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产免疫调节剂的免疫-分离的细胞接种疫苗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462133 阅读:35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7-18 14:06
本文提供含有至少一个可取回的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和抗原组分(例如自体肿瘤细胞或传染因子)的疫苗组合物,所述大胶囊含有分泌免疫调节剂例如GM‑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的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本文还提供含有疫苗组合物的药剂盒和药用组合物以及用于针对肿瘤或传染因子的治疗性或预防性接种疫苗的方法的所述产品。

Vaccination with immuno separated cells using immunomodulators

This article provides a vaccine composition containing at least one recoverable biocompatible large capsule and antigen component, such as autologous tumor cells or infectious factors, which contain immunomodulatory cells that secrete immune modulators such as GM CSF (granulocyte macrophag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 This article also provides a drug box and medicinal composition containing a vaccine composition, as well as a product used for a therapeutic or preventive vaccination against tumor or infectious factor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生产免疫调节剂的免疫-分离的细胞接种疫苗相关申请本申请要求2015年9月25日提交的美国申请号62/232,940和2016年9月7日提交的美国申请号62/384,416的优先权,其各自的内容通过引用以其整体结合到本文中。专利
本专利技术总体上涉及免疫学领域,特别是针对肿瘤的基于细胞的免疫和针对传染因子的接种疫苗。专利技术背景在接种疫苗的领域中,第一代疫苗仅含有免疫反应所需针对的抗原。然而,因为抗原单独存在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弱的有效性,所以开发了第二代疫苗,其中接种疫苗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佐剂作为免疫调节剂(即,单独或与其它佐剂组合的GM-CSF),以增强这种免疫反应。为了是有效的,佐剂在接种疫苗部位必须稳定地释放数天。在接种疫苗部位提供佐剂的几种不同的技术已有报道,且技术的选择取决于免疫的情况。例如,在基于抗原的疫苗的情况中(与基于细胞的疫苗截然不同),广泛适用的技术只不过是在接种疫苗组合物中使抗原与佐剂合并。生成的组合物被直接给予受试者,从而以同时和共同定位的方式供应抗原和佐剂。然而,这种简单的方法不能用于所有的接种疫苗情况。例如,在大多数癌症(例如,肺癌、结肠癌、胃癌、淋巴瘤和脑癌)中,对于接种疫苗的有用的抗原往往是未知的。因此,对于这些类型的癌症,需要针对肿瘤的基于细胞的免疫策略。对于涉及基于细胞的疫苗的免疫策略,抗原通过植入受试者中的全细胞产生。这样的策略需要使用更复杂的技术,以确保佐剂的有效递送。在一个实例中,免疫调节剂在接种疫苗部位,以“裸体”形式或者以使用聚乙二醇化的脂质体微球的缓释制剂直接注射。然而,这种策略往往被技术和生化困难限制,因为全身给予佐剂不是有效的并且可能是有毒的,并且作为佐剂使用的重组蛋白(即,GM-CSF)的局部释放是不可靠的,因为GM-CSF是不稳定的蛋白,其在人体内仅有几小时的半衰期。因此,为了是有效的,GM-CSF必须连续原位产生以便为治疗有效的。用来规避由直接注射技术产生的问题的另一个实例是使用“旁观者细胞(bystandercells)”,以局部产生免疫调节剂。在这些方法中,产生需要的佐剂的细胞被植入抗原来源附近,从而提供佐剂在疫苗部位的有效局部释放。然而,这种方法也有一些缺点。对于人类免疫,多次免疫是需要的,并且因为同源的旁观者细胞不容易获得,同种异体细胞是最常使用的。因此,在第一次注射后,旁观者细胞被宿主的免疫系统识别(同种异体识别)并被排斥,从而阻止免疫调节剂的进一步稳定和持续产生,并危害针对疫苗的抗原物质所需的免疫反应。为了克服这种同种异体识别问题,Borrello等(HumanGeneTherapy,1999,10(12),1983-1991)描述了一种策略,其中供应GM-CSF的细胞是细胞系K-562(ATCC保藏号CCL-243),其在它们的表面上不表达MCH分子并且不能表达HLAI或II类抗原,从而潜在地减少重复免疫生成的同种异体反应的强度。然而,这些细胞是人类癌细胞且对不涉及HLAI或II类蛋白发生的有效排斥机制是高度敏感的,HLAI或II类蛋白是较少特异性的,但对于细胞破坏是非常快速的和有效的。例如,K-562细胞已知对NK细胞并且也对导致同种异体细胞的快速消除的γδT细胞是非常敏感的。因此,有可能在疫苗部位注射的K-562旁观者细胞会被非-MHC依赖性细胞毒性机制有效地和快速地破坏,这可显著地减少免疫调节剂的释放。此外,除了对被NK细胞的快速破坏非常敏感外,K-562细胞在干扰素γ暴露时也可表达MHCI类。因为在第一次免疫期间或重复免疫后,干扰素γ可能在接种疫苗部位存在或释放,这样的MHCI类上调也将经由典型的细胞免疫,导致快速的细胞破坏。因为这些理由,在接种疫苗中使用细胞例如K-562与许多缺点有关。广泛用于基于细胞的疫苗情况的另一个解决方案是,通过工程改造作为抗原来源的细胞以便还供应免疫调节剂,来结合抗原的产生和免疫调节剂的释放。例如,在癌症疫苗中,抗原的来源通常是全肿瘤细胞,其可例如通过转染来工程改造,以同时产生必要的佐剂。鉴于在小鼠模型中获得的有利结果,最初的人类试验使用相同的策略。然而,该技术证明是非常劳动密集且费时的,因为患者手术收获的细胞需要体外扩增用于逆转录病毒感染,从而阻止了该方法的广泛使用。也已提出使用其它病毒载体以感染肿瘤细胞来规避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时观察到的困难。然而,与测试的新病毒有关的主要问题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些病毒蛋白在感染后将从肿瘤细胞表达,而这些病毒蛋白被免疫系统强烈地识别为外来的传染因子。因此,增加针对弱肿瘤抗原的免疫反应的初始目标向病毒蛋白倾斜或转移,其导致屏蔽抗-肿瘤免疫反应并针对随后的免疫引发接受者,这将进一步增加注射的细胞的破坏并将可能减少抗-肿瘤免疫方案的功效。因此,虽然使用自体工程改造的肿瘤细胞作为抗原和佐剂的合并来源推断使不需要的免疫反应的风险最小化,但病毒感染步骤本身引起严重的问题。为了限制由自体细胞的病毒感染产生的问题,已经开发了不需要患者的细胞的新策略。在这些技术中,抗原来源由源自患有类似类型癌症的其它患者的细胞系提供,并且患者用重复注射辐照的、分泌GM-CSF的同种异体(来自另一个人)的肿瘤细胞免疫。在使用这些技术的研究中,显示免疫反应的患者的百分率已低于期望值。因此,本领域仍有开发疫苗组合物的需求,所述疫苗组合物提供免疫调节剂的稳定来源和基本上没有与天然或适应性免疫系统的不需要的相互作用的抗原组分。专利技术概述开发良好的抗原-驱动的癌症免疫疗法需要适当的位置、适当的抗原材料(即,自体肿瘤细胞)、适当的免疫刺激信号(例如,GM-CSF(单独或与其它佐剂组合)、必要的佐剂的持续递送、佐剂和抗原组分的稳定的和可重复的递送、临床级材料的可用性以及放大生产的能力。有效的抗癌免疫需要肿瘤-特异性抗原和强佐剂。免疫调节剂例如GM-CSF在免疫部位随着天数推移的局部、稳定的释放是最强佐剂之一。它在测试的所有鼠科动物癌症类型中诱导有效的、持久的、特异性抗-肿瘤免疫力。然而,GM-CSF的全身递送不是良好的佐剂,因为它募集MSDC且不加强癌症免疫力。使用包囊化细胞疗法(ECT),皮下临床级平台生成。本专利技术涉及利用双组分疫苗组合物的临床级免疫策略。疫苗组合物的一个组分是抗原组分(即,致死辐照的自体肿瘤细胞或一种或多种传染因子),而另一个组分是至少一个可取回的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其含有分泌或已经基因工程改造以分泌有效量的免疫调节剂(即,GM-CSF)至少1周时期的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这些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在抗原组分的紧邻处,以连续和非-免疫原性方式分泌活性形式的免疫调节剂。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克服与先前的免疫策略有关的缺点且基于在WO2003/105895(其通过引用以其整体结合到本文中)中描述的组合物和方法的新方法。在此描述的接种疫苗策略不需要任何定制的基因疗法方案且不包括使用任何病毒载体。而是,标准化佐剂(即,GM-CSF)在紧邻抗原组分处从大胶囊皮下释放。这种基于细胞的免疫疗法合并了GM-CSF和肿瘤特异性抗原的持续的、稳定的、标准化局部释放。在此描述的任何疫苗组合物可用于治疗性或预防性接种疫苗,用于癌症疗法或治疗(在此也可互换称为Onco-Maxi-Vax或MVX-ONCO-1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 一种疫苗组合物,其包含:(a) 至少一个可取回的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其包含分泌至少20 ng/24小时的GM‑CSF的约1x105‑约1x106个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和(b) 抗原组分,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包含:包含同种异体细胞和内部线圈的芯,其中同种异体细胞被分布在内部线圈上;和围绕芯的允许GM‑CSF扩散通过的半渗透膜。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09.25 US 62/232940;2016.09.07 US 62/3844161.一种疫苗组合物,其包含:(a)至少一个可取回的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其包含分泌至少20ng/24小时的GM-CSF的约1x105-约1x106个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和(b)抗原组分,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包含:包含同种异体细胞和内部线圈的芯,其中同种异体细胞被分布在内部线圈上;和围绕芯的允许GM-CSF扩散通过的半渗透膜。2.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半渗透膜由选自聚醚砜(PES)和热塑性聚氨酯的材料构成。3.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内部线圈由铝或钛构成。4.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内部线圈上的螺旋线之间的距离是约1mm±0.1mm。5.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具有圆柱形。6.依据权利要求5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的长度是约12mm。7.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还包含取回管。8.依据权利要求7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取回管由聚氨酯构成。9.依据权利要求7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的膜被固定于取回管。10.依据权利要求7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取回管还包含方便将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在植入后取回的取回钩。11.依据权利要求10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取回钩包含孔眼和至少两条腿以有助于对取回管的附着。12.依据权利要求1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取回钩是不锈钢。13.依据权利要求1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取回钩使用紫外线固化胶固定于取回管。14.依据权利要求1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缝线通过孔眼放置以在植入后固定取回钩。15.依据权利要求7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取回管用连接器固定于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的膜。16.依据权利要求15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连接器是不锈钢。17.依据权利要求15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插入膜的连接器的末端具有截短的锥形形状。18.依据权利要求7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还包含促进细胞加载的加载中心。19.依据权利要求18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加载中心具有截短的锥形末端。20.依据权利要求19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加载中心经摩擦安装到膜中。21.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被包含在传输管内,所述传输管包含管体和管帽。22.依据权利要求2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管体和管帽包含一个或多个孔。23.依据权利要求22的疫苗组合物,其中管帽包含鲁尔锁(luerlock),其中鲁尔锁经摩擦安装到帽中。24.依据权利要求23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加载中心被匹配地啮合到帽内的鲁尔锁中。25.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包含约8x105个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26.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疫苗组合物包含两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27.依据权利要求26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在每个大胶囊内的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分泌至少20ng/24h的GM-CSF至少1周的时期。28.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抗原组分包含自体肿瘤细胞。29.依据权利要求28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肿瘤细胞被辐照。30.依据权利要求29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抗原组分包含约1x106-约1x107个自体肿瘤细胞。31.依据权利要求30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抗原组分包含约4x106个自体肿瘤细胞。32.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抗原组分来自传染因子。33.依据权利要求32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传染因子来自病毒、细菌、寄生虫病原体或真菌。34.依据权利要求33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抗原组分是灭活的病原体、传染因子溶解产物、蛋白提取物、重组蛋白、肽或DNA。35.依据权利要求33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病毒选自HIV、CMV、复发性疱疹感染、乙型肝炎、厄泼斯坦巴尔病毒、丙型肝炎和人乳头瘤病毒(HPV)。36.依据权利要求33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细菌选自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和脑膜炎球菌感染。37.依据权利要求33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寄生虫病原体选自疟疾、弓形体、肺孢子虫和包虫病。38.依据权利要求33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真菌选自假丝酵母和曲霉菌。39.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还分泌至少一种另外的免疫调节剂。40.依据权利要求39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种另外的免疫调节剂选自IL-12、IL-15、IL-4、干扰素γ、趋化因子或树突细胞生长因子、IL-3、IL-9、IL-1、IL-2、IL-7、IFNγ的跨膜受体、可溶性或膜性干细胞因子(SCF)、FL(Flt3配体)、G-CSF、TLR7激动剂、T细胞免疫球蛋白粘液素-3(TIM-3)、糖皮质激素-诱导的TNFR家族相关基因(GITR)、淋巴细胞-激活基因3(LAG-3)、Vista、B-和T-淋巴细胞弱化子(BTLA)、诱导型T-细胞辅助刺激因子(ICOS)、肿瘤坏死因子受体超家族成员4(OX40)、CD40、CD137(41BB)、CD27、吲哚胺2,3双加氧酶(IDO)及其组合。41.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围绕大胶囊的芯内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的膜是选择性渗透的。42.依据权利要求4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膜的截留分子量(MWCO)是大约280kDa。43.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经遗传修饰以表达GM-CSF。44.依据权利要求43的疫苗组合物,其中遗传修饰通过质粒转染或病毒感染实现。45.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是建立的人细胞系。46.依据权利要求45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建立的人细胞系是非-粘附细胞系。47.依据权利要求46的疫苗组合物,其中非-粘附细胞系具有造血来源。48.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是永生的或永生化的。49.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是非肿瘤的。50.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具有哺乳动物来源。51.依据权利要求50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是人的。52.依据权利要求5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被辐照。53.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分泌约80-约960x10-15g/24hr的GM-CSF。54.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分泌超过10x10-15g/24hr的GM-CSF。55.依据权利要求54的疫苗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分离的同种异体细胞分泌超过100x10-15g/24hr的GM-CSF。56.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分泌50-150ng/天的GM-CSF。57.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疫苗组合物还包含一种或多种另外的治疗剂。58.依据权利要求57的疫苗组合物,其中一种或多种另外的治疗剂是免疫检查点调节剂。59.依据权利要求58的疫苗组合物,其中免疫检查点调节剂靶向一种或多种选自以下的免疫调节分子: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蛋白(CTLA-4)、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PD-1)、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配体(PD-L1)、T细胞免疫球蛋白粘液素-3(TIM-3)、糖皮质激素-诱导的TNFR家族相关基因(GITR)、淋巴细胞-激活基因3(LAG-3)、Vista、B-和T-淋巴细胞弱化子(BTLA)、诱导型T-细胞辅助刺激因子(ICOS)、肿瘤坏死因子受体超家族成员4(OX40)、CD40、CD137(也称为41BB)、CD27、吲哚胺2,3双加氧酶(IDO)及其组合。60.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和抗原组分被冷冻。61.依据权利要求60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和抗原组分在使用之前被解冻。62.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还包含以下的一个或多个:(i)取回管;(ii)固定于取回管的取回钩,其中取回钩方便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在植入后的取回;(iii)连接器,其中连接器将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的膜固定于取回管;(iv)加载中心,其中加载中心促进细胞加载;和(v)传输管,其中传输管包含管体和管帽。63.一种药用组合物,其包含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和生理学上可接受的载体。64.一种药剂盒,其包含依据权利要求1的疫苗组合物或依据权利要求63的药用组合物和使用说明书。65.依据权利要求64的药剂盒,其中至少一个生物相容性大胶囊是无菌的。6...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N马赫
申请(专利权)人:迈斯免疫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瑞士,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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