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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3267435 阅读:58 留言:0更新日期:2016-05-18 03:55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包括支架主体(1),在支架主体(1)上部拐角处固定连接有L形挂钩(2),在支架主体(1)上铰接有若干个摆放台(3),摆放台(3)位于L形挂钩(2)的下方,支架主体(1)的下部与文件柜(4)固定连接;所述文件柜(4)包括若干个抽拉盒(6)和若干个笔筒(5)。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存储空间较大,使用方便,实用性强的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
技术介绍
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经济的全球化,知识经济的出现,信息时代的到来,老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采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成为重要手段。律师也成为越来越热门的职业,律师正常工作中会经常制定或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因此,一些重要文件、合同等资料需要进行纸质存储、备份等工作。相关重要信息需要存储并且需要方便查找,但是,由于重要资料种类多,数量大,存储起来比较混乱。
技术实现思路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存储空间较大,使用方便,实用性强的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包括支架主体,在支架主体上部拐角处固定连接有L形挂钩,在支架主体上铰接有若干个摆放台,摆放台位于L形挂钩的下方,支架主体的下部与文件柜固定连接;所述文件柜包括若干个抽拉盒和若干个笔筒。通过L形挂钩可以将支架主体悬挂在任何想悬挂的地方,方便使用。笔筒方便文具用品的存放,更加节省有限的桌面空间。优选的是,所述摆放台通过铰接件铰接在支架主体上。摆放台可以实现折叠打开。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摆放台之间的距离大于摆放台的宽度。当某个摆放台不需要使用时,可以把其折叠起来,节省空间。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摆放台包括左摆放台和右摆放台,左摆放台和右摆放台以支架主体为中心对称设置。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左摆放台和右摆放台的数量均为两个以上。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抽拉盒的外侧设置有拉手,便于将抽拉盒拉开。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抽拉盒包括左抽拉盒和右抽拉盒,左抽拉盒和右抽拉盒以支架主体为中心对称设置。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把比较重要的文件存放左抽拉盒还是右抽拉盒。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左摆放台和右摆放台的数量均为两个以上。本技术的有益效果是:在支架主体上部拐角处的L形挂钩可以将支架主体整体悬空挂起,挪动使用方便。支架主体上铰接的摆放台和支架主体下部的文件柜军事用来存文件资料,可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等级进行分配放置位置,条理清晰,使用方便。文件柜上的笔筒方便文具用品的存放,更加节省有限的桌面空间。摆放台通过铰接件铰接在支架主体上,且相邻摆放台之间的距离大于摆放台的宽度,可实现折叠和打开两种功能的两侧还设有多个摆放台,当某个摆放台不需要使用时,可将其折叠起来节省空间。本技术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存储空间较大,使用方便,实用性强。【附图说明】图1为本技术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的局部结构示意图。图中:1、支架主体,2、L形挂钩,3、摆放台,31、左摆放台,32、右摆放台,4、文件柜,5、笔筒,6、抽拉盒,61、左抽拉盒,62、右抽拉盒,7、拉手,8、铰接件。【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技术作进一步说明。如图1-2所示,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包括支架主体I,在支架主体I上部拐角处固定连接有L形挂钩2,在支架主体I上铰接有若干个摆放台3,使用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文件资料储存的位置。摆放台3位于L形挂钩2的下方,支架主体I的下部与文件柜4固定连接;所述文件柜4包括若干个抽拉盒6和若干个笔筒5。通过L形挂钩可以将支架主体悬挂在任何想悬挂的地方,位置也可以随时挪动,方便使用。本技术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摆放台3通过铰接件8铰接在支架主体I上。摆放台可以实现折叠打开。本技术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摆放台3之间的距离大于摆放台3的宽度。当某个摆放台不需要使用时,可以把其折叠起来,节省空间。本技术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摆放台3包括左摆放台31和右摆放台32,左摆放台31和右摆放台32以支架主体I为中心对称设置。本技术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左摆放台31和右摆放台32的数量均为两个以上。本技术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抽拉盒6的外侧设置有拉手7,便于将抽拉盒拉开。本技术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抽拉盒6包括左抽拉盒61和右抽拉盒62,左抽拉盒61和右抽拉盒62以支架主体I为中心对称设置。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把比较重要的文件存放左抽拉盒61还是右抽拉盒62。本技术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左摆放台61和右摆放台62的数量均为两个以上。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技术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技术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技术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技术的原理,在不脱离本技术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技术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技术范围内。本技术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主权项】1.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包括支架主体(I),其特征在于,在支架主体(I)上部拐角处固定连接有L形挂钩(2),在支架主体(I)上铰接有若干个摆放台(3),摆放台(3)位于L形挂钩(2)的下方,支架主体(I)的下部与文件柜(4)固定连接;所述文件柜(4)包括若干个抽拉盒(6 )和若干个笔筒(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摆放台(3)通过铰接件(8 )铰接在支架主体(I)上。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摆放台(3)之间的距离大于摆放台(3)的宽度。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摆放台(3)包括左摆放台(31)和右摆放台(32),左摆放台(31)和右摆放台(32)以支架主体(I)为中心对称设置。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摆放台(31)和右摆放台(32)的数量均为两个以上。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拉盒(6)的外侧设置有拉手(7)。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拉盒(6)包括左抽拉盒(61)和右抽拉盒(62),左抽拉盒(61)和右抽拉盒(62)以支架主体(I)为中心对称设置。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抽拉盒(61)和右抽拉盒(62)的数量均为两个以上。【专利摘要】本技术公开了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包括支架主体(1),在支架主体(1)上部拐角处固定连接有L形挂钩(2),在支架主体(1)上铰接有若干个摆放台(3),摆放台(3)位于L形挂钩(2)的下方,支架主体(1)的下部与文件柜(4)固定连接;所述文件柜(4)包括若干个抽拉盒(6)和若干个笔筒(5)。本技术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存储空间较大,使用方便,实用性强的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IPC分类】A47B63/00【公开号】CN205180789【申请号】CN201520901892【专利技术人】杜爱霞 【申请人】中原工学院【公开日】2016年4月27日【申请日】2015年11月13日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律师用多功能办公用品架,包括支架主体(1),其特征在于,在支架主体(1)上部拐角处固定连接有L形挂钩(2),在支架主体(1)上铰接有若干个摆放台(3),摆放台(3)位于L形挂钩(2)的下方,支架主体(1)的下部与文件柜(4)固定连接;所述文件柜(4)包括若干个抽拉盒(6)和若干个笔筒(5)。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杜爱霞
申请(专利权)人:中原工学院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河南;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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