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2039473 阅读:140 留言:0更新日期:2015-09-12 21:23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包括主体单元及电池单元,主体单元与电池单元电连接,主体单元或电池单元上装配有固定电池装置,固定电池装置用于将电池单元固定在主体单元上,电池壳体与主体单元上的执法设备主体壳体配合形成便携式执法设备外部壳体,电池单元的电池壳体内设置有电池,执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设置有镜头及显示屏,镜头与显示屏位于执法设备主体壳体相对的两侧面,执法设备主体壳体内设置有主板,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还设有与电池触点相配合的执法设备主体触点。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便携式执法设备结构简单,更换电池方便,解决了防摔、防水、电池更换、电池容量不能兼顾,等诸多难题。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
技术介绍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全国执法机关开始大量配备执法终端设设备,应用量逐年将增大,以执法记录仪为代表的执法装备开始逐步成为执法人员有力工具。随着产品功能增加,性能的提升,执法记录仪的发展对电池要求越来越高。从原先内置电池到更换电池,已经显示执法记录产品的进步,但这种进步也给执法记录仪使用造成了更换电池麻烦。目前通常更换电池方式有两大类,一类是大电池舱盖类,类似手机那种电池舱盖,取放电池,这种电池好处是通过开一个电池舱门盖模具就可以将电池可以做大,但是执法设备壳体开口过大,处理防水和防摔都很困难,通常解决这两点是采用螺丝固定防水来实现,但是这样取放电池就非常麻烦;另一大类就是执法记录仪的底部或者侧面开舱门,通过封堵电池舱门来解决防水问题和防摔问题,这种方式较第一类较执法设备开口面积较小,有一定的防水和防摔功能,但是结构复杂,设计难度大,另外这类更换电池的方式,最大缺点,电池仓内空间固定,电池不能随意加大,除非重新开模具。当然还有一类复杂更换电池方式,前壳后盖前后上螺丝,中间取放电池方式来更换电池。如技术专利《随身携带的带摄像头和显示屏的电子产品的电池结构》专利号201320523458.6,这种更换电池的最大缺点,前后壳体以及中间密封一般通过螺丝压紧两壳体来实现,这样更换电池过于繁琐,前后壳体之间接触部位过大,这样的设计给防水带来很大的困难。
技术实现思路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技术公开了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该执法设备上,设有镜头、显示屏和主板,更换电池在镜头一侧,镜头下方或者上方设有电池,该电池外壳和执法设备除与电池接触的其余壳体形成完整的执法设备外部壳体,另外增加电池厚度来增加电池容量;执法设备显示屏可以显示并能回放通过镜头拍摄的图像和照片。电池通过固定装置与执法设备固定。电池固定在执法设备上,具有防摔和防水功會K。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的具体方案如下: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包括主体单元及电池单元,主体单元与电池单元电连接,主体单元或电池单元上装配有固定电池装置,固定电池装置用于将电池固定在主体单元或电池单元上,主体单元的执法设备主体卡槽与电池单元的电池卡槽相吻合,形成一个确保电池前后往返移动的平移滑道。所述主体单元还包括执法设备主体壳体,执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设置有镜头及显示屏,镜头与显示屏位于执法设备主体壳体相对的两侧面,执法设备主体壳体内设置有主板,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还设有与电池触点相配合的执法设备主体触点。所述电池单元还包括电池壳体,所述电池壳体内设置有电池。所述电池壳体可与主体单元上的执法设备主体壳体配合形成便携式执法设备外部壳体。所述固定电池装置装配在主体单元时,电池单元还包括电池卡位,电池卡位与固定电池装置配合固定。所述电池卡位为电池凹槽或凸起。所述固定电池装置装配在电池单元时,主体单元还包括执法设备主体卡位,执法设备主体卡位与固定电池装置配合固定。所述执法设备主体卡位为执法主体凹槽或凸起。所述电池触点与执法设备主体触点通过防水件配合。所述固定电池装置上设置有手指开关,手指开关来控制固定电池装置继而控制主体单元与电池单元的固定和分离。本技术的有益效果:本技术便携式执法设备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并能最大空间的提高电池的容量,更换电池方便,使用简单,可满足不同客户需求,配备不同厚度、不同电池容量的电池,解决了防摔、防水、电池更换、电池容量不能兼顾,等诸多难题。该产品不管作为执法记录仪还是3G/4G甚至后面的5G等执法产品在电池方面都将是革命性的产品。这将极大方便执法办案人员,也必将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效率,为中国依法治国做出重要贡献。【附图说明】图1本技术的结构示意图;图2本技术固定电池装置装配在电池单元时主体单元结构示意图;图3本技术固定电池装置装配在主体单元时电池单元结构示意图;图4本技术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图5本技术的固定电池装置示意图;图中,I镜头、2执法设备主体壳体、3电池、4主板、5显示屏、6执法设备主体触点、7电池触点、8执法设备主体卡槽、9电池卡槽、10固定电池装置、11电池壳体、12电池卡位、13执法设备主体卡位、14手指开关。【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技术进行详细说明:如图1-4所示,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包括主要包括镜头1、显示屏5、主板4、电池3和执法设备主体壳体2,镜头1、显示屏5、主板4放置在执法设备主体壳体2上组成主体单元,电池3形成电池单元,主体单元与电池单元通过固定装置固定,主体单元与电池单元电路连接,执法设备工作时,电池单元可给主体单元供电,电池单元与主体单元固定后,两者相连的电路接触位具有防水功能。更为详细的实施方案:本技术的主体单元包括镜头1、执法设备主体壳体2、主板4、显示屏5、执法设备主体触点6、执法设备主体卡槽8。电池单元包括电池3、电池触点7、电池卡槽9、电池壳体11。固定电池装置10装配位置有两种情况,一种放置在主体单元,一种放置在电池单元上。当固定电池装置10装配在主体单元时,主体单元还包括固定电池装置10,电池单元还包括电池卡位12,电池卡位12为电池凹槽或凸起;当固定电池装置10装配在电池单元时,主体单元还包括执法设备主体卡位13,执法设备主体卡位13为执法主体凹槽或凸起,电池单元还包括固定电池装置10。电池单元的电池壳体11可与主体单元上的执法设备主体壳体2配合形成便携式执法设备外部的壳体;主体单元的镜头I与显示屏5位于执法设备主体壳体2相对的两侧。主体单元的执法设备主体卡槽8与电池单元的电池卡槽9相吻合,形成一个方向上的平移滑道,这个滑道确保电池前后往返移动。当主体单元和电池单元固定好后,固定电池装置10与电池卡位12或者与执法设备主体卡13位配合固定后,在不借用外力移动固定电池装置10前提下,可保证电池单元与主体单元紧密结合形成一体,具有防摔功能,电池触点7与执法设备主体触点6接触后通过防水件配合来提高执法设备的防水性能。如图5所示,固定电池装置10上设有可用手指操作的手指开关14键,通过拨动这个手指开关14键来控制固定电池装置10,从而实现主体单元与电池单元的固定和分离。上述虽然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对本技术保护范围的限制,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本技术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做出的各种修改或变形仍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以内。【主权项】1.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其特征是,包括主体单元及电池单元,主体单元与电池单元电连接,主体单元或电池单元上装配有固定电池装置,固定电池装置用于将电池固定在主体单元上,所述主体单元还包括执法设备主体壳体,所述电池单元还包括电池壳体,电池壳体与主体单元上的执法设备主体壳体配合形成便携式执法设备外部壳体;执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设置有镜头及显示屏,镜头与显示屏位于执法设备主体壳体相对的两侧面,执法设备主体壳体内设置有主板,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还设有与电池触点相配合的执法设备主体触点。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其特征是,所述主体单元还包括执法设备主体卡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其特征是,包括主体单元及电池单元,主体单元与电池单元电连接,主体单元或电池单元上装配有固定电池装置,固定电池装置用于将电池固定在主体单元上,所述主体单元还包括执法设备主体壳体,所述电池单元还包括电池壳体,电池壳体与主体单元上的执法设备主体壳体配合形成便携式执法设备外部壳体;执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设置有镜头及显示屏,镜头与显示屏位于执法设备主体壳体相对的两侧面,执法设备主体壳体内设置有主板,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还设有与电池触点相配合的执法设备主体触点。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曹永军王军明刘亚州
申请(专利权)人:济南致业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山东;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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