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车的带有摄像机覆盖的可视区的驾驶室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040714 阅读:43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5-26 02:49
公开了一种商用车(100)的驾驶室(104)。该驾驶室(104)包括:位于所述驾驶室(104)中的显示器,该显示器与至少一个摄像机(118)处于信号连接以用于再现所述商用车的外部区域;和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120),该空气引导部件在与挡风玻璃(124)交叠的高度上设置在所述驾驶室(104)的外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商用车的带有摄像机覆盖的可视区的驾驶室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商用车的驾驶室。特别地,描述了一种驾驶室,其用于可选择地装配摄像机系统或后视镜系统以便覆盖商用车外部的可视区。
技术介绍
为了覆盖多个特别是法律规定的可视区,通常把后视镜系统固定在商用车驾驶室的外壳上。为了(例如不失真地)改善对可视区的再现,为了集成基于摄像机的驾驶员辅助系统、和/或为了改善商用车的空气动力学性能,越来越多地用摄像机系统来代替传统的后视镜系统。通常被固定在车门上发热大面积后视镜被摄像机取代。这些摄像机通常并非安装在车门上,而是安装在商用车的车顶区域中。因此,后视镜安装位置往往被遮盖或者覆盖住。然而,商用车的空气阻力与其周围的环流/绕流有关,而不是(因商用车本体所致的)形状阻力与(因在安装有边缘涡流系统情况下附件的环流/绕流)所引起的阻力的线性叠加。确切地说,在本体与附件的环流/绕流之间存在干涉,由此使得整个商用车的空气阻力相比于本体的空气阻力可能会增大,也可能会减小。因此,在驾驶室本体针对后视镜系统进行了优化情况下,省去后视镜系统会因边缘涡流系统的增大而导致空气动力学性能的劣化。
技术实现思路
因此,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介绍一种商用车的驾驶室,其中,省去各个或全部的外后视镜导致空气动力学性能得到改善。一种替代的或补充的目的是,提出一种驾驶室,其中,车辆内部空间不因针对外部摄像机所进行的空气动力学性能优化而变小。替代地或补充地,介绍了一种商用车驾驶室,其中,能可选择地固定外摄像机或外后视镜。该目的或这些目的通过一种具有权利要求1的特征的商用车驾驶室得以实现。有利的实施方式是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根据一个方面,提出一种商用车的驾驶室。该驾驶室包括:位于驾驶室中的显示器,该显示器与至少一个摄像机处于信号连接以用于再现商用车的外部区域;和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该空气引导部件在与挡风玻璃交叠的高度上设置在驾驶室的外部。空气引导部件可构造用来引导行车风的空气流无涡流地经过驾驶室的侧面。驾驶室可被设计用来选择性地要么装配至少一个外后视镜,要么装配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通过采用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来代替外后视镜,可以选择性地给驾驶室的外壳装配至少一个摄像机和/或至少一个外后视镜。特别地,可以在批量生产中实现利用摄像机和/或外后视镜装配的可变度。驾驶室外壳的空气动力学设计可以针对外后视镜的装配予以优化。替代地或补充地,在驾驶室(沿行驶方向)的长度给定的情况下,驾驶室的外壳可进行优化以实现大的安装空间和/或内部空间。至少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在驾驶室外壳的边缘处通过弯曲半径实现两种优化(在水平的剖面中观察),这些弯曲半径相比于驾驶室外壳的针对摄像机、但不配置外后视镜、并且没有本专利技术的空气引导部件而进行优化的空气动力学设计而言是较小的。在与挡风玻璃交叠的“高度”上设置空气引导部件意味着:空气引导部件的在驾驶室上的高度和/或其竖直程度可以与挡风玻璃的高度交叠。在这种情况下,空气引导部件可以与挡风玻璃交叠,和/或可设置在驾驶室的旁侧(例如不与挡风玻璃交叠)。至少一个摄像机可以朝向行车道,和/或与行驶方向相逆。至少一个摄像机可以代替主要外后视镜(例如用于视野等级Ⅱ)、广角后视镜(例如用于视野等级Ⅳ)、前后视镜(例如用于视野等级Ⅵ)和/或驶近后视镜(Anfahrspiegel)(也叫望地镜,例如用于视野等级Ⅱ)。相应视野等级(也叫后视镜组)的可视区域(也叫可视区)按照EU指南2003/97/EG或2005/27/EG来确定。商用车可以是载重汽车、牵引机车或公交车。商用车可以是前轮驱动车辆。驾驶室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固定位置,这些固定位置适合于固定至少一个外后视镜。该固定位置可以布置在驾驶室的旁侧上、驾驶室的车门上、从车辆前方到车辆侧面的过渡位置处、或者驾驶室的A-柱上。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可以固定在驾驶室的至少一个固定位置上。空气引导部件可以固定在固定位置上,该固定位置适于固定用于由摄像机检测的外部区域的外后视镜。空气引导部件可与挡风玻璃和/或侧窗交叠。至少在与挡风玻璃或侧窗交叠的区域中,空气引导部件可以是透明的。例如,在从驾驶室内部区域和/或从驾驶员座椅观察到的与挡风玻璃或侧窗交叠的区域中,空气引导部件是透明的。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可以构造成空气引导喷嘴。该空气引导喷嘴可包括与驾驶室外壳间隔开的空气引导面,和/或包括固定在固定位置的底座。空气引导部件可以被构造用于引导空气在外壳与空气引导面之间(例如在外壳曲率增大的位置处)经过驾驶室。底座的长度可限定空气引导面与外壳之间的间距。底座可以垂直地位于空气引导面上。底座可以是不透明的。空气引导面可以是透明的。空气引导面的水平弯曲半径,即在水平(例如平行于行车道的)剖面中的弯曲半径,可以大于被空气引导面覆盖的外壳的水平弯曲半径。通过该空气引导面,其弯曲半径对于稳定的环流/绕流(空气流与外壳不脱离)来说可以是决定性的。例如,外壳本身的较小的弯曲半径可导致涡流的形成,涡流由于空气引导面的决定性的较大的弯曲半径而被防止。空气引导面的水平弯曲半径可以为至少150mm。替代地或组合地,被覆盖的外壳的(例如在驾驶室的A-柱上)水平弯曲半径可以为至少75mm。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可以设置在驾驶室的驾驶员侧。替代地或补充地,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可以设置在驾驶室的副驾驶员侧。多个空气引导部件可以非对称地固定在驾驶室上。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可以(例如利用至少一个固定位置)固定在A-柱上,或者分别固定在驾驶室的多个A-柱上。例如,空气引导部件可以固定在两个或多个固定位置上。空气引导部件的两个或多个固定位置可以布置在A-柱上。替代地(或者在多个空气引导部件情况下补充地),两个固定位置之一可以布置在A-柱上,另一个固定位置布置在车顶上。空气引导部件可以包括连续的空气引导面,该空气引导面从挡风玻璃的底边下方(例如前置散热器的高度处)延伸到挡风玻璃底边上方的高度。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可以固定在驾驶室的车门上。车门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固定位置。该固定位置可以适于外后视镜的螺纹连接。空气引导部件(例如代替外后视镜)可以螺纹连接到该固定位置。替代地或补充地,可以把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固定在车门铰链的饰板上。该铰链可以使得车门与A-柱可摆动地连接。例如,空气引导部件可以在A-柱侧固定在铰链的固定饰板上。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例如其空气引导面)可以布置在比挡风玻璃的底边高的高度上。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例如其空气引导面)可以与挡风玻璃的顶边和/或侧窗的顶边交叠地布置。这样就能避免在有时打开的侧窗的高度处产生涡流。驾驶室可以包括挡风玻璃和设置在挡风玻璃上方的车顶。至少一个摄像机可以固定在驾驶室外部。至少一个摄像机可以固定在驾驶室旁侧。至少一个摄像机可以固定在车顶上。驾驶室中的显示器可以被构造用于再现至少一个摄像机的图像。根据另一方面,提出一种商用车,特别是半挂式牵引车,其带有根据前述方面的驾驶室。附图说明下面参照附图介绍本专利技术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其中:图1为商用车的示意性俯视图,该商用车的驾驶室仅装配有外后视镜;图2为在取消驾驶室外后视镜的情况下的图1的商用车的示意性俯视图;图3为商用车的示意性俯视图,该商用车的驾驶室空气动力学性能仅针对无外后视镜情况下的应用而优化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商用车的带有摄像机覆盖的可视区的驾驶室

【技术保护点】
一种商用车(100)的驾驶室(104),包括:位于所述驾驶室(104)中的显示器,该显示器与至少一个摄像机(118)处于信号连接以用于再现所述商用车的外部区域;和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120),该空气引导部件在与挡风玻璃(124)交叠的高度上设置在所述驾驶室(104)的外部。

【技术特征摘要】
2016.11.09 DE 102016013350.31.一种商用车(100)的驾驶室(104),包括:位于所述驾驶室(104)中的显示器,该显示器与至少一个摄像机(118)处于信号连接以用于再现所述商用车的外部区域;和至少一个空气引导部件(120),该空气引导部件在与挡风玻璃(124)交叠的高度上设置在所述驾驶室(104)的外部。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室,其中,所述驾驶室包括至少一个适于固定外后视镜的固定位置,所述空气引导部件(120)固定在所述固定位置上。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驾驶室,其中,所述空气引导部件(120)固定在固定位置上,该固定位置适于固定用于由所述摄像机检测的外部区域的外后视镜。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驾驶室,其中,至少在与所述挡风玻璃(124)或侧窗(128)交叠的区域中,所述空气引导部件(120)是透明的。5.如权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驾驶室,其中,至少一个所述空气引导部件(120)包括空气引导喷嘴,该空气引导喷嘴带有与所述驾驶室(104)的外壳(108)间隔开的空气引导面。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驾驶室,其中,所述空气引导面的水平弯曲半径大于由所述空气引导面覆盖的外壳的水平弯曲半径。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艾伯特·蔡因德尔史蒂芬·科普
申请(专利权)人:曼卡车和巴士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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