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供电装置和无线供电系统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7783169 阅读:37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4-22 13:52
电子设备、供电装置和无线供电系统。一种电子设备包括:二次电池,该二次电池存储用于操作的电力;电力接收器,该电力接收器以无线方式从供电装置接收电力;决定单元,该决定单元决定是否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以及充电单元,如果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被允许,则该充电单元用所接收到的电力对所述二次电池进行充电。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子设备、供电装置和无线供电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子设备、供电装置和无线供电系统。
技术介绍
日本专利No.5659704描述了一种利用无线供电系统来控制以无线方式接收电力的电子设备的使用位置和使用时间的防盗系统。日本未审查专利申请公开No.2014-060822描述了一种系统,该系统报告诸如供电区域的供电信息以因此防止诸如由于电力的无线供应而暴露于辐射的问题。直到发货的电子设备到达用户为止的时间变化,并且可以是长时间或短时间。由于这个原因,针对花费长时间到达用户的电子设备,分销商或存储管理员可以对已下降至低电量的二次电池进行充电。然而,电子设备从发货时间起被储存在包装状态下直到该电子设备到达用户为止。由于这个原因,对二次电池进行充电引发拆包工作和重新包装工作的成本和劳动力。为了减少这种成本和劳动力,利用无线供电技术是有效的。然而,对二次电池进行充电的可取性根据设备而不同地变化。例如,在一些情况下,储存时间短并且对二次电池进行充电是不必要的,然而在其它情况下,二次电池的电量作为执行固件更新的结果已降低。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一个目的是与用以无线方式供应的电力随意地执行二次电池充电操作的情况相比避免由于不必要的充电操作而增加充电循环的数量。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二次电池,该二次电池存储用于操作的电力;电力接收器,该电力接收器以无线方式从供电装置接收电力;决定单元,该决定单元决定是否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以及充电单元,如果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被允许,则该充电单元用所接收到的电力对所述二次电池进行充电。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二方面,在根据第一方面所述的电子设备中,如果感测到指示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包装状态的信息,则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三方面,在根据第二方面所述的电子设备中,如果所述二次电池的电量小于阈值,则所述决定单元附加地决定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四方面,根据第二方面所述的电子设备附加地包括感测单元,该感测单元感测照度,其中,当照度的感测值低于预定值时,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五方面,根据第二方面所述的电子设备附加地包括感测单元,该感测单元感测附接到包装所述电子设备的包装材料的导电构件的切断,其中,当未感测到所述导电构件的所述切断时,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六方面,根据第五方面所述的电子设备附加地包括无线通信单元,该无线通信单元与使用所述导电构件作为天线的电子标签进行通信,其中,所述感测单元根据通过所述无线通信单元与所述电子标签的通信是否可用来感测所述导电构件的所述切断。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七方面,在根据第一方面所述的电子设备中,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在直到预定操作被感测到为止的时段期间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八方面,在根据第七方面所述的电子设备中,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在直到初始设置操作被感测到为止的时段期间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九方面,在根据第七方面所述的电子设备中,所述感测单元决定在直到使所述电子设备的使用初始化的操作被感测到为止的时段期间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十方面,提供了一种供电装置,该供电装置包括:电力供应器,该电力供应器以无线方式供应电力;以及控制器,该控制器基于与处于包装状态的电子设备中的二次电池的电量有关的信息来决定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是否是可取的,并且在无线供电可取的情况下,指示所述电力供应器以无线方式供应电力。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十一方面,在根据第十方面所述的供电装置中,如果设置在所述电子设备中的所述二次电池的所述电量低,则所述控制器决定无线供电是可取的。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十二方面,在根据第十一方面所述的供电装置中,所述控制器基于通过与所述电子设备的无线通信获取的所述电子设备的所述二次电池的所述电量来决定是否允许充电。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十三方面,在根据第十方面所述的供电装置中,所述控制器基于与从所述电子设备的包装材料获取的序列号、制造日期或发货日期相关的信息来决定是否允许充电。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十四方面,在根据第十三方面所述的供电装置中,所述控制器在光学上获取与附到所述包装材料或者印刷在所述包装材料上的所述制造日期或所述发货日期相关的信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十五方面,在根据第十三方面所述的供电装置中,所述控制器通过与附接到所述包装材料的电子标签的无线通信来获取关于所述制造日期或所述发货日期的信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十六方面,在根据第十三方面所述的供电装置中,所述控制器基于所述序列号来估计关于所述制造日期或所述发货日期的信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十七方面,在根据第十方面所述的供电装置中,所述控制器基于与从所述电子设备的包装材料获取的最后充电日期相关的信息来确定是否允许充电。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十八方面,提供了一种无线供电系统,该无线供电系统包括: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存储用于操作的电力的二次电池、以无线方式从供电装置接收电力的电力接收器、和用所接收到的电力对所述二次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单元;以及供电装置,该供电装置包括电力供应器和控制器,所述电力供应器以无线方式供应电力,所述控制器基于与处于包装状态的所述电子设备中的所述二次电池的电量有关的信息来决定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是否是可取的,并且在无线供电可取的情况下,指示所述电力供应器以无线方式供应电力。根据所述第一方面,与用以无线方式供应的电力随意地执行二次电池充电操作的情况相比能够避免由于不必要的充电操作而增加充电循环的数量。根据所述第二方面,与不将执行充电操作的时段限于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包装状态的时段的情况相比能够避免执行想不到的充电操作。根据所述第三方面,与即使在所述电量高也执行充电操作的情况相比能够避免执行不需要的充电操作。根据所述第四方面,与不利用照度信息的情况相比能够可靠地感测所述电子设备被包装还是拆包。根据所述第五方面,与不利用与附接到所述包装材料的所述导电构件的所述切断有关的信息的情况相比能够可靠地感测所述电子设备被包装还是拆包。根据所述第六方面,与不利用所述电子标签来感测包装的状态的情况相比感测故障可以减少。根据所述第七方面,与不利用关于所述预定操作的信息的情况相比能够可靠地感测直到用户开始使用所述电子设备为止的时段。根据所述第八方面,与不利用关于所述初始设置操作的信息的情况相比能够可靠地感测直到所述用户开始使用所述电子设备为止的时段。根据所述第九方面,与不利用关于所述初始化操作的信息的情况相比能够可靠地感测直到所述用户开始使用所述电子设备为止的时段。根据第十方面,与不利用关于处于所述包装状态的所述电子设备中的所述二次电池的所述电量的信息的情况相比能够可靠地感测对所述电子设备进行充电的可取性。根据第十一方面,与向处于所述包装状态的所述电子设备随意地供应电力的情况相比能够避免在所述电子设备侧执行不需要的充电操作。根据所述第十二方面,与不利用无线通信来获取关于所述二次电池的所述电量的信息的情况相比能够减少工作人员负担。根据所述第十三方面,与不利用从所述包装材料获取的所述序列号、制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电子设备、供电装置和无线供电系统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二次电池,该二次电池存储用于操作的电力;电力接收器,该电力接收器以无线方式从供电装置接收电力;决定单元,该决定单元决定是否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以及充电单元,如果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被允许,则该充电单元用所接收到的电力对所述二次电池进行充电。

【技术特征摘要】
2016.10.13 JP 2016-2018141.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二次电池,该二次电池存储用于操作的电力;电力接收器,该电力接收器以无线方式从供电装置接收电力;决定单元,该决定单元决定是否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以及充电单元,如果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被允许,则该充电单元用所接收到的电力对所述二次电池进行充电。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如果感测到指示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包装状态的信息,则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如果所述二次电池的电量小于阈值,则所述决定单元附加地决定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感测单元,该感测单元感测照度,其中当照度的感测值低于预定值时,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感测单元,该感测单元感测附接到包装所述电子设备的包装材料的导电构件的切断,其中当未感测到所述导电构件的所述切断时,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无线通信单元,该无线通信单元与使用所述导电构件作为天线的电子标签进行通信,其中所述感测单元根据通过所述无线通信单元与所述电子标签的通信是否可用来感测所述导电构件的所述切断。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在直到预定操作被感测到为止的时段期间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在直到初始设置操作被感测到为止的时段期间允许用以无线方式接收到的所述电力充电。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感测单元决定在直到使所述电子设备的使用初始化的操作被感测到为止的时段期间允许用以无线...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根本嘉彦佐藤雅弘木村努山内昭人得地贤吾
申请(专利权)人:富士施乐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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