚石切割轮可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为148.75mm。已知的砂轮切割机在工件中实现的实际切割深度小于通过切割直径和最小法兰直径的差的一半确定的所述最大切割深度。设备制造商Stihl提供具有内燃机的不同砂轮切割机,尤其砂轮切割机TS400、TS410和TS420。TS400砂轮切割机用于金刚石切割轮且可以不同的轮直径300mm和350mm工作。根据制造商说明,轮直径为300mm的TS40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切割深度为100mm,根据制造商说明,轮直径为350mm的TS40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为125mm。TS410砂轮切割机用于轮直径为300mm的金刚石切割轮且TS420砂轮切割机用于轮直径为350mm的金刚石切割轮。根据制造商说明,TS41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为100mm,根据制造商说明,TS42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最大切割深度为125mm。轮直径为300mm的TS400砂轮切割机和TS41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切割深度比最大切割深度127.5mm小20%,且轮直径为350mm的TS400砂轮切割机和TS420砂轮切割机实现的切割深度比最大切割深度148.75mm小约16%。Stihl在砂轮切割机TS400、TS410和TS420中使用的法兰具有的法兰直径至少为103mm。可通过不同的300mm和350mm的轮直径工作的TS400砂轮切割机对于不同的轮直径设置相同的至少为103mm的法兰直径。使用的法兰直径比欧洲标准ENISO19432:2012和美国标准ANSIB175.4-2013对轮直径为300mm的金刚石切割轮所要求的最小法兰直径dmin(dmin≥45mm)和对轮直径为350mm的金刚石切割轮所要求的最小法兰直径dmin(dmin≥52.5mm)大得多。这些标准适用于在这些标准公开日或之后制造的砂轮切割机并且不适用于在这些标准公开日之前制造的砂轮切割机。这些标准的先前版本也已经为轮直径为300mm和350mm的金刚石切割轮确定了相同的45mm和52.5mm的最小法兰直径。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按如下方式改进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即,相对于已知的砂轮切割机增大可借助切割轮在工件中实现的切割深度且尽可能实现通过切割轮的轮直径和法兰的最小法兰直径的差的一半确定的最大切割深度。根据本专利技术,该目的在开头所述的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中通过独立权利要求1的特征实现。有利的扩展方案在从属权利要求中给出。根据本专利技术,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的特征在于,法兰的法兰直径相应于最小法兰直径且防护罩在第一角度范围上、承载的壳体件在第二角度范围上且传动装置在第三角度范围上具有与从动轴线的最大间距,该最大间距小于或等于最小法兰直径的一半。在相应有效的标准中确定为法兰的下限值的法兰直径定义为最小法兰直径。最小法兰直径尤其与驱动马达的类型、砂轮切割机的类型和切割轮的轮直径相关。在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砂轮切割机中,防护罩具有第一外轮廓,第一外轮廓具有与从动轴线的第一最大间距且防护罩的第一外轮廓距离从动轴线的间距小于或等于最小法兰直径的一半的角度范围定义为第一角度范围。承载的壳体件具有第二外轮廓,第二外轮廓具有第二最大间距且承载的壳体件的第二外轮廓距离从动轴线的间距小于或等于最小法兰直径的一半的角度范围定义为第二角度范围。传动装置具有第三外轮廓,第三外轮廓具有与从动轴线的第三最大间距且传动装置的第三外轮廓距离从动轴线的间距小于或等于最小法兰直径的一半的角度范围定义为第三角度范围。第一、第二和第三外轮廓的构型使得借助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砂轮切割机可实现最大的切割深度,该最大的切割深度定义为切割轮的轮直径和最小法兰直径的差的一半。最大的切割深度尤其与驱动马达的类型、切割轮的类型和切割轮的轮直径相关。最大的切割深度在砂轮切割机的工作角度中实现,在该工作角度中第一、第二和第三外轮廓与从动轴线的最大间距小于或等于最小法兰直径的一半。只有在第一、第二和第三角度范围的交集不为零时,可实现最大的切割深度。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防护罩可在前部和后部的摆动位置之间调节,其中,对于防护罩的至少一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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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10),具有:承载的壳体件(36);具有轮直径(D)的切割轮(11);从动轴(20),所述从动轴借助轴承元件(45)能围绕从动轴线(40)转动地支承在所述壳体件(36)上;驱动马达(17)和传动装置(19),所述传动装置连接所述驱动马达(17)和所述从动轴(20),其中,所述传动装置(19)布置在所述壳体件(36)上;具有法兰直径(df)的法兰(41),其中,所述切割轮(11)能借助所述法兰(41)不可相对转动地布置在所述从动轴(20)上,以及具有遮盖区域(25)和加工区域(26)的防护罩(24),所述遮盖区域至少部分地遮盖所述切割轮(11),所述加工区域开放所述切割轮(11),其中,所述防护罩(24)能围绕摆动轴线(27)摆动地支承在所述壳体件(36)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兰(41)的法兰直径(df)相应于最小法兰直径(dmin)且所述防护罩(24)在第一角度范围(θ1)上、所述承载的壳体件(36)在第二角度范围(θ2)上且所述传动装置(19)在第三角度范围(θ3)上具有与所述从动轴线(40)的最大间距(b1、b2、b3),所述最大间距小于或等于最小法兰直径(dmin)的一半。...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1.25 EP 15196162.01.一种可携带的手持式砂轮切割机(10),具有:承载的壳体件(36);具有轮直径(D)的切割轮(11);从动轴(20),所述从动轴借助轴承元件(45)能围绕从动轴线(40)转动地支承在所述壳体件(36)上;驱动马达(17)和传动装置(19),所述传动装置连接所述驱动马达(17)和所述从动轴(20),其中,所述传动装置(19)布置在所述壳体件(36)上;具有法兰直径(df)的法兰(41),其中,所述切割轮(11)能借助所述法兰(41)不可相对转动地布置在所述从动轴(20)上,以及具有遮盖区域(25)和加工区域(26)的防护罩(24),所述遮盖区域至少部分地遮盖所述切割轮(11),所述加工区域开放所述切割轮(11),其中,所述防护罩(24)能围绕摆动轴线(27)摆动地支承在所述壳体件(36)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兰(41)的法兰直径(df)相应于最小法兰直径(dmin)且所述防护罩(24)在第一角度范围(θ1)上、所述承载的壳体件(36)在第二角度范围(θ2)上且所述传动装置(19)在第三角度范围(θ3)上具有与所述从动轴线(40)的最大间距(b1、b2、b3),所述最大间距小于或等于最小法兰直径(dmin)的一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砂轮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24)能在前部的和后部的摆动位置之间调节,其中,对于所述防护罩(24)的至少一个摆动位置,作为由第一、第二和第三角度范围(θ1、θ2、θ3)形成的交集的切割角(θ)不为零。3.根据权利要求2...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R·格雷特曼G·韦克H·施佩希特
申请(专利权)人:喜利得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列支敦士登,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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