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composition which has improved or enhanced aroma characteristics, fidelity and / or durability, including aromatic material and diamond structure, and at least one basically flavorless aromatherapy agent. The invention also relates to a method for the use of the composition to incense suitable substrates, which include hard surfaces and body parts, specific skin and hair.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芳香剂组合物及其用途
本专利技术涉及香料领域。具体地讲,本专利技术提供了包含金刚石构造的芳香剂材料以及至少一种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的组合物,以改善或增强香味特征保真度和/或持久性。本专利技术还涉及制备和使用所述组合物的方法。
技术介绍
常规发香组合物具有由传统芳香剂金字塔三层结构表征的香味特征,该结构包含较高量的底香,中等量的体香,以及较低量的顶香(参见图1a)。使用常规金字塔结构是由于依赖较高水平的底香而随时间推移提供总体香味特征强度,并且当体香衰退时取代体香。只是增大体香和顶香的水平无法提供所需的持久性,因为它们快速地蒸发。调香师通常根据其特定的品质将芳香剂材料分类为底香、体香或顶香。例如,芳香剂材料(或者也称为“二氢茉莉酮酸甲酯”)通常基于其所感知的花香品质被归类为体香。然而,由于品质在一定程度上具主观性,并不存在用于客观分类芳香剂材料的通用标准。作为主观分类法的结果,芳香剂制剂并不一致。例如,根据传统芳香剂金字塔结构构建的完全相同类别的两种组合物可能具有两种不同,也许极为不同的香味特征。在传统芳香剂金字塔结构情况下,“底香”相对于所述香料制剂的总重量计占大于30重量%、典型地大于40重量%或典型地大于50重量%。底香的特征在于提供动物香调、木质香调、甜香调、琥珀香调或麝香调品质,并且不是极易挥发的。“中味或体香”相对于所述香料制剂的总重量计占约0.1重量%至约60重量%并且具有中等挥发性。体香与所需的品质相关联,诸如花香品质(例如,茉莉调、玫瑰调)、果香调、海洋香调、芳香调或辛香调品质。“顶香或头香”提供柑橘调、绿调、淡雅调、或清新调品质,并且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i)芳香剂组分,其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约0.04重量%至约30重量%的量存在,并且其中所述芳香剂组分包含:(a)至少一种低挥发性芳香剂材料,其在25℃具有小于0.001托(0.000133kPa)的蒸气压,以相对于所述芳香剂组分的总重量计约10重量%至约30重量%的量存在;(b)至少一种中度挥发性芳香剂材料,其在25℃具有在0.1托至0.001托(0.0133kPa至0.000133kPa)范围内的蒸气压,以相对于所述芳香剂组分的总重量计约40重量%至约80重量%的量存在;(c)至少一种高挥发性芳香剂材料,其在25℃具有大于0.1托(0.0133kPa)的蒸气压,以相对于所述芳香剂组分的总重量计约1重量%至约30重量%的量存在;(ii)至少一种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其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约0.1重量%至约20重量%的量存在;(iii)挥发性溶剂,其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约50重量%至约80重量%的量存在;以及(iv)任选的水。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06.12 EP 15171783.21.一种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i)芳香剂组分,其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约0.04重量%至约30重量%的量存在,并且其中所述芳香剂组分包含:(a)至少一种低挥发性芳香剂材料,其在25℃具有小于0.001托(0.000133kPa)的蒸气压,以相对于所述芳香剂组分的总重量计约10重量%至约30重量%的量存在;(b)至少一种中度挥发性芳香剂材料,其在25℃具有在0.1托至0.001托(0.0133kPa至0.000133kPa)范围内的蒸气压,以相对于所述芳香剂组分的总重量计约40重量%至约80重量%的量存在;(c)至少一种高挥发性芳香剂材料,其在25℃具有大于0.1托(0.0133kPa)的蒸气压,以相对于所述芳香剂组分的总重量计约1重量%至约30重量%的量存在;(ii)至少一种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其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约0.1重量%至约20重量%的量存在;(iii)挥发性溶剂,其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约50重量%至约80重量%的量存在;以及(iv)任选的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i)所述芳香剂组分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约1重量%至约30重量%、优选少于约25重量%、更优选少于约20重量%、还甚至更优选少于约15重量%、还甚至更优选少于约10重量%或还甚至更优选少于约8重量%的量存在;并且其中所述芳香剂组分包含:(a)至少一种低挥发性芳香剂材料,其以相对于所述芳香剂组分的总重量计少于约30重量%、或少于约28重量%、或少于约25重量%的量存在;(b)至少一种中度挥发性芳香剂材料,其以相对于所述芳香剂组分的总重量计至少约45重量%、或优选至少约50重量%的量存在;和(c)至少一种高挥发性芳香剂材料,其以相对于所述芳香剂组分的总重量计少于约25重量%、优选少于约22重量%或更优选少于约20重量%的量存在;(ii)至少一种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其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约0.5重量%至约18重量%、或优选约2.5重量%至约15重量%的量存在;(iii)挥发性溶剂,其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约55重量%至约75重量%的量存在;以及(iv)水,其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0重量%至约20重量%的量存在。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i)(a)所述低挥发性芳香剂材料选自表1低挥发性芳香剂材料1-112的组中的至少1种材料、或至少2种材料、或至少3种材料、以及它们的混合物。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i)(a)所述低挥发性芳香剂材料选自以下的组:表1低挥发性芳香剂材料1、4-6、8、12-16、18、22-25、27-28、31、34-37、41、45、47、52-55、57、60、61、63、65、68、69-74、75、78、80、83-84、89、94、99、102、104、106-108、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并且(ii)所述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选自以下的组:表4(a)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1-5、以及它们的混合物。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i)(a)所述低挥发性芳香剂材料选自以下的组:表1低挥发性芳香剂材料1-6、8-9、12-14、16、18-19、23、25-28、31、34-35、37、41-42、45、47-49、53-55、57-60、63、65、69、71-73、75、78-79、81、84-85、95、100、103、105、107、109、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并且(ii)所述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选自以下的组:表4(a)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6-8、以及它们的混合物。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i)(b)所述中度挥发性芳香剂材料选自表2中度挥发性芳香剂材料1-319的组中的至少1种材料、或至少2种材料、或至少3种材料、以及它们的混合物。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组合物,其中:(i)(b)所述中度挥发性芳香剂材料选自以下的组:表2中度挥发性芳香剂材料1-9、11-12、14-15、17-18、20-25、27-35、37-38、39-43、45-46、48-53、55-61、63、65、67-71、73-77、79、81-84、86-91、93-122、124-125、130-131、133-135、137、139-145、147-149、151、153-155、157、161-162、164-169、171-191、193、195-198、200-203、205-215、218-219、221、223-241、243、245-250、252-255、257-262、264-265、267-268、272、273-276、279-300、302-304、306、308-310、312-319、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并且(ii)所述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选自以下的组:表4(a)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1-5、以及它们的混合物。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组合物,其中:(i)(b)所述中度挥发性芳香剂材料选自以下的组:表2中度挥发性芳香剂材料1-9、11-12、14-15、17-18、20-25、27-35、37-38、41-42、45-46、49、51-53、55、57-59、65-70、73、75-77、79-80、82、86-89、91-94、98、101-107、111-113、115-122、124-125、130-133、135、137、139-143、145、147-149、151、153-155、157-159、161-162、164-168、171-180、182-183、187-191、193、195-198、200-203、205-213、218-219、221-222、224-229、231-241、243、245-250、252、253、254-255、257-263、264-265、267-269、271、273-276、279-300、302-304、306、308-310、312、314-319、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并且(ii)所述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选自以下的组:表4(a)基本上无味的芳香剂调节剂6-8、以及它们的混合物。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i)(c)所述高挥发性芳香剂材料选自表3高挥发性芳香剂材料1-130的组中的至少1种材料、或至少2种材料、或至少3种材料、以及它们的混合物。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i)(c)所述高挥发性芳香剂材料选自以下的组:表3高挥发性芳香剂材料1、2、6、8、9、12、14、19、36、39、46、47、56、57、58、60、62、74、78、93、94、96、100、106、111、117、119、1...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L·A·M·霍兰德,C·M·S·波内特,F·帕斯托,J·M·维拉兹克兹门多萨,J·R·斯通豪斯,W·E·斯泰特,D·T·斯坦顿,O·托蒂尼,S·R·斯考菲尔德,S·K·K·亚加纳,S·费尔南德斯普列托,J·斯梅茨,J·J·沙伊贝尔,I·古梅特,
申请(专利权)人:宝洁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