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处理装置、信息处理方法及程序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4646534 阅读:70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2-16 03:20
信息处理装置,当通过设定部(42,43)在画面(40)上设定床的基准面的高度时,根据包含在拍摄图像中的深度信息而在拍摄图像(41)上明示位于该基准面的高度上的区域(DF)。由此,能够容易地设定作为监护对象者的行为的基准的床的基准面。然后,通过判断该床的基准面与监护对象者的位置关系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来检测监护对象者的行为。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信息处理装置、信息处理方法以及程序。
技术介绍
存在一种下述技术:通过从室内斜上方向室内下方拍摄到的图像的边界边来检测从地面区域向床区域的人体移动,从而判断上床情况,并且,通过检测从床区域向地面区域的人体移动,从而判断下床情况(专利文献1)。另外,存在一种下述技术:将用于判断躺在床上的患者进行起床举动的监护区域设定为包含在床上就寝的患者的床的正上方区域,在表示从床的横向上被认为是患者的图像区域占包含监护区域的拍摄图像的监护区域的大小的变动值小于表示被认为是患者的图像区域占在患者躺在床上的状态下从摄像机得到的拍摄图像的监护区域的大小的初始值的情况下,判断患者正在进行起床举动(专利文献2)。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特开2002-230533号公报专利文献2:特开2011-005171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专利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近年来,住院病人、福利机构入住者、要看护者等监护对象者从床上跌倒、滚落的事故、以及由痴呆症患者的来回走动所造成的事故处于逐年增加的趋势。作为防止这样的事故的方法,例如,已开发出像专利文献1及2中所例示那样的、通过用设置于室内的拍摄装置(摄像机)拍摄监护对象者并分析拍摄到的图像来检测起来、端坐、下床等监护对象者的行为的监护系统。在通过这样的监护系统来监护监护对象者在床上的行为的情况下,监护系统例如根据监护对象者与床的相对位置关系来检测监护对象者的各行为。为此,如果由于进行监护的环境(以下,也称为“监护环境”)变化而导致拍摄装置相对于床的配置改变的话,则监护系统有可能无法恰当地检测监护对象者的行为。作为应对该问题的一个方法,存在通过监护系统内的设定而根据监护环境指定床的位置的方法。当根据监护环境设定床的位置时,即使拍摄装置相对于床的配置改变,监护系统也可以确定监护对象者与床的相对位置关系。为此,通过接收对应于监护环境的床的位置设定,从而监护系统能够恰当地检测监护对象者的行为。然而,现有技术中,这样的床的位置的设定一直由系统的管理者进行,缺乏有关监护系统的知识的使用者并不能容易地进行床的位置的设定。本专利技术在一方面上是考虑这样的问题点而作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使得能够容易地进行与作为检测监护对象者的行为的基准的床的位置相关的设定的技术。用于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本专利技术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采用以下的构成。即,本专利技术的一方面所涉及的信息处理装置包括:图像取得部,取得通过拍摄装置拍摄到的拍摄图像,所述拍摄装置是为了监护监护对象者在床上的行为而设置的,所述拍摄图像包括表示该拍摄图像内的各像素的深度的深度信息;设定部,接收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的指定,并将该指定的高度设定为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显示控制部,在所述设定部接收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的指定时,根据由所述深度信息表示的所述拍摄图像内的各像素的深度,在所述拍摄图像上明示拍有位于作为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而被指定的高度上的对象的区域,并使所取得的所述拍摄图像显示于显示装置;以及行为检测部,根据由所述深度信息表示的所述拍摄图像内的各像素的深度,判断所述床的基准面与所述监护对象者在真实空间内的所述床的高度方向上的位置关系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从而检测所述监护对象者的与所述床关联的行为。根据上述构成,通过拍摄监护对象者在床上的行为的拍摄装置取得的拍摄图像包括表示各像素的深度的深度信息。各像素的深度表示拍到该各像素的对象的深度。为此,通过利用该深度信息而能推断监护对象者与床在真实空间内的位置关系,进而能检测监护对象者的行为。因此,上述构成所涉及的信息处理装置根据拍摄图像内的各像素的深度而判断床的基准面与监护对象者在真实空间内的床的高度方向上的位置关系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上述构成所涉及的信息处理装置根据该判断的结果而推断监护对象者与床在真实空间内的位置关系,并检测监护对象者的与床关联的行为。在此,在上述构成中,为了确定真实空间内的床的位置,作为关于床的位置的设定,进行床的基准面的高度的设定。在进行该床的基准面的高度的设定的期间,上述构成所涉及的信息处理装置在显示于显示装置的拍摄图像上明示拍有位于使用者所指定的高度上的对象的区域。因此,该信息处理装置的使用者能够边在显示于显示装置的拍摄图像上确认指定为床的基准面的区域的高度的同时,边设定床的基准面的高度。因此,根据上述构成,即使是缺乏有关监护系统的知识的使用者,也能容易地进行关于作为检测监护对象者的行为的基准的床的位置的设定。需要说明的是,监护对象者是指通过本专利技术而被监护在床上的行为的对象者,例如为住院病人、福利机构入住者、要看护者等。另外,作为上述一方面所涉及的信息处理装置的其它方式,所述设定部也可以接收所述床上表面的高度的指定作为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然后,所述显示控制部也可以控制所取得的所述拍摄图像的显示,使得根据指定的所述床上表面的高度,在所述拍摄图像上通过第一显示形式明示拍有能够对应该床上表面的对象的区域。在通过拍摄装置拍摄监护对象者在床上的行为时,床的上表面是易于拍进拍摄图像内的地方。为此,拍摄图像内的拍床的区域中床上表面所占的比例易于变高。由于将这样的地方作为床的基准面,因此根据该构成,床的基准面的设定变得容易。另外,作为上述一方面所涉及的信息处理装置的其它方式,在所述设定部接收所述床上表面的高度的指定时,所述显示控制部也可以控制所取得的所述拍摄图像的显示,使得在所述拍摄图像上,还通过第二显示形式明示拍有从以所述第一显示形式明示的区域起向所述床的高度方向上方位于第一规定距离的范围内的对象的区域。在该构成中,以第一显示形式明示的区域相当于用于指定床上表面的区域,以第二显示形式明示的区域在真实空间内位于该用于指定床上表面的区域的上侧。为此,使用者不仅能够将以第一显示形式明示的区域用作指定床上表面时的指标,而且还能将以第二显示形式明示的区域用作指定床上表面时的指标。因此,根据该构成,关于床的位置的设定变得容易。另外,作为上述一方面所涉及的信息处理装置的其它方式,所述显示控制部也可以控制所取得的所述拍摄图像的显示,使得由于对应所述床的护栏的高度设定所述第一规定距离,从而在所述拍摄图像上通过所述第二显示形式明示拍有能够对应所述床的护栏的对象的区域。根据该构成,使用者能够将在拍摄图像上拍床的护栏的区域用作指定床上表面时的指标。为此,床上表面的高度的设定变得容易。另外,作为上述一方面所涉及的信息处理装置的其它方式,所述行为检测部也可以通过判断与所述监护对象者关联的像相对于所设定的所述床上表面在真实空间内是否存在于第二规定距离以上高的位置来检测所述监护对象者在所述床上的起来。根据该构成,能够检测监护对象者在床上起来。另外,作为上述一方面所涉及的信息处理装置的其它方式,所述行为检测部也可以通过判断与所述监护对象者关联的像相对于所设定的所述床上表面在真实空间内是否存在于第二规定距离以上高的位置来检测所述监护对象者在所述床上的起来。然后,在所述设定部接收所述床上表面的高度的指定时,所述显示控制部也可以控制所取得的所述拍摄图像的显示,使得在所述拍摄图像上通过第三显示形式明示拍有从以所述第一显示形式明示的区域起向所述床的高度方向上方位于所述第二规定距离以上的高度上的对象的区域。根据该构成,关于起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a href="http://www.xjishu.com/zhuanli/55/201580005224.html" title="信息处理装置、信息处理方法及程序原文来自X技术">信息处理装置、信息处理方法及程序</a>

【技术保护点】
一种信息处理装置,包括:图像取得部,取得通过拍摄装置拍摄到的拍摄图像,所述拍摄装置是为了监护监护对象者在床上的行为而设置的,所述拍摄图像包括表示该拍摄图像内的各像素的深度的深度信息;设定部,接收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的指定,并将该指定的高度设定为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显示控制部,在所述设定部接收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的指定时,根据由所述深度信息表示的所述拍摄图像内的各像素的深度,在所述拍摄图像上明示拍有位于作为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而被指定的高度上的对象的区域,并使所取得的所述拍摄图像显示于显示装置;以及行为检测部,根据由所述深度信息表示的所述拍摄图像内的各像素的深度,判断所述床的基准面与所述监护对象者在真实空间内的所述床的高度方向上的位置关系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从而检测所述监护对象者的与所述床关联的行为。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2.18 JP 2014-0286551.一种信息处理装置,包括:图像取得部,取得通过拍摄装置拍摄到的拍摄图像,所述拍摄装置是为了监护监护对象者在床上的行为而设置的,所述拍摄图像包括表示该拍摄图像内的各像素的深度的深度信息;设定部,接收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的指定,并将该指定的高度设定为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显示控制部,在所述设定部接收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的指定时,根据由所述深度信息表示的所述拍摄图像内的各像素的深度,在所述拍摄图像上明示拍有位于作为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而被指定的高度上的对象的区域,并使所取得的所述拍摄图像显示于显示装置;以及行为检测部,根据由所述深度信息表示的所述拍摄图像内的各像素的深度,判断所述床的基准面与所述监护对象者在真实空间内的所述床的高度方向上的位置关系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从而检测所述监护对象者的与所述床关联的行为。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所述设定部接收所述床上表面的高度的指定作为所述床的基准面的高度,所述显示控制部控制所取得的所述拍摄图像的显示,使得根据指定的所述床上表面的高度,在所述拍摄图像上通过第一显示形式明示拍有能够对应该床上表面的对象的区域。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在所述设定部接收所述床上表面的高度的指定时,所述显示控制部控制所取得的所述拍摄图像的显示,使得在所述拍摄图像上,还通过第二显示形式明示拍有从以所述第一显示形式明示的区域起向所述床的高度方向上方位于第一规定距离的范围内的对象的区域。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显示控制部控制所取得的所述拍摄图像的显示,使得由于对应所述床的护栏的高度设定所述第一规定距离,从而在所述拍摄图像上通过所述第二显示形式明示拍有能够对应所述床的护栏的对象的区域。5.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所述行为检测部通过判断与所述监护对象者关联的像相对于所设定的所述床上表面在真实空间内是否存在于第二规定距离以上高的位置来检测所述监护对象者在所述床上的起来。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所述行为检测部通过判断与所述监护对象者关联的像相对于所设定的所述床上表面在真实空间内是否存在于第二规定距离以上高的位置来检测所述监护对象者在所述床上的起来,在所述设定部接收所述床上表面的高度的指定时,所述显示控制部控制所取得的所述拍摄图像的显示,使得在所述拍摄图像上通过第三显示形式明示拍有从以所述第一显示形式明示的区域起向所述床的高度方向上方位于所述第二规定距离以上的高度上的对象的区域。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所述信息处理装置还包括前景提取部,所述前景提取部根据被设定作为所述拍摄图像的背景的背景图像与所述拍摄图像的差分而提取所述拍摄图像的前景区域,所述行为检测部将根据所述前景区域内的各像素的深度而确定的拍到所述前景区域的对象在真实空间内的位置用作所述监护对象者的位置,并通过判断所述床的基准面与所述监护对象者在真实空间内的所述床的高度方向上的位置关系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来检测所述监护对象者的与所述床关联的行为。8.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所述信息处理装置还包括行为选择部,所述行为选择部从包括在所述床的端部附近或外侧进行的所述监护对象者的规定行为的、所述监护对象者的与床关联的多个行为中接收针对所述监护对象者的作为监护对象的行为的选择,所述设定部在所述规定行为包括在被选择作为所述监护对象的行为中时,在设定了所述床上表面的高度之后,为了确定所述床上表面的范围,还在所述拍摄图像内接收设定于所述床上表面内的基准点的位置和所述床的方向的指定,并根据所指定的所述基准点的位置及所述床的方向设定所述床上表面在真实空间内的范围,所述行为检测部通过判断所设定的所述床的上表面与所述监护对象者在所述真实空间内的位置关系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来检测被选择作为所述监护对象的所述规定行为。9.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所述信息处理装置还包括行为选择部,所述行为选择部从包括在所述床的端部附近或外侧进行的所述监护对象者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松本修一村井猛上辻雅义
申请(专利权)人:诺日士精密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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