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增强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625616 阅读:250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玻璃纤维增强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其组成包括:含有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树脂(HIPS)或不含有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树脂(GPPS)95~99.5份(重量),含有或不含橡胶成分的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SMA)0.5~5份(重量),玻璃纤维10~40份(重量)。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成本低廉、物性优异的树脂材料。(*该技术在2019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对聚苯乙烯类玻璃纤维增强树脂性能的改进,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玻璃纤维增强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众所周知,玻璃纤维增强高冲击强度聚苯乙烯(HIPS)树脂和玻璃纤维增强通用聚苯乙烯(GPPS)树脂是一类成本较低的材料,但其物性却远不如玻璃纤维增强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AS)树脂。而玻璃纤维增强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SMA)树脂,虽然具有一定的强度,但与玻璃纤维增强AS树脂相比,成本又太高。在日本公开特许公报昭55-161836中,曾报导由5~85份(重量)的HIPS树脂、10~90份(重量)的SMA树脂和5~40份(重量)的玻璃纤维组成的玻纤增强树脂。然后,该材料的成本和物性均在玻璃纤维增强HIPS树脂和玻璃纤维增强SMA树脂之间,物性的改进与成本相比,并没有特别的优势。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本专利技术通过加入少量SMA树脂,使玻璃纤维增强聚苯乙烯树脂的物性有了很大提高。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成本低廉、物性优异的玻璃纤维增强聚苯乙烯类树脂。本专利技术是这样实现的,这种玻璃纤维增强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的组成包括聚苯乙烯树脂95~99.5份(重量),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树脂0.5~5份(重量),玻璃纤维10~40份(重量)。所述的聚苯乙烯树脂是含有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树脂或不含有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树脂。所述的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树脂是含有橡胶成分或不含有橡胶成分的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树脂。本专利技术中所提到的含有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树脂,是指在苯乙烯单体内,加入合成橡胶进行聚合,所得到的含有橡胶接枝聚合聚苯乙烯的聚苯乙烯树脂,一般称为高冲击强度聚苯乙烯(HIPS)。而不含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树脂,是通过苯乙烯单体聚合制得的,一般称为通用聚苯乙烯(GPPS)。含有橡胶成分的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SMA)是指在苯乙烯和马来酸酐中,加入合成橡胶进行聚合,所得到的含有橡胶接枝的SMA树脂。而不含橡胶成分的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SMA),是苯乙烯与马来酸酐在没有橡胶成分存在的情况下,通过聚合生成的SMA共聚物树脂。当含有或不含橡胶成分的SMA树脂的添加量不足0.5份(重量)时,对改进玻璃纤维增强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物性的效果非常小,而当添加量超过5份(重量)时,对改进玻璃纤维增强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物性的效果也不再增加,但整个材料的成本价格却会增加。对于高冲击强度聚苯乙烯(HIPS)树脂,用含有橡胶成分、无水马来酸酐含量在10%以上的SMA树脂改性,对提高树脂物性的效果会很显著,含有橡胶成分的SMA树脂的添加量在1~3份(重量)之间较好。对于不含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GPPS)树脂,用不含橡胶成分、无水马来酸酐含量在10%以下的SMA树脂改性,对提高树脂物性的效果非常明显,不含橡胶成分的SMA树脂的添加量在2~5份(重量)之间较适宜。加入0.5~5份重量的SMA树脂,对于各种不同玻璃纤维含量的聚苯乙烯类树脂,都能使其物性提高。一般情况下,玻璃纤维的含量在10~40份(重量)时,对聚苯乙烯类树脂的增强作用最适合。本专利技术玻璃纤维增强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通过将以上各个组份经熔融混合的方法得到。熔融混合的方法有以下几种一、将所有组份一起同时熔融混合;二、在挤出树脂的过程中将玻璃纤维采用侧加料的方法加入;三、直接采用注射成型机将各组份熔融混合。熔融混合的加工温度为200℃~240℃。与已有技术比较,本专利技术的玻璃纤维增强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采用廉价的基体树脂聚苯乙烯加入少量价格较高的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树脂(SMA),使得本专利技术的树脂材料的物性有大幅度提高,而其价格仍处于较低水平,从而得到一种成本低廉、物性优异的树脂材料,该材料在工业上有更大的实用性。现结合下面的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的内容作进一步的说明。实施例是对本
技术实现思路
的进一步阐述,而不是对本专利技术的限制。下表所示的实施例所示配方中的各组份材料含有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树脂HIPS或不含有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树脂GPPS、含有或不含有橡胶成分的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树脂SMA以及玻璃纤维,都是通过日本制钢所株式会社制造的30mm双螺杆挤出机进行挤出造粒的。其中,玻璃纤维是采用侧加料的方式与树脂共混挤出的。挤出造粒后的树脂注塑成型成符合ASTM测试规格的样条,按ASTM标准进行物性测试。测试结果见下表。实施例所用原材料如下1)HIPS大赛璐化学工业株式会社ダイセルポリスチロ-ルR80下表中以HI表示2)GPPS大赛璐化学工业株式会社ダイセルポリスチロ-ル20下表中以GP表示3)含有橡胶成分的SMANova Chemicals Inc. DYLARK350(苯乙烯∶无水马来酸酐∶橡胶=86∶14∶14)下表中以SMA1表示4)不含橡胶成分的SMANova Chemicals Inc. DYLARK332(苯乙烯∶无水马来酸酐=86∶14)下表中以SMA2表示5)不含橡胶成分的SMANova Chemicals Inc. DYLARK232(苯乙烯∶无水马来酸酐=93∶7)下表中以SMA3表示6)玻璃纤维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T351下表中以GF1表示7)玻璃纤维桐乡市巨石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TP560下表中以GF2表示权利要求1.一种玻璃纤维增强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其特征在于组成包括聚苯乙烯树脂95~99.5份(重量),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树脂0.5~5份(重量),玻璃纤维10~40份(重量)。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其特征在于所述聚苯乙烯树脂是含有橡胶成分或不含有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树脂。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树脂是含有橡胶成分或不含有橡胶成分的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树脂。全文摘要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玻璃纤维增强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其组成包括:含有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树脂(HIPS)或不含有橡胶成分的聚苯乙烯树脂(GPPS)95~99.5份(重量),含有或不含橡胶成分的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SMA)0.5~5份(重量),玻璃纤维10~40份(重量)。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成本低廉、物性优异的树脂材料。文档编号C08K7/00GK1262288SQ9911343公开日2000年8月9日 申请日期1999年1月27日 优先权日1999年1月27日专利技术者赵铮宇 申请人:上海大赛璐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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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玻璃纤维增强改性聚苯乙烯类树脂,其特征在于组成包括:聚苯乙烯树脂:95~99.5份(重量),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树脂:0.5~5份(重量),玻璃纤维:10~40份(重量)。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赵铮宇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大赛璐塑料工业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31[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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