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及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5795193 阅读:131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7-10 11:32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及装置。其中,该方法包括:获取各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根据获取的各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根据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对电视业务的使用量的突减原因进行分析。本发明专利技术解决了相关技术中无法准确地分析用户的流失行为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及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网络电视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及装置。
技术介绍
目前,别于传统电视收视设备的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数字视频广播电视DVB、互联网电视OTT已逐步得到普及应用。随着技术的发展,获取用户为观看电视节目而使用IPTV电视业务的数据(以下简称为IPTV数据)成为可能,因此可以通过IPTV数据分析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频次,进而初步分析用户的收视行为。目前,主要通过对用户的IPTV行为日志进行分析得到IPTV数据。在分析IPTV行为日志的过程中,会发现存在电视业务用户流失的情况。以往的用户行为分析,都是针对现有用户(即在服务期内,可以正常使用电视业务的用户)的行为。对于欠费停机、拆机的用户,往往只是对其的行为进行记录,并作为一个流失用户进行统计。然而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为了避免用户欠费或拆机,运营商更希望了解用户在流失之前的行为,以及如何准确地判定用户的流失行为。针对上述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及装置,以至少解决相关技术中无法准确地分析用户的流失行为的技术问题。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包括:获取各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根据获取的上述各用户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上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根据上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对上述电视业务的使用量的突减原因进行分析。进一步地,根据获取的上述各用户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上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包括:根据获取的上述各用户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在指定时间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用户;判断上述在指定时间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用户,在上述指定时间之后的预设时间段内是否不再使用上述电视业务;在判断结果为上述在指定时间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用户,在上述指定时间之后的预设时间段内不再使用过上述电视业务的情况下,确定该用户为流失用户。进一步地,根据所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对所述电视业务的使用量的突减原因进行分析包括:从上述收视日志数据中提取上述流失用户在上述指定时间收看的电视业务类型和/或电视节目内容;根据上述流失用户在上述指定时间收看的上述电视业务类型和/或上述电视节目内容,对上述电视业务的使用量的突减原因进行分析。进一步地,在获取各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之后,上述方法还包括:对上述各用户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上述收视日志数据进行删除处理。进一步地,对上述各用户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上述收视日志数据进行删除处理包括:在上述收视日志数据为直播日志数据的情况下,当上述直播日志数据记录的直播节目的持续时间大于预设时间阈值时,将上述直播日志数据删除掉;和/或在上述收视日志数据为点播日志数据的情况下,当上述点播日志数据记录的点播剧集数大于预设集值时,将上述点播日志数据删除掉;和/或当上述收视日志数据缺少收视结束时间数据时,将上述收视日志数据删除掉。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装置,包括: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各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单元,用于根据获取的上述各用户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上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分析单元,用于根据上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对上述电视业务的使用量的突减原因进行分析。进一步地,上述确定单元包括:第一确定模块,用于根据获取的上述各用户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在指定时间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用户;判断模块,用于判断上述在指定时间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用户,在上述指定时间之后的预设时间段内是否不再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在判断结果为上述在指定时间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用户,在上述指定时间之后的预设时间段内不再使用过上述电视业务的情况下,确定该用户为流失用户。进一步地,上述装置还包括:提取模块,用于从上述收视日志数据中提取上述流失用户在上述指定时间收看的电视业务类型和/或电视节目内容;上述分析模块,用于根据上述流失用户在上述指定时间收看的上述电视业务类型和/或上述电视节目内容,对上述电视业务的使用量的突减原因进行分析。进一步地,上述装置还包括:删除单元,用于在获取各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之后,对上述各用户使用上述电视业务的上述收视日志数据进行删除处理。进一步地,上述删除单元包括:第一删除模块,用于在上述收视日志数据为直播日志数据的情况下,当上述直播日志数据记录的直播节目的持续时间大于预设时间阈值时,将上述直播日志数据删除掉;和/或第二删除模块,用于在上述收视日志数据为点播日志数据的情况下,当上述点播日志数据记录的点播剧集数大于预设集值时,将上述点播日志数据删除掉;和/或第三删除模块,用于当上述收视日志数据缺少收视结束时间数据时,将上述收视日志数据删除掉。在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采用设置用户流失指标分析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方式,通过获取各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根据获取的各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根据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对电视业务的使用量的突减原因进行分析,达到了通过用户流失情况分析电视业务使用量的目的,从而实现了准确解释用户使用电视业务量突减的原因的的技术效果,进而解决了相关技术中无法准确地分析用户的流失行为的技术问题。附图说明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专利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专利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专利技术,并不构成对本专利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图1是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的流程图;图2是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装置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使本
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专利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专利技术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本专利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实施例1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的方法实施例,需要说明的是,在附图的流程图示出的步骤可以在诸如一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计算机系统中执行,并且,虽然在流程图中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图1是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的流程图,如图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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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及装置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各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根据获取的所述各用户使用所述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所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根据所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对所述电视业务的使用量的突减原因进行分析。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视业务使用量突减原因的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各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根据获取的所述各用户使用所述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所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根据所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对所述电视业务的使用量的突减原因进行分析。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获取的所述各用户使用所述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所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包括:根据获取的所述各用户的收视日志数据,确定在指定时间使用所述电视业务的用户;判断所述在指定时间使用所述电视业务的用户,在所述指定时间之后的预设时间段内是否不再使用所述电视业务;在判断结果为所述在指定时间使用所述电视业务的用户,在所述指定时间之后的预设时间段内不再使用过所述电视业务的情况下,确定该用户为流失用户。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各用户中每个用户的流失情况对所述电视业务的使用量的突减原因进行分析包括:从所述收视日志数据中提取所述流失用户在所述指定时间收看的电视业务类型和/或电视节目内容;根据所述流失用户在所述指定时间收看的所述电视业务类型和/或所述电视节目内容,对所述电视业务的使用量的突减原因进行分析。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获取各用户使用电视业务的收视日志数据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对所述各用户使用所述电视业务的所述收视日志数据进行删除处理。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各用户使用所述电视业务的所述收视日志数据进行删除处理包括:在所述收视日志数据为直播日志数据的情况下,当所述直播日志数据记录的直播节目的持续时间大于预设时间阈值时,将所述直播日志数据删除掉;和/或在所述收视日志数据为点播日志数据的情况下,当所述点播日志数据记录的点播剧集数大于预设集值时,将所述点播日志数据删除掉;和/或当所述收视日志数据缺少收视结束时间数据时,将所述收视日志数据删除掉...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林森
申请(专利权)人: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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