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锁的致动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4683053 阅读:248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2-22 16:27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打开门或舱盖的致动装置,具有以能够运动的方式被支承的惯性质量体(7,9)用于避免在超过预定的加速度时无意打开门或舱盖。设有用于使惯性质量体(7,9)运动的杆。如果惯性质量体(7,9)从其初始位置中移出,则杠杆比例以如下方式改变,使其由此有利于力的变化。在碰撞情况下通过致动装置避免了门或舱盖的打开。致动装置仍然可以相对舒适地、以少的能耗被致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门或舱盖的锁的致动装置。这种锁具有锁定装置,该锁定装置包括转动锁叉和用于将转动锁叉锁定在锁定位置中的锁定爪,以及该锁定装置备选地还包括用于将锁定爪锁死在其锁定位置中的锁死杆。致动装置用于打开门或舱盖并因此能够实现锁定装置的解锁。通过致动所述致动装置,使锁定爪从其锁定位置中移出以及在必要情况下使锁死杆从其锁死的位置中移出并最终打开锁定装置。在此之后可以打开门或舱盖。
技术介绍
致动装置通常具有释放杆,对该释放杆进行致动,以便打开或者说解锁锁定装置。这种释放杆典型地与门或舱盖的把手间接地或直接地连接。在此该把手可以是相应的门或舱盖的外把手或内把手。如果致动这种把手,则使释放杆被致动或摆动,以便解锁锁定装置和因此打开锁。在事故或车辆碰撞的情况下——下面也称为碰撞情况——大多时候突然出现非常高的加速力,该加速力可以是重力加速度的多倍。由此,相应的锁连同杆机构、如致动杆受到很大的力,该力可能导致意外打开锁定装置和因此导致附属的锁的打开。在碰撞情况下也可以不按计划地致动所述致动杆、亦即门内把手或门外把手,这同样可能导致锁定装置的打开。基于所述情况对于车辆用户发生很大的危险。因为例如无意打开的机动车门可能不再为保护车辆乘员提供处于该机动车门中的安全装置、例如侧气囊或侧面防碰撞保护装置。因此设有包括所谓的惯性自锁装置的机构,以便在出现过高的加速力——如该过高的加速力会在碰撞情况下出现——时防止打开门或舱盖。这种机构具有可动的惯性质量体,该惯性质量体必须被移动以用于打开门或舱盖。如果该可动的惯性质量体在致动门外把手的情况下未运动或未足够快地运动,则借助于所述机构防止锁定装置打开。能做到这一点的机构例如由文献EP1518983A2或WO2012/013182A2已知。如果为了打开锁定装置而必须移动惯性质量体,则为此消耗力。在通过电驱动装置解锁的情况下必须为此使用电能。在机械打开的情况下,由于移动惯性质量体而提高了力消耗。由此降低了操作舒适性。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致动装置,该致动装置能够防止在碰撞情况下无意打开门或舱盖并在低能耗时仍然能实现舒适地打开门或舱盖。为了实现所述目的,致动装置包括第一项权利要求的特征。有利的设计方案由从属权利要求得到。只要在下面未作出不同的说明,致动装置就可以单独地或以任意的组合形式包括开头所述的、由现有技术已知的特征。为了实现所述目的,提供了一种用于门锁或舱盖锁的致动装置,该致动装置包括可动地支承的惯性质量体用于避免在超过预定的加速度时无意打开门或舱盖。在本专利技术的背景中惯性质量体是指致动装置的一个或多个构件,该构件在高加速度情况下未运动或未足够快地运动,由此实现了,锁的锁定装置不被打开。为了将惯性质量体从初始位置中移动出来并与此相联系地打开与其连接的锁而设有杆。如果惯性质量体在致动装置的元件的常见的加速度的情况下从其初始位置中移出,则杠杆比例改变。因此可能的是,为了致动和与之伴随地使惯性质量体运动,在最初使用最大的力和/或最大的转矩。也就在致动开始时存在力最大值或转矩最大值用于将惯性质量体从其初始位置中移出。在下面使用了与该力最大值或转矩最大值相比减小的力或减小的转矩用于使惯性质量体继续移动,以便能够打开门或舱盖。这是指这样一种力变化或转矩变化,其基于杠杆比例的变化。这不是指如此的力变化或转矩变化,其基于:静止的惯性质量体首先必须被加速,并且使用力用于加速,但是一旦达到了期望的最终速度,则停止使力。可以基于根据权利要求的致动装置不能由于高的加速度而未按计划地打开附属的门或舱盖并且仍然可以机械地、舒适地按计划打开附属的门或舱盖,这是因为仅在最初使用相对强的力或相对强的转矩用于移动惯性质量体。在通过电驱动装置打开的情况下,为此要使用的电能保持在较低程度。在一个设计方案中,杠杆比例这样改变:惯性质量体或惯性质量体的至少一个构件相对于致动杆的运动速度以越来越慢的方式运动以用于打开锁定装置。为了打开锁定装置,必须在最初相对快速地移动惯性质量体或惯性质量体的至少一个构件。在此之后,惯性质量体或惯性质量体的构件的运动变慢,并且更确切地说相对于致动杆的速度变慢,使该致动杆摆动,以便打开门或舱盖。如果使质量体运动,则在最初总是使用相对大的力,以便将质量体加速到期望的速度。在此之后,仅需还使用如此的力,需要该力以用于保持速度。在前述的设计方案中不需要维持所达到的速度。为此不同于现有技术——在现有技术中,惯性质量体和致动杆同样形式地继续运动以用于打开——甚至可以完全取消使用的力。前述的速度特别是角速度,也可以被称为旋转速度或转动速度。因此惯性质量体或惯性质量体的至少一个构件以能够转动的方式被支承并在打开期间围绕其轴旋转。惯性质量体或惯性质量体构件的旋转速度在最初相对高并最终与致动杆的速度或角速度相比逐渐降低,而必须使该致动杆摆动以用于打开门或舱盖。一个或多个杆优选地是惯性质量体的部件,用于最小化结构空间和重量以及部件数量。在本专利技术的一实施形式中,惯性质量体或者说形成惯性质量体的或是惯性质量体的部件的构件通过轴以能够转动的方式被支承。如果惯性质量体的该构件位于其初始位置中,则用于使该构件运动的作用点位于其轴附近。如果惯性质量体的这个构件从其初始位置中移出,则在轴与作用点之间的间距增大。通过改变轴与作用点之间的间距改变杠杆比例,用于力求使惯性质量体或惯性质量体的至少一个构件运动。杠杆比例的变化可以由此以技术上简单的方式实现。在一设计方案中,作用点通过伸进长孔或凹槽——特别是狭缝状凹槽——中的销形成。该销可以沿长孔或者说凹槽运动,由此改变杠杆比例。以技术上简单的方式可以由此实现合适的、可移动的作用点。有利的是,销设计为圆柱形,其中,长孔具有相协作的边缘、特别是作为可描述的横截面形状。通过销伸进长孔或狭缝中,有利地确保了规定的连接,其中,在运动的范围内预定了构件相对彼此的位置。有利的是,销和/或长孔是惯性质量体的部件,以便由此使结构空间和重量保持较小。在一设计方案中,长孔或狭缝弧形地延伸,以便由此进一步提升机械打开的舒适性或使用于电动打开的能量保持较低。为了使惯性质量体构件从初始位置中移出,当致动装置被致动时,销随后向弧形部的位于外部的边缘上施加力。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设计方案中,能够转动的构件的质量——该构件用作惯性质量体的或者是惯性质量体的部件——随着与其轴之间的间距的增大而增大。有利地可以通过该设计方案使用具有相对低重量的惯性质量体,该具有相对低重量的惯性质量体仍然可以避免:闭锁设备在过高的加速度时打开。在本专利技术的一在结构上简单和可靠的设计方案中,被设置用于移动惯性质量体的机构包括弹簧。由致动杆施加的力随后通过弹簧导入惯性质量体中。该弹簧在低加速度的情况下表现得像刚性体那样,由此使惯性质量体从其初始位置中移出以用于打开闭锁设备。在超过预先规定的加速度时,该弹簧不表现得像刚性体那样,即惯性质量体从其初始位置中移出以用于打开锁定装置。因此未使锁定装置解锁,则也没有打开门或舱盖。根据现有技术的惯性锁定装置的共同点是,在周部的固定点处或作用点处操纵转动惯量。固定的作用点在此表明在释放链/触发链上的固定的、不可变化的质量惯性矩。本专利技术与述已知的现有技术有区别并且能够实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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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http://www.xjishu.com/zhuanli/14/201580028562.html" title="用于机动车锁的致动装置原文来自X技术">用于机动车锁的致动装置</a>

【技术保护点】
一种机动车门锁,具有:用于打开门或舱盖的机构;以能够运动的方式被支承的惯性质量体(7,9),用于避免在超过预定的加速度时无意中打开门或舱盖;用于使惯性质量体(7,9)运动的杆,其特征在于,杆的杠杆比例通过惯性质量体(7,9)的运动而改变。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3.31 DE 102014004550.11.一种机动车门锁,具有:用于打开门或舱盖的机构;以能够运动的方式被支承的惯性质量体(7,9),用于避免在超过预定的加速度时无意中打开门或舱盖;用于使惯性质量体(7,9)运动的杆,其特征在于,杆的杠杆比例通过惯性质量体(7,9)的运动而改变。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惯性质量体的构件(9)能够与致动装置的外致动杆(1)共同转动,而惯性质量体的构件(9)的旋转速度相对于外致动杆(1)的转动速度在致动装置被致动期间降低。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惯性质量体(7,9)或惯性质量体的构件(9)通过轴(20)以能够转动的方式被支承;在惯性质量体(7,9)的初始位置中,用于使惯性质量体运动的作用点位于轴(20)附近;如果惯性质量体(7,9)从其初始位置中移出,则这个间距增大。4.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作用点通过伸进长孔(23)或凹槽中的销(22)形成。5.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长孔(23)或凹槽这样弧形地延伸,使销(22)能够通过致动将力导入长孔或凹槽的位于外侧的弧形部中。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C·特普费尔T·松嫩沙因
申请(专利权)人:开开特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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