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显示屏组件及终端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5546829 阅读:208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6-05 20:20
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公开一种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包括主显示区域和副显示区域,所述副显示区域为透明显示区域,以便所述显示屏后侧的光学指纹模块采集所述副显示区域上的指纹。所述显示屏可以实现大屏幕画面的显示效果。此外,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具有该显示屏的显示屏组件及终端。

Display screen, display panel assembly and terminal

The embodiment of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display; the display screen comprises a main display area and a sub display area, the display area is transparent side display area, so that the optical fingerprint acquisition module the display screen of the rear side of the display area of the fingerprint on the side. The display screen can realize the display effect of the large screen picture. In addition, the invention also relates to a display screen component and terminal with the display scree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显示屏、显示屏组件及终端
本专利技术涉及终端
,具体涉及一种显示屏、显示屏组件及终端。
技术介绍
诸如智能手机、平板PC、笔记本PC和PDA的终端包括用于将图像或视频提供给用户显示屏。此类终端可包括各种功能以及显示功能,例如,拍照功能、用户识别功能、指纹识别功能等。随着智能通信技术的发展,提供大屏幕进行画面显示已成为新的议题。目前,终端一般都带有指纹识别功能,因此,需要为终端设置非显示区域,并在非显示区域开设指纹安装孔,以安装指纹识别模组。可见,在终端尺寸固定的情况下,由于需要针对指纹识别模组设置非显示区域,以开设指纹安装孔,大大限制了终端的大屏幕画面显示。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屏、显示屏组件及终端,可以实现大屏幕画面显示的效果。本专利技术的其它方面将部分地在下文的说明中描述、或部分地通过说明而变得明显、或者可通过实践本专利技术的示例性实施方式来了解。根据示例性实施方式的一方面,一种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包括主显示区域和副显示区域,所述副显示区域为透明显示区域,以便所述显示屏后侧的光学指纹模块采集所述副显示区域上的指纹。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的一方面,一种显示屏组件,所述显示屏组件包括:显示屏和光学指纹模块,所述光学指纹模块位于所述显示屏后侧,用以采集所述副显示区域上的指纹,所述显示屏为如上所述的显示屏。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的一方面,一种终端,所述终端包括印刷电路板和显示屏;所述印刷电路板电连接至所述显示屏,所述显示屏为如上所述的显示屏。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的一方面,一种终端,,所述终端包括:显示屏组件、印刷电路板和外壳;所述印刷电路板电连接至所述显示屏组件;所述显示屏组件和所述印刷电路板设置在所述外壳中,所述显示屏组件为如所述的显示屏组件。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显示屏组件及终端,通过设置透明的副显示区域,以实现终端的指纹识别功能,使得显示屏无需再针对指纹识别模组设置不显示图像的非显示区域,有效提升显示区域的面积,进而实现大屏幕画面的显示效果。在进行下文的具体实施方式之前,对在本专利文档中使用的某些词语和短语进行定义是有利的:术语“包括”及其派生表达表示包括但不限于;术语“或”是包括性含义,表明和/或;短语“与……相关联”和“与此相关联”及其派生表达可表示包括、被包括其中、与……互连、含有、被含于其中、连接到或与……连接、耦接到或与……耦接、可与……通信、与……协作、交错、并置、紧邻、粘结到或与……粘结、具有、具有……的性质等;以及术语“控制器”表示控制至少一个操作的任何装置、系统或其部分,这种装置可在硬件、固件或软件或者至少两个的一些组合中实施的装置。应注意,与任何特定控制器相关联的功能可以在本地或远程进行分布式或集中式布置。本专利文档中提供了某些词语和短语的定义,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理解,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不是多数情况的话),这些定义适用于对此类定义的词语和短语的先前和未来使用。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终端的平面示意图。图2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终端的另一种平面示意图。图3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显示屏的第一种平面示意图。图4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显示屏组件的剖面示意图。图5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显示屏的第二种平面示意图。图6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显示屏的第三种平面示意图。图7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显示屏的第四种平面示意图。图8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显示屏的第五种平面示意图。图9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显示屏的第六种平面示意图。图10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显示屏的第七种平面示意图。图11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显示屏组件的另一种剖面示意图。图12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终端的分解示意图。图13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终端的又一种平面示意图。图14为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终端的另一种分解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专利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本专利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以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如果存在)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当理解,这样描述的对象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在本专利文档中,下文论述的图1到图14以及用来描述本专利技术公开的原理的各实施例仅用于说明,而不应解释为限制本专利技术公开的范围。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将理解,本专利技术的原理可在任何适当布置的装置中实施。将详细说明示例性实施方式,在附图中示出了这些实施方式的实例。此外,将参考附图详细描述根据示例性实施例的终端。附图中的相同附图标号指代相同的元件。尽管诸如“第一”、“第二”等术语可用来描述各实施方式,但此类部件不必限于上述术语。上述术语仅用于区分不同部件。例如,在不脱离示例性实施方式的范围的情况下,第一元件可被称为第二元件,类似地,第二元件可被称为第一元件。本文中所用的术语“和/或”包括所列相关条目中的一个或多个条目的任何和所有组合。本专利技术说明书中使用的术语仅用来描述特定实施方式,而并不意图显示本专利技术的概念。除非上下文中有明确不同的意义,否则,以单数形式使用的表达涵盖复数形式的表达。在本专利技术说明书中,应理解,诸如“包括”、“具有”以及“含有”等术语意图说明存在本专利技术说明书中揭示的特征、数字、步骤、动作、部件、部分或其组合,而并不意图排除可存在或可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数字、步骤、动作、部件、部分或其组合的可能性。附图中的相同参考标号指代相同元件。图1示出根据本专利技术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终端100的正视图。图2示出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终端100的正视图。图1和图2将智能手机示为终端100的实施例,但诸如平板PC、笔记本PC和PDA的包括显示屏20的终端也可以用作实施例。参考图1至图4,根据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终端100可包括显示屏20、光学指纹模块60和外壳40。其中,显示屏20可包括主显示区域21和副显示区域22。显示屏20可容纳在外壳40中。外壳40可由单个构件或可组装的多个构件组成。外壳40可包括塑料材料、陶瓷材料和金属材料中的至少一个。显示屏20用于对电子文件进行画面显示,显示屏20可显示图像、视频或文本等信息。显示屏20可包括显示信息的前表面,以及位于前表面的相对侧的后表面。该显示屏可20可以包括主显示区域21和副显示区域22。主显示区域21可以显示图像、视频或文本等信息。副显示区域22也可显示图像、视频或文本等信息。本实施例中,主显示区域21和副显示区域22可以配合显示一副完整的画面。比如,显示一副图像时,主显示区域21可以显示图像的一部分,副显示区域22可以显示图像的剩余部分。当主显示区域21和副显示区域22配合显示一副完整的画面时,主显示区域21可用于显示大部分图像信息,副显示区域22可用于显示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显示屏、显示屏组件及终端

【技术保护点】
一种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所述显示屏包括主显示区域和副显示区域;所述副显示区域为透明显示区域,以便所述显示屏后侧的光学指纹模块采集所述副显示区域上的指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所述显示屏包括主显示区域和副显示区域;所述副显示区域为透明显示区域,以便所述显示屏后侧的光学指纹模块采集所述副显示区域上的指纹。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与副显示区域拼接显示图像。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和副显示区域共面设置,所述副显示区域的面积小于所述主显示区域的面积。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至少部份地环绕所述副显示区域设置。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显示区域形成在所述显示屏的边缘。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显示区域位于主显示区域的底端中部。7.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显示区域的轮廓形状为圆弧形、圆角矩形、圆角方形中的一种或多种。8.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还设有一功能区域,所述功能区域用于安装功能组件,所述副显示屏区域位于所述功能区域。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区域为功能孔。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为非透明显示屏,所述非透明显示屏包括显示模块和背光模组,所述功能孔穿过所述显示模块和背光模组。11.如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显示区域为具有独立显示功能的透明显示屏...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靳勇
申请(专利权)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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