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对腿部悬吊于输送机吊钩的已屠宰禽类动物进行切剖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15107810 阅读:232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4-08 21:01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对腿部悬吊于输送机的吊钩的已屠宰的动物(1)、特别是禽类动物进行切剖、特别地但不限于用于在已屠宰的禽类动物的腹部中制作切口的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在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制作第一切口(9)的步骤,该第一切口大致沿已屠宰的动物的第一方向延伸。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说明书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对腿部悬吊于输送机的吊钩的已屠宰的动物进行切剖、特别是但不限于用于在已屠宰的禽类动物的腹部中制作切口的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在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制作第一切口的步骤,该第一切口大致沿已屠宰的动物的第一方向延伸。EP1018890B1描述了一种用于在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制作切口并且用于执行皮下操作的方法和设备。该方法包括利用设置有刀具的张紧元件制作从围绕泄殖腔的开口延伸至胸脯的稍端的切口。NL6915661A描述了在禽类动物的腹部的皮肤中制作与泄殖腔间隔开的横向切口的方式。在一些国家中,这种横向切口被制作成使得泄殖腔与切口之间的一块皮肤仍将保持完好。已屠宰的动物的腿部随后可以在封装时插入到皮肤下面。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对以腿部悬吊于输送机的吊钩的已屠宰的动物进行切剖的改进的方法,借助于该方法,已屠宰的动物的内脏可以在所述切剖之后以相对简单的方式被移除。考虑到这个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在引言中描述的类型的方法,根据本专利技术的该方法的特征在于在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制作连接至第一切口并相对于该第一切口成角度地延伸的第二切口的步骤。对于某些市场来说,为了例如保留尽可能多的腹部脂肪或者出于销售中的展示目的,期望已屠宰的动物中的切开口尽可能小。本专利技术基于下述惊人的洞察力:通过制作出相对于第一切开口成角度地延伸的附加切开口,实际上由相对于彼此成角度地延伸的两个单独的切口构成的相对较小的切开口将足以在所述切剖之后移除内脏。较小的切开口确保腹部脂肪得以保留。相对更小的切开口还确保前述切剖可以更快速地进行。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因此得以实现。在本申请中使用了术语“第一切口”。“第一切口”不一定正好是在已屠宰的动物中制作的第一个切口。在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可能制作有先前的切口。在现有技术中,在已屠宰的动物被切剖之前,经常在禽类动物中制作用于挖空泄殖腔的切开口等。应当指出的是,在本申请中,术语“泄殖腔”不仅指所讨论的器官,而且还指在器官例如通过被挖空而被移除之后动物中的开口。根据本专利技术,制作了连接至彼此的两个切口,所述两个切口还相对于彼此成角度地延伸,并且为了清楚起见,所述两个切口被称为第一切口和第二切口,而没有给所述两个切口分配特定的顺序,当然,除非通过所述两个切口的描述隐含地或明确地得出特定的顺序。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实施方式,首先制作第一切口,此后制作第二切口。在该方法的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一切口大致在横向平面中、在已屠宰的动物的腹侧上延伸。术语“横向平面”被理解成意思是第二切口从已屠宰的动物的左侧部大致延伸至该已屠宰的动物的右侧部(或者,第二切口从已屠宰的动物的右侧部大致延伸至该已屠宰的动物的左侧部)。在这方面相对于横向平面成一角度是可能的。所述角度可以达到40°那么多,但优选地,所述角度为至多30°。根据本专利技术,第二切口以相对于第一切口成不同于零度的角度的方式延伸。在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方法的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二切口大致在中间平面中、在已屠宰的动物的腹侧上延伸。因此,第二切口从已屠宰的动物的尾侧部分或者换句话说靠近尾巴的部分大致延伸至该已屠宰的动物的喙部。第二切口不需要与中间平面完全重合。相对于所述中间平面成一角度是可能的并且落入措辞“大致在中间平面中”的意思内。相对于中间平面的角度可以达到40°那么多,但优选地,该角度为至多30°。第二切口还大致在已屠宰的动物的腹面或者换句话说腹部侧上延伸。在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二切口大致横向于第一切口延伸。第一切口与第二切口之间的角度为大致90°,但是稍微不同的角度也是可以想到的。因此,该角度的范围优选地在80°与100°之间。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更大或更小的角度是可以想到的。然而,该角度优选地大于45°并且优选地小于135°。在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一切口的一个端部与第二切口的一部分大致重合。在此情况下,第一切口终止于第二切口的所述部分处。相应地,第二切口的一个端部可以与第一切口的一部分大致重合。在一个实施方式中,在此情况下可以想到的是,第一切口或第二切口的端部与第一切口或第二切口中的另一者的端部重合以便形成大致“L”形切开口。当然,“L”形的基部可以以相对于“L”形的腿部成不同于90°的角度的方式延伸。根据另一实施方式,第一切口或第二切口的所述端部与第一切口或第二切口中的另一者的中央部分重合以使得获得大致“T”形切开口。同样,在此情况下,实现了“T”形的顶部可以相对于“T”形的竖向延伸部分成角度地延伸。此外,“T”形的所述两个部分的长度可以自由地选择,即,切开口不一定具有通常适用于字母“T”的尺寸。在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一切口——其在优选实施方式中是制作出的第一个切口——的长度小于第二切口的长度。在优选实施方式中,因此出于提供适于其他操作的切口的目的而制作第二切口,并且其中,被制作成大致小于第二切口的第一切口起降低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的张力的作用。优选地,第二切口的长度比第一切口的长度的50%小,但是其他比例也是可以想到的。在该方法的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一切口和/或第二切口大致成直线地延伸。在该方法的一个实施方式中,在制作出第一切口和/或第二切口之前使皮肤伸展。在该方法的一个实施方式中,在制作出第一切口制作之前使皮肤伸展,在制作第二切口的同时保持皮肤的伸展状态。根据一个实施方式,因此在制作第一切口和/或第二切口的同时保持皮肤的伸展状态。在该方法的一个实施方式中,已屠宰的动物包括禽类动物,例如鸡,并且第二切口由禽类动物的泄殖腔形成。在禽类动物、例如鸡的情况下,优选的是,在禽类动物的泄殖腔已被移除之后制作第一和/或第二切口。在另一实施方式中,第一切口定位成与泄殖腔间隔开。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移除腿部悬吊于输送机的吊钩的已屠宰的动物、特别是禽类动物的至少部分内脏的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在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制作切口的步骤,该切口大致在横向平面中、在已屠宰的动物的腹侧上延伸,并且其中,该方法包括经由该切口移除已屠宰的动物的至少部分内脏的步骤。该方法的特征在于在移除内脏之前在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制作出连接至第一切口并相对于该第一切口成角度地延伸的切口的步骤。因此,可以在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实现相对较小的切开口,该切开口随后适于从已屠宰的动物中移除内脏,内脏因此可以经由所述切开口适当地移除。本发明的目的因此得以实现。本方法的有利实施方式已经在上文中参照用于对已屠宰的动物进行切剖的方法进行了讨论。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理解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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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对已屠宰的动物(1)、特别是禽类动物(1)进行切剖的方法,所述已屠宰的动物(1)以其腿部悬吊于输送机的吊钩,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在所述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制作第一切口(9)的步骤,所述第一切口大致沿所述已屠宰的动物的第一方向延伸,其中,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在所述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制作连接至所述第一切口(9)并相对于所述第一切口(9)成角度地延伸的第二切口(8)的步骤。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3.08.30 NL 20113611.一种用于对已屠宰的动物(1)、特别是禽类动物(1)进行切剖的方法,所述已屠宰的
动物(1)以其腿部悬吊于输送机的吊钩,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在所述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
制作第一切口(9)的步骤,所述第一切口大致沿所述已屠宰的动物的第一方向延伸,其中,
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在所述已屠宰的动物的皮肤中制作连接至所述第一切口(9)并相对于
所述第一切口(9)成角度地延伸的第二切口(8)的步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切口(9)大致在横向平面中、在所述已屠
宰的动物(1)的腹侧(3)上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切口(8)大致在中间平面中、在所述
已屠宰的动物(1)的所述腹侧(3)上延伸。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切口(8)大致横向于所述
第一切口(9)延伸。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切口(9)的端部或者所述
第二切口(8)的端部相应地与所述第二切口(8)的一部分或者所述第一切口(9)的一部分大
致重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切口(8)的所述部分或者所述第一切口
(9)的所述部分相应地是所述第二切口(8)的用于形成“L”形切开口的端部或者所述第一切
口(9)的用于形成“L”形切开口的端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切口(8)的所述部分或者所述第一切口
(9)的所述部分相应地是所述第二切口(8)的用于形成“T”形切开口的中央部分或者所述第
一切口(9)的用于形成“T”形切开口的中央部分。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切口(9)的长度小于所述
第二切口(8)的长度。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切口(9)和/或所述第二
切口(8)大致呈直线地延伸。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使所述皮肤(10)在制作所述第一
切口(9)和/或所述第二切口(8)之前伸展。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制作所述第一切口(9)和/或所述第二切口
(8)的同时保持所述皮肤(10)的伸展状态。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已屠宰的动物(1)为诸如鸡
的禽类动物,并且所述第二切口(8)自所述禽类的泄殖腔(7)形成。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切口(9)与所述泄殖腔(7)间隔开。
14.一种用于移除已屠宰的动物、特别是禽类动物的至少部分内脏的方法...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埃里克·亨德里克斯·维尔纳·彼得斯马克·约翰·哈尔夫曼巴斯蒂安·威廉明娜·约翰内斯·埃利泽乌什·约瑟夫斯·德拉布尔斯
申请(专利权)人:马雷尔斯托克家禽加工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荷兰;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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