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共享中的负载均衡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292844 阅读:102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6-24 09:03
本发明专利技术描述了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包括能够在共享基站的多个网络运营商之间划分资源的一个或多个基站。共享基站被配置为监视与共享基站资源的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对基站上的负载的贡献,以及被配置为向一个或多个其他基站提供所确定的对负载的贡献,以在基站之间的负载平衡中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网络共享中的负载均衡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1280024488.0(“网络共享中的负载均衡”)的中国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本专利技术涉及蜂窝或无线电信网络中的无线电接入网,以及具体但不排他地涉及在多个运营商之间共享无线电接入网。本专利技术与根据LTE标准实现的无线电信网络具有特别但不排他的相关性。
技术介绍
无线电接入网(RAN)共享部署场景是已知的,并且用于便于实现这些场景的方法和能力从版本5开始已被引入到3G标准中。RAN共享为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提供了用于在建立无线通信网络时降低其资本支出要求和/或拓宽蜂窝通信服务覆盖的区域的方式。不同于各个运营商必须为网络的各个小区提供其自己的基站和相关联的设备,共享另一运营商的RAN的运营商能够将其服务提供到由该另一运营商提供服务的区域内,而无需必须在该位置处投资其自己的基站。此外,通过减少必须提供和运营的基站的数目,可以为共享运营商降低当前的运营成本。事实上,各个基站在运营期间可汲取大量的电力,并因此降低运营的基站的数目可以显著地降低电力需求,并且可因此被认为是环境友好的。通常,运营商对RAN的共享已是对称的布置,其中,各个运营商对其他运营商的RAN具有一定的访问权。极端而言,与在不可能共享的情况下将需要的基站相比,这种布置允许两个运营商以一半的基站(并因此以显著降低的成本)来向相同的区域提供服务。在运营商具有未充分利用的小区容量的区域中,RAN共享特别有利,因为该空闲的容量可因此被共享,而不对原始运营商当前的服务提供造成影响。此外,RAN共享可以用于确保运营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覆盖特定百分比的人口(在一些国家中,可以由牌照条件来规定),而无需要求各个运营商在偏远地区安装昂贵的容量,在该偏远地区中,容量很有可能不被充分利用。与RAN共享有关的标准当前被限制在两个场景。在第一场景中,不同的运营商仅共享RAN基站自身。在第二场景中,可以将核心网的各部分(例如,LTE中的演进分组核心(EPC))以及RAN基站一起共享,进一步降低网络建立中的资本支出成本。在各个情况下,可以布置RAN共享以使用划分的频率,其中,共享RAN的各个运营商具有所分配的(不同的)频率范围,或者可以使用公共的频率,其中,全频率范围可供任一运营商使用。在运营商公司合并的情况下,共享RAN的机制也可以是有用的,其允许两个运营商合并其网络服务,而在服务提供中没有任何显著的中断。迄今为止始终是下面的情况:使RAN可用于共享的网络提供商已经是共享网络的服务提供商(或运营商)之一。然而,专利技术人认识到将来并不总是这种情况。具体地,在一些情况下,有可能由专家网络提供商安装网络容量,之后可由不相关的服务提供商来使用。近期的经济情况已经为网络运营商降低成本提供了进一步的推动力,并因此增加了与其他运营商共享网络的趋势。具体地,网络运营商越来越多地考虑网络的拥有者本身不是服务提供商的场景。在该情况下,各个服务提供商(或运营商)将购买网络容量的份额。这可以基于他们对相关频谱中的频率牌照的相应持有。现在已经提出了多个网络运营商将依靠第三方网络提供商来提供共享网络的第一布置。然而,为了使得该RAN共享场景能够实现,在标准中还有一些问题要解决。例如,为了使得该新的RAN共享场景成为可能,重要的是该标准提供用于保证各个网络运营商根据其在RAN中的份额来公平使用网络资源的途径。各个网络运营商必须能够监视网络性能,以确保满足服务水平协定并识别任何潜在的问题。此外,各个网络运营商必须能够通过提供对在标准中限定的所有现有特征的完全访问权的方式,来运营他们的网络份额。当运营商之一也是共享RAN的所有者时和/或当网络运营商被指派不同比例的网络资源(即,不均等的份额)时,在强制执行共享协定时,共享通信网络中的容量的网络运营商的监视共享RAN中的网络性能的能力也是有用的。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旨在至少部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一些问题。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用于在至少两个网络运营商之间共享资源的基站,所述基站包括:用于确定与所述网络运营商中的一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对所述基站上的负载的贡献的装置;以及用于向另一基站提供所确定的与所述一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对所述基站上的负载的贡献以在基站之间的负载均衡中使用的装置。网络运营商可以运营独立的公共陆地移动网(PLMN),并与用于识别相应PLMN的唯一的PLMNid值相关联。基站还可以包括:用于从所述另一基站接收与各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对所述另一基站上的负载的贡献的装置。基站还可以包括用于确定所述一个网络运营商对负载的贡献是否高于针对该网络运营商的阈值的装置;以及用于响应于确定所述对负载的贡献高于针对该网络运营商的阈值水平,使与一个服务提供商相关联的至少一个连接切换到所述另一基站的装置。所述用于使至少一个连接切换的装置可以仅在这种切换不使所述另一基站过载的情况下才这样做。所述基站还可以包括用于向所述另一基站传送所述基站上的与各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可用容量的装置。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用于在至少两个网络运营商之间共享资源的基站,所述基站包括:用于从另一基站接收消息的装置,所述消息包括关于与所述网络运营商中的一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对所述另一基站上的负载的贡献的信息;以及用于基于接收到的信息在所述基站和所述另一基站之间执行负载均衡的装置。所述用于执行负载均衡的装置可被配置为调整与所述一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切换触发水平,所述切换触发水平被用于控制与所述一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连接在所述基站和所述另一基站之间的切换。所述用于接收的装置可以包括X2网络接口,用于基站之间使用X2接口进行通信。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用于在至少两个网络运营商之间共享资源的基站,所述基站包括:用于基于与所述至少两个网络运营商中的一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切换触发水平,在所述基站和另一基站之间切换与所述一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连接的装置;以及用于针对各个网络运营商独立地调整切换触发水平的装置。所述用于调整切换触发水平的装置还可被配置为:依靠各个网络运营商对所述基站上的负载的贡献,调整所述切换触发水平。所述基站还可以包括:用于从相邻基站接收与各个网络运营商对所述相邻基站上的负载的贡献有关的信息的装置,其中,所述用于调整切换触发水平的装置还被配置为:依靠各个网络运营商对所述相邻基站上的负载的贡献,调整所述切换触发水平。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用于在至少两个网络运营商之间共享资源的基站,所述基站包括:用于确定与所述至少两个网络运营商中的一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对所述基站上的负载的贡献的装置;以及用于基于所确定的对负载的贡献,向另一基站发送对与所述一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连接从所述另一基站到所述基站的切换进行提前或延迟的请求的装置。所述请求可以包括移动性改变请求消息。所述用于发送的装置还可被配置为:在确定与所述一个网络提供商相关联的负载高于阈值负载水平时,发送用于延迟与所述一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连接的切换的请求。所述用于发送的装置还可被配置为:在确定与所述一个网络提供商相关联的负载降到低于阈值负载水平时,发送用于提前与所述一个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连接的切换的请求。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用于在至少两个网络运营商之间共享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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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共享中的负载均衡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由多个运营商共享的演进通用陆地无线电接入网(E‑UTRAN)的基站,所述基站包括:收发机,在共享小区中广播包含每个运营商的PLMN‑id在内的系统信息;其中,每PLMN的ac禁止信息是在系统信息块2(SIB2)中广播的,所述每PLMN的ac禁止信息包括ac‑BarringInfo信元“IE”和ac‑BarringForMO‑Data IE。

【技术特征摘要】
2011.05.20 GB 1108525.51.一种用于由多个运营商共享的演进通用陆地无线电接入网(E-UTRAN)的基站,所述基站包括:收发机,在共享小区中广播包含每个运营商的PLMN-id在内的系统信息;其中,每PLMN的ac禁止信息是在系统信息块2(SIB2)中广播的,所述每PLMN的ac禁止信息包括ac-BarringInfo信元“IE”和ac-BarringForMO-DataIE。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站,还包括:处理器,执行每PLMN-id的资源使用测量。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站,其中,所述收发机被配置为向另一基站报告所述每PLMN-id的资源使用测量。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站,其中,所述收发机被配置为接收包括至少一个PLMNID以及相对MME容量在内的S1建立响应消息。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站,其中,所述收发机被配置为接收包括包含PLMNID的信息在内的过载开始消息。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基站,其中,所述收发机被配置为接收包括包含PLMNID的信息在内的过载停止消息。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基站,其中,所述收发机被配置为发送包括包含PLMNID的信息在内的X2建立请求消息。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站,其中,所述收发机被配置为接收包括包含PLMNID的信息在内的X2建立响应消息。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基站,其中,所述收发机被配置为发送包括PLMNID在内...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弗朗西斯卡·塞拉维勒尼拉·笈多罗伯特·帕特森野间吏词
申请(专利权)人:日本电气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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