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灯具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7767827 阅读:29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4-21 21:23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包括至少一发光装置和至少一把手主体,其中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分别具有一转动空间,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可活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并且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得以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所述转动空间,其中所述便携式的灯具允许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状态不被改变的前提下,调整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的工作状态。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便携式灯具
本技术涉及一灯具,特别涉及一便携式灯具。
技术介绍
因灯具在被供应电能后能够产生照明光线为使用环境提供照明作用而被广泛地应用于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其中可移动式灯具因能够在移动的过程中被使用而深受人们欢迎。附图1A至图1C示出了现有技术的一种可移动式灯具,其包括一第一发光单元10P、一第二发光单元20P以及一供电部30P。所述第一发光单元10P包括一第一发光部11P、一第一灯体12P以及一把手13P,所述第一灯体12P包括一第一灯主体121P和两第一延伸臂122P,每个所述第一延伸臂122P的一个端部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一灯主体121P的两侧,另一个端部分别被设置于所述把手13P的两个端部,从而在所述第一灯主体121P、每个所述第一延伸臂122P和所述把手13P之间形成一第一操作空间14P,其中所述第一发光部11P被设置于所述第一灯主体121P。所述供电部30P被设置于所述把手13P,并且所述第一发光部11P被电连接于所述供电部30P。所述第二发光单元20P包括一第二发光部21P和一第二灯体22P,所述第二灯体22P包括一第二灯主体221P和两第二延伸臂222P,每个所述第二延伸臂222P的一个端部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二灯主体221P的侧部,另一个端部分别被轴连接于所述第一灯体12P的每个所述第一延伸臂122P,从而在所述第二灯主体221P、每个所述第二延伸臂222P和所述把手13P之间形成一第二操作空间23P,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被设置于所述第二灯主体221P,并且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被电连接于所述供电部30P。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所述第一发光部11P被设置于所述第一灯体12P,从而使得所述第一发光部11P随着所述第一灯体12P的转动而同步地且同幅度地转动,相应地,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被设置于所述第二灯体22P,从而使得所述第二发光部21P随着所述第二灯体22P的转动而同步地且同幅度地转动。所述可移动式灯具在没有被使用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10P的所述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发光单元20P的所述第二灯体22P能够被重叠在一起,并且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均被隐藏在相互重叠的所述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灯体22P之间,如图1A,此时,所述第一操作空间14P和所述第二操作空间23P相互对应,以允许使用者通过所述把手13P提拿所述可移动式灯具。如图1B和图1C,当所述可移动式灯具被使用时,必须驱动所述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灯体22P做相对转动而使所述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灯体22P处于展开状态,此时,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裸露出来,并且在所述供电部30P分别向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供电时,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能够产生照明光线为使用环境提供照明。但是,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产生的光线的辐射方向必须受限于所述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灯体22P的展开方向,这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适应环境的能力被降低。例如,在附图1B中,如果希望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产生的光线朝向同一个方向辐射,则所述的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灯体22P必须保持在同一个直线上,此时,所述可移动式灯具与支撑面(例如但不限于地面、桌面等)为线接触,这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稳定性比较差,尤其是当所述可移动式灯具被应用于户外时,轻风或者轻微的振动作用于所述可移动式灯具时就可能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倾倒,这严重地影响了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正常使用。在附图1C中,如果希望所述可移动式灯具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则必须是所述第一灯体12P的延伸方向和所述第二灯体22P的延伸方向之间形成的夹角为锐角,此时,所述可移动式灯具与支撑面为三角形接触,但是当所述可移动式灯具处于该状态时,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产生的光线的辐射方向必然不同,这会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提供的光线的照明效果变差,进而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提供的照明光线无法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另外,所述第一发光部11P被设置于所述第一灯体12P的所述第一灯主体121P,从而当所述第一灯体12P被展开后,所述第一发光部11P位于所述第一灯体12P的远离所述把手13P的一侧。相应地,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被设置于所述第二灯体22P的所述第二灯主体221P,从而当所述第二灯体22P被展开后,所述第二发光部21P位于所述第二灯体22P的远离所述把手13P的一侧。也就是说,当所述可移动式灯具被使用时,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的距离比较远,这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无法提供集中的光源而影响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照明效果。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便携式灯具包括至少一把手主体和至少一发光装置,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位置被可调节,以使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的光线辐射方向能够根据需要被调节。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位置和角度能够以被转动的方式被进行大角度的调节,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被使用者方便地使用。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位置和角度能够以转动的方式被进行360°的调节,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被使用者方便地使用。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便携式灯具允许使用者在不调节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前提下,仅对每个所述发光装置进行调节即可满足对所述便携式灯具提供的光线的需要。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的光线辐射方向的调节不受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位置和状态的限制,从而使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被使用者灵活地使用。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能够被自动地保持在调节后的位置和状态,通过这样的方式,使用者能够快速地对所述便携式灯具的状态进行调节。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发光装置的数量是两个,并且两个所述发光装置的相对位置和角度能够被调节,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允许两个所述发光装置向同一个方向辐射光线。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两个所述发光装置能够向相反的两个方向同时提供光线。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的工作状态能够被单独地控制,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发光状态能够根据需要被选择。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两个所述发光装置相邻,从而当两个所述发光装置向同一个方向辐射光线时,两个所述发光装置形成的光源集中,以增强光线。也就是说,相邻的两个所述发光装置能够通过增加发光面积的方式增强所述便携式灯具产生的光线的强度。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把手主体的数量是两个,并且两个所述把手主体的相对位置和角度能够被调节,以允许使用者选择使用所述便携式灯具的方式。本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两个所述把手主体能够被展开,并且当两个所述把手主体处于展开状态被被放置在一个支撑面时,两个所述把手主体与所述支撑面形成三角形接触,以使所述便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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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灯具

【技术保护点】
一种便携式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发光装置;和至少一把手主体,其中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分别具有一转动空间,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并且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得以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所述转动空间。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便携式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发光装置;和至少一把手主体,其中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分别具有一转动空间,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并且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得以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所述转动空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分别包括一把手元件和两延伸臂,每个所述延伸臂的一个端部分别延伸于所述把手元件的端部,以在所述把手元件和每个所述延伸臂之间形成所述转动空间,其中每个所述延伸臂的另一个端部形成一自由端,所述发光装置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把手主体的每个所述延伸臂的所述自由端。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灯具,进一步包括一调节装置,其中所述调节装置包括一转动轴和两调节机构,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每个所述调节机构分别被设置于每个所述延伸臂的所述自由端,其中所述转动轴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从而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把手主体的数量是两个,并且一个所述把手主体被定义为一第一把手主体,另一个所述把手主体被定义为一第二把手主体,其中所述第一把手主体的每个所述延伸臂的所述自由端通过每个所述调节机构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的每个所述延伸臂的所述自由端,以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具有一展开状态和一折叠状态,并且所述第一把手主体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得以在所述展开状态和所述折叠状态之间切换。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发光装置的数量是两个,并且一个所述发光装置被定义为一第一发光装置,另一个所述发光装置被定义为一第二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发光装置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被相互可转动地设置。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发光装置的数量是两个,并且一个所述发光装置被定义为一第一发光装置,另一个所述发光装置被定义为一第二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发光装置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被相互可转动地设置。7.根据权利要求3至6中任一所述的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调节机构分别具有一第一卡槽,所述转动轴的两端分别具有一第一卡突,其中所述转动轴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的所述第一卡槽。8.根据权利要求3至6中任一所述的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调节机构分别具有一第一卡突,所述转动轴的两端分别具有一第一卡槽,其中每个所述调节机构的所述第一卡突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转动轴的每个所述第一卡槽。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式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仇富军
申请(专利权)人:宁波福泰电器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浙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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