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罩盖的闭锁设备和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13912917 阅读:80 留言:0更新日期:2016-10-27 08:07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闭锁设备,用于门或舱盖,特别是用于机动车的罩盖,该闭锁设备具有锁,该锁包括锁定装置,该锁定装置包括转动锁叉和用于锁定转动锁叉的至少一个锁定爪。该闭锁设备具有驱动装置,锁定装置利用该驱动装置能够这样运动,使得在门或舱盖的闭锁的状态下的门缝隙或罩盖缝隙能够缩小。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用于闭锁闭锁设备的方法。作为锁特别设置电动锁,该电动锁具有电驱动装置,锁定装置利用该电驱动装置可以进入锁定装置的主锁定位置中和/或锁可以利用该电驱动装置打开。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闭锁设备,用于门或舱盖,特别是用于机动车的罩盖,该闭锁设备具有锁,该锁包括锁定装置,该锁定装置包括转动锁叉和用于锁定转动锁叉的至少一个锁定爪。该闭锁设备具有驱动装置,锁定装置利用该驱动装置能够这样运动,使得在门或舱盖的被闭锁的状态下的门缝隙或罩盖缝隙能够缩小。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用于闭锁闭锁设备的方法。
技术介绍
开头所述类型的闭锁设备的锁用于借助于门或舱盖暂时地闭锁机动车或建筑物中的开口。在这种锁的闭锁状态下,转动锁叉利用两个臂(被称为荷载臂以及捕获臂)围绕接合特别是弓形设计的锁销/挡块。在机动车的情况下锁销可以固定在机动车的门或舱盖上而锁固定在车身上,或者反之。在机动车的情况下特别存在侧门锁、后盖锁和发动机罩锁或者说引擎盖锁。本专利技术对于沿机动车的通常的行驶方向看位于前方的前罩盖或者说前盖是特别有利的。该锁通常包括锁盒或锁板以及锁盖,借助于该锁盖闭锁锁盒。锁盒和锁盖被称为锁壳体。锁定装置、即转动锁叉和锁定爪原则上以能够转动的方式安置在锁盒上。出于稳定性原因,锁盒、转动锁叉和/或锁定爪有利地由金属制成。此外,锁盖出于重量原因有利地由塑料制成。锁板或锁盒原则上包括用于锁销的进入区域。该进入区域在此是例如为U形的凹口,该凹口使得锁销能够落入到转动锁叉中。如常见地,锁壳体可以布置在车身侧或布置在罩盖侧或者说门侧。在所述第一种情况下,锁壳体例如通过螺栓紧固在机动车车身上。在第二处
提到的变型方案相应于,锁壳体并且随之门锁安置在内部中或门上、罩盖上、舱盖上或类似部件上。合乎逻辑的是,在实践中例如区分侧门锁、后盖锁和发动机罩锁或者说引擎盖锁。所有上述锁都属于机动车锁的概念。闭锁设备特别优选地包括这种机动车锁。在本专利技术的范围内,锁壳体通常安置在车身侧,也就是说处于所属的机动车车身上。与此相对地,锁销连接在罩盖上,因此大多时候观察到发动机罩锁或者说引擎盖锁。但是原则上也可以相反地设置。于是,锁销连接在车身或者说机动车车身上,而锁壳体并且随之机动车锁安置在罩盖上或者一般地说安置在门侧。如果这种锁的转动锁叉从打开的位置出发通过摆动达到闭锁位置,那么转动锁叉最后借助于锁定爪锁定。如果锁销由于闭锁所属的门或舱盖而落入到转动锁叉中,那么这种摆动通过该锁销(也被称为“锁扣”)实现。锁定爪的锁止面在锁定的状态下贴靠在转动锁叉的锁止面上,由此防止转动锁叉可能朝向打开的位置的方向回转的情况。锁销在闭锁位置中不再能离开锁定装置。对于打开需要的是,锁定爪从其锁定位置中运动出来。如果锁定爪已经从其锁定位置中运动出来,则转动锁叉朝向打开的位置的方向转动。在转动锁叉的打开的位置中以及进而在锁定装置的打开的位置中,锁销可以离开锁。门或舱盖因此可以重新打开。存在具有转动锁叉的两个不同的锁定位置的锁。转动锁叉可以首先锁定在所谓的预锁定位置中并且通过朝向闭锁方向继续转动而最后锁定在所谓的主锁定位置中。虽然锁销在预锁定位置中不再能离开锁定装置,但是相应的门或舱盖还未完全闭锁。这种门或舱盖只有在转动锁叉一直转动到主锁定位置并且锁定在这里时才完全闭锁。为了锁定在预锁定位置中可以设置第二锁定爪。但也可能的是,转动锁叉利用仅一个锁定爪不仅在预锁定位置中而且也在主锁定位置中锁定。这种锁可以包括电驱动装置,用以使锁定在预锁定位置中的锁定装置运动到主锁定位置中,以便最后将锁定
装置锁定在主锁定位置中。这种锁也被称为具有自动关闭装置的锁。具有自动关闭装置的锁由DE 10 2009 026 921 A1已知。DE 10 2008 005 181 A1描述了一种用于将车辆的舱盖或门拉近车辆车身的辅助闭锁装置。由此已知的驱动装置也用于打开门或舱盖。后盖锁的组合式的关紧和电动打开由文献DE 100 33 092 A1、DE 10 2004 011 798 B3以及DE 10 2004 013 671 A1得出。为了能够打开锁,存在致动装置。如果致动装置被致动,那么锁定装置打开。门或舱盖的把手可以是致动装置的一部分。该把手通常通过连杆或鲍登拉索与锁的致动杆连接。如果把手被致动,则借助于连杆或鲍登拉索使锁的致动杆以使锁打开的方式摆动。机动车可以具有通常是可摆动的、可从外部触及的外把手和/或通常是可摆动的、可从内部触及的内把手。如果机动车的锁定装置通过门或舱盖的关闭而锁定,那么原则上在门或舱盖与邻接的车身之间保留有缝隙。这种缝隙特别是在沿常规的行驶方向看位于前方的罩盖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地小,以便避免在行驶期间在前部区域中出现不利的空气漩涡以及随之出现的空气阻力。尽可能无缝隙的、闭合的表面也由于视觉效果原因而是期望的。在实践中以及在按照EP 1 489 252 B1的现有技术中,有利地利用辅助闭锁-和打开装置工作,该装置一般用于,在达到特定的预闭锁位置之后缩小车身与待闭锁的罩盖或门之间的距离(闭锁位置)。尽管原理上也可能实现或包含机械的关紧或闭锁装置,但这通常以机动方式或借助于机动的驱动装置进行。此外原则上也已知打开装置,借助于该打开装置使有关的罩盖或机动车的罩盖或者门或机动车门相对于机动车车身打开或移开。原则上也可以将这种闭锁-/打开装置组合在一起。通常然而大多时候仅利用辅助闭锁装置或仅利用闭锁装置工作,其以机动方式将例如位于锁定装置的预锁定位置中的机动车门拉到主锁定位置中。为此,在此类的按照EP 1 489 252 B1的现有技术中加载一摇臂。机动的驱动装置作用于具有两个肘杆的肘杆元件上。以这种方式也可以在机动的驱动装置故障时在机械的闭锁过程中确保锁定装置的良好的机械致动。
这已经证明是可靠的。在近一段时间内,特别是在所谓的罩盖锁中,也就是在机动车的罩盖上或者在机动车的罩盖的区域中的机动车门锁中,现在提出如下要求:将机动车门或机动车的罩盖与机动车车身之间的缝隙调节得尽可能小并且尽可能缩小到0mm或将近0mm。该要求不仅基于美观方面的考虑——该考虑要求用于现代机动车的尽可能表面光滑的和闭合的表面,而且缝隙的大小特别在该范围中对于前部区域中的空气漩涡(这些空气漩涡视其产生和形成的情况而定可能对空气阻力造成负面影响)具有直接作用。在这点上,迄今为止缺少有说服力的解决方案。在此,在一个有利的设计方案中使用本专利技术。德国在先申请DE 10 2013 109 051涉及一种最小化这种位于门或舱盖中的缝隙的方法。由此已知的锁可动地并且特别是可摆动地被支承。在将锁定装置锁定之后,通过驱动装置使锁整体上这样运动或摆动,使得最小化门或舱盖与车身之间的缝隙。为此设置的驱动装置包括电机和可摆动的、被称为摇臂的杆。通过借助于电机使杆或摇臂(下面也被称为“摇杆”)摆动,使锁整体上这样摆动,即:最小化缝隙。在此,锁壳体通过爪件保持,该爪件以能够转动的方式安置在摇臂上。由该文献DE 10 2013 109 051已知的闭锁设备因此包括前述意义上的驱动装置,利用该驱动装置可以使锁整体上以及进而使锁定装置也这样运动,使得门缝隙或舱盖缝隙在门或舱盖闭锁之后可以缩小。如果门或舱盖闭锁,则荷载(冲击)被施加到锁上。这种冲击可能损坏由DE 10 2013 109 051已知的驱动装置。只要下文中没有相反的指示,则本专利技术的主题就可以单独地或以任意的组合具有前述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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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闭锁设备,用于门或舱盖,特别是用于机动车的门或舱盖,该闭锁设备具有锁,该锁包括锁定装置,该锁定装置包括转动锁叉(1)和用于锁定转动锁叉(1)的锁定爪(2),该闭锁设备还具有驱动装置(6),锁定装置利用该驱动装置能够完全地或部分地运动成,使得门缝隙或罩盖缝隙(29)能够缩小,其特征在于,驱动装置优选地是自动关闭装置。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3.12.23 DE 102013022059.91.一种闭锁设备,用于门或舱盖,特别是用于机动车的门或舱盖,该闭锁设备具有锁,该锁包括锁定装置,该锁定装置包括转动锁叉(1)和用于锁定转动锁叉(1)的锁定爪(2),该闭锁设备还具有驱动装置(6),锁定装置利用该驱动装置能够完全地或部分地运动成,使得门缝隙或罩盖缝隙(29)能够缩小,其特征在于,驱动装置优选地是自动关闭装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锁定装置(1、2)能够仅通过自动关闭装置而从锁定装置的预锁定位置转移到主锁定位置中。3.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设有用于转动锁叉(1)的和/或用于闭锁设备的锁销(18)的止挡部,该止挡部防止锁定装置(1、2)能够仅通过手动闭锁门或舱盖就锁定在主锁定位置中。4.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该闭锁设备被设计成,使得在锁定装置由于门或舱盖的闭锁而锁定在预锁定位置中时,止挡部通过驱动装置从其止挡位置中运动出来,并且随后锁定装置通过驱动装置锁定在主锁定位置中。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在主锁定位置中门缝隙或罩盖缝隙(29、S)不超过4mm,优选地不超过3mm,特别优选地不超过2mm。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设有安置在板(14)上的止挡部(20),该止挡部用于将荷载传递到板(14)中,该荷载由锁销(18)落入到转动锁叉(1)中而引起。7.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为了将荷载导入止挡部中,转动锁叉(1)能够直接碰撞到止挡部(20)上。8.根据前两项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该闭锁设备被设计成,使得在荷载导入止挡部(20)中之前,转动锁叉(1)通过锁定爪(2)锁定,特别是锁定在预锁定位置中或主锁定位置中。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优选地由金属制成的锁盒或优选地由金属制成的锁板(3)以能够转动的方式被支承,特别是支承在安置有止挡部(20)的板(14)上。10.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转动锁叉(1)和锁定爪(2)以能够转动的方式固定在锁盒上或锁板(3)上。11.根据前两项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能够通过驱动装置(6)运动的摇杆(13)通过公共的轴线(5)与锁的锁盒或锁板(3)相连接,特别是以不能相对转动的方式相连接。12.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从公共的轴线观察,锁的锁盒或锁板(3)朝向与摇杆(13)相同的方向延伸。13.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从公共的轴线(5)观察,摇杆(13)延伸超出锁盒或锁板(3)的进入区域。14.根据前三项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闭锁设备,其特征在于,摇杆(1)在闭锁期间能够直接碰撞到所述止挡部(20)上。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闭锁设备,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M·舒尔茨H·施弗尔
申请(专利权)人:开开特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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